文/呂秋遠

你以為我不想幫你打訴訟嗎?我不打訴訟,要靠什麼照顧員工?問題是,你這個案件不能打訴訟,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是這樣的。

考績被打成最低的E,我知道你很生氣,特別是複審考績的上級,竟然是打你考績的副主管,結果當然是駁回。你可以打訴訟,也可以去陳情,畢竟你在這家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已經工作二十幾年,你的表現當然是有目共睹,不容長官用抽象的詞彙對你無情的貶低。

然而,這件事情不是這樣處理的。你真的以為打訴訟會讓你平反嗎?我跟你說,你現在應該找的不是律師,而是靠山。在所有的組織結構裡,你要對抗組織,就要有被解雇的心理準備。他們有三百萬種方式讓你痛,而且只要有計畫,你以為打贏訴訟以後,他們就沒辦法解聘你嗎?很抱歉,我真的沒辦法保護你,因為到頭來,你會發現訴訟是無止盡的無間地獄,會一再的把你捲入漩渦中,讓你進退兩難。組織請律師,組織付費;你請律師,你付費,更不用說龐大的訴訟費用與成本,最後幾年的工作,你打算都在訴訟裡打轉?

我說,你需要靠山,而不是律師,大概的意思就是在一個龐大的官僚組織裡,長官還是會有長官,你得罪這個長官,但是還是會有別的長官可以投靠。你只要能夠找到適當的長官幫你處理人事之間的問題,考績就不會是障礙。得罪了方丈,你可以找另一個住持來幫你排解,但是如果你嘗試要跟整個寺廟對抗,下場就是會被十八銅人陣打得遍體鱗傷。你還在這個崗位上,你怎麼跟體制鬥?除非你願意放棄這個職位與即將取得的退休金,否則,組織暴力最喜歡嚴懲不聽話的員工,你真的覺得一切都有公理正義?

是的,我就是要回答你這個問題。你問我,你覺得我很有正義感,所以希望我可以幫忙,怎麼會給你這樣的答案?我必須很遺憾的跟你說,我不代表正義,我只代表我自己,還有,就算我支持某些立場,這種正義對於某些人而言,也不過就是另一種的邪惡。更何況,利用別人的犧牲,來成就自己的名聲,那不是叫做正義,而是沽名釣譽。我幫你努力打訴訟,打贏了,你要面臨上司出新的花招逼退你,打輸了,你會被開除,而我賺到律師費,然後再發表一篇冠冕堂皇的文章,說你有多可憐、財團有多壞、我有多棒,這樣叫做正義?在我看來,犧牲別人成全自己,絕對不是正義。

你的同事不會為你作證,即使他們現在告訴你,一定挺你。請不要對他們失望,因為這就是人性。當一家老小要養,他們出庭作證,也就是只能睜眼說瞎話,讓你覺得後悔認識這群「朋友」而已。當人性遇到切身利益,他們能選擇的,也本來就是趨吉避凶,長官是吉,你當然是凶。所以,我才會希望你可以考慮清楚,要不要破釜沈舟大幹一場。如果你想,我會陪你。但是在那之前,你不要盲目的認為你有充分的證人證據,基本上,為了自己,人都會變。

言盡於此,你要多想想。我大可直接告訴你,來找我,我會幫你打贏。為什麼我寧願花這麼多時間說服你,迂迴作戰,比起直接對抗要好?對抗體制是寂寞的,如果你還沒有勇氣拋棄這一切,那麼最好的方式就是保存實力。推翻一座高牆,不會靠一個人的犧牲成仁,就會成功。你願意對抗體制,我會很佩服你;你不惜犧牲一切,我會支持你。如果你不願意,我不會認為你膽小,因為我沒有權利誘導你去當悲劇英雄。

我們都必須承認自己是凡人,也因為如此,我們對於那些願意犧牲自己權益、與體制對抗的人來說,有更大的感動。但是,我仍然希望你當凡人,你可以體會我的心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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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發表於呂秋遠臉書;首圖來源: Anuma S. Bhattarai, CC Licensed;非經允許、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