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對吧!這可不是什麼值得恭喜的事。大家說離婚不是好事,但就是有人以他人離婚之名義,行賺錢之實。到底是什麼可恨的工作?(重點是薪水福利還如此的好啊!)
最近小編在徵才網站 yes123 上有一項很特殊的職缺,徵的是「離婚見證人」,(編只聽過結婚見證人,這也太酷了。)工作條件限制相當寬鬆,學歷無限制、二度就業、應屆畢業生都能應徵。介紹中寫著,上班時間從早上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月薪 2 萬 6 千元,滿 3 個月就能加薪 1 千元,另外還有無上限的獎金制度,看起來相當誘人。
「離婚見證人」的職缺由九五聯合律師事務所提供,工作地點位於台中市,並希望錄取的人能立即上班。介紹中寫著,工作有勞健保、週休二日,「工作輕鬆、沒有業務推銷」,薪水 2 萬 6 千元,做滿 3 個月就能加薪1千元,「至少兩次加薪」,此外還有獎金制度,「獎金無上限」。
想要應徵「離婚見證人」的門檻並不高,沒有任何學歷、科系或工作經驗的限制,二度就業、應屆畢業生都能做,只要求略懂台語。台灣傳統觀念認為「離婚」並非好事,依《民法》規定需要 2 名以上證人,以保護夫妻雙方權益,但一般親屬不一定願意擔任,這樣的背景就產生了代辦的特殊職業「離婚見證人」。(謎之音:不過別人問起你的職業會有點難以啟齒吧!)

如此的工作條件和內容,大家覺得如何呢?
(本文:yes123【上班‧這檔事】授權,原標:拜託你 來見證我離婚!,首圖來源:banjo d, CC Licensed,不得轉載)
-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