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朝人不愛瓷器
清末民初,廣州收藏家許守白喜歡收藏瓷器,尤其喜歡收藏宋瓷。他說:「中國製造以瓷器為第一,歷代瓷器又以宋瓷為第一。」他說得沒錯,宋代製瓷工藝確實很發達,宋瓷在古玩市場上很受推崇。可是如果你回到宋朝請客吃飯,想在宋朝客人面前擺闊,餐桌上千萬不要出現瓷器,哪怕是宋瓷。
雖然現代人把宋瓷當寶貝,可是宋朝人卻不把當朝瓷器看在眼裡,事實上宋朝人不把任何一朝的瓷器看在眼裡。宋朝人也玩收藏,他們收藏字畫、收藏古玉、收藏鐘鼎、收藏青銅器,就是不收藏瓷器。在他們心目中,不管哪個朝代的瓷器都只是一種生活用品,而且是相當廉價的生活用品。
想知道瓷器在宋朝有多麼廉價,看看出土的宋瓷就知道了。河北曾出土宋朝的白釉刻花蓮瓣碗,碗底刻著售價「三拾文足陌」;福建出土過宋朝的褐釉瓷瓜楞蓋碗,蓋底也刻著售價「三拾文」。這兩樣瓷器拿去拍賣都是上億的價錢,在宋朝卻只賣三十文。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秋天,三十文只能在京城開封買一斗小麥!
可能正因為瓷器便宜,所以宋朝貴族和有錢人對瓷器並不喜愛;也可能因為貴族和有錢人對瓷器並不喜愛,所以瓷器在宋朝才特別便宜。
反正不管什麼原因,瓷杯、瓷碗、瓷碟、瓷盤這些最常見的瓷質餐具在宋朝宮廷裡並不常見,在宋朝的大飯店裡也不常見。《東京夢華錄》羅列北宋宮廷餐具,只提各種各樣的金銀器,最次的就是紅漆木盤,瓷器一個都沒有。《夷堅志》描繪南宋小康之家招待賓客所用的酒具:「手捧漆盤,盤中盛果饌,別用一銀盃貯酒。」堅決不用瓷器。開封府州橋下有一間王家酒樓,招待顧客分三六九等,最上等用金盤盛菜,其次用銀盤盛菜,再次用木盤盛菜,最差才用白瓷盤。
既然貴族和有錢人都瞧不起瓷器,宋朝製造的瓷器都賣給誰呢?一是賣給買不起金銀器和漆器的窮人,二是出口給沒見過世面的外國人,所以幾大名窯仍然是生意興隆。
- 玻璃碗才是寶器
《阿彌陀經》說佛教有七寶:黃金、白銀、琉璃、玻璃、硨磲、瑪瑙、赤珠。「硨磲」指白色的海貝,「赤珠」是紅色的珍珠。珊瑚、珍珠、黃金、白銀和瑪瑙都算得上是貴重之物,可是琉璃和玻璃為什麼貴重呢?怎麼配列入七種寶貝裡?
後人給佛經做註釋,說琉璃其實不是琉璃,而是青玉;玻璃也不是玻璃,而是水晶。恕我不敢苟同,鳩摩羅什翻譯《阿彌陀經》的時候,中國已經進入南北朝,青玉、貓眼、水晶等礦物是生活中可見的東西,而且當時漢語裡已有「青玉」和「水晶」這兩個概念,如果西方極樂世界裡的七寶包括青玉和水晶,譯經大師鳩摩羅什為何寫成琉璃和玻璃?
鳩摩羅什把梵語裡的七寶譯成琉璃和玻璃,也許譯得並不準確,但是那時候琉璃和玻璃在中國乃至整個東方世界確實是非常珍貴的物品,完全可以和黃金、白銀、珍珠、瑪瑙並列為七寶。南北朝以後,直到清朝中葉,琉璃和玻璃在中國仍然是貴重物品。歷代帝王的大殿為什麼要用琉璃瓦?圓明園裡的離宮為什麼要用玻璃窗?《西遊記》裡捲簾大將打碎了一只琉璃盞,為什麼會被貶到凡間?因為它們貴重!
琉璃在中國本土還可以燒製,玻璃卻主要來自進口和朝貢,所以玻璃比琉璃更貴重。當年李白給兒子取名叫李玻璃(原為「頗黎」,和玻璃是同一個意思),說明他把兒子當成玻璃一樣的寶貝。宋朝人的餐具裡,玻璃盞和玻璃碗的貴重程度也不亞於金銀器皿,甚至比金銀器皿還珍貴,因為數量太少。
我讀過宋朝著作《寶貨辨疑》,該書將玻璃與金銀、玉器、瑪瑙、水晶、琥珀、珊瑚、珍珠、貓眼、玳瑁、犀角、象牙、龍涎香等貴重物品相提並論,還說當時已有國產玻璃餐具,但品質不如進口貨,所謂「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盤入眼稀」,意思是輸入到中國的玻璃餐具品質優良且非常罕見。
有人送宋朝詩人李光一只玻璃碗(注意,不是一套),他興奮極了,把玩了半天,還是覺得這個禮物過於貴重,又還給人家,還在信裡說:「何用是寶器哉!」柴米油鹽過日子,怎麼能用這麼寶貴的器具呢?由此可見,如果你在宋朝請客,餐桌上擺出一套瓷杯、瓷碗,也許人家會說你摳門;擺出一套金杯、銀盤,也許人家會說你俗氣;如果擺出一套玻璃杯、玻璃碗,必定萬眾矚目,人人驚豔,你就風光了。
- 勺子和筷子
南北朝以前,中國人還沒有學會炒菜,加工菜餚只有四種方式:一是醃製,二是燒烤,三是切成絲或者切成片蘸著調料生吃,四是放到滾水裡猛煮。「加水煮熟」曾經是最主要的做菜方式,無論是肉、魚還是蔬菜,都可以放到鍋裡煮。過去的鍋很原始,叫做鼎或者鬲。青銅的熔點比較低,火不能太猛,燒的時間也不能太長,不然鼎或者鬲的三足會軟化,稀里嘩啦翻倒在地,一鍋肉就沒辦法吃了。所以在鐵鍋發明以前,中國人煮肉不能煮到十分熟。
肉不熟怎麼吃?得和歐洲人吃牛排一樣,先用刀切成小塊,然後再用叉子吃,所以在戰國以前,中國人吃飯離不開刀叉。戰國以後,餐叉慢慢絕跡,被功能更強大的筷子代替,餐刀也被改良成一種勺端帶尖或帶刃的長柄淺勺,古人稱之為「匕」。從此以後,匕和筷子結成最佳拍檔,在中國人的餐桌上流行了將近兩千年。敦煌莫高窟第四百七十三號窟的壁畫上有唐朝人聚餐的場面,男女九人圍坐在一張長長的餐桌旁邊,每人面前都橫放著一雙筷子和一支匕,筷子用來夾菜,匕用來吃飯,同時兼具切肉的功能。
宋朝人吃飯以筷子為主,匕為輔,窮苦老百姓家裡則只有筷子,而沒有匕;但是上等人進餐,匕和筷子都不能少,而且分工明確:筷子只用來夾菜,如果要想把米飯送到嘴裡必須用匕,用筷子夾米飯是很沒有教養的表現。
歐洲人吃飯,左手拿叉,右手拿刀,左右開弓,雙管齊下。宋朝人吃飯卻和印度人相似,只能用右手(左撇子例外)拿筷子,也用右手拿匕。當然,右手不可能同時拿匕和筷子,得像道學家朱熹說的那樣:「舉匙必置箸,舉箸必置匙。」拿筷子的時候就要放下勺子,拿勺子的時候就要放下筷子。
在唐朝和北宋,人們不講究衛生,拿勺子的時候,筷子直接就放在餐桌上,容易沾上不乾淨的東西。到了南宋,有人發明出「止箸」,是用竹子刻的,一寸來高,一寸來長,上面刻著半月形的缺口,可以把筷子安放在上面。
這種東西現今也有,一般是瓷質,擺在客人手邊,每人一件,造型優美,現代人稱之為「筷枕」。
- 宋高宗的公筷
在滿清宮廷裡,每個人吃飯都有「分例」,也就是規定的供應指標。皇帝的分例當然最多,清朝中後期,皇帝每天的分例包括一隻羊、五隻雞、三隻鴨、二十七斤豬肉、一百斤牛奶、六十斤蘿蔔、十九斤白菜、三十個饅頭、七十五包茶葉。皇帝能吃完這麼多東西嗎?肯定吃不完。吃不完怎麼辦?賞給身邊的宮女和太監,賞給他喜歡的妃子或大臣。
慈禧就喜歡這麼做,她的分例超越皇帝,每頓飯要端上兩個火鍋、四碗大菜、四碗素菜、六盤炒菜、四種麵點和一整隻掛爐鴨子,外加一整隻掛爐烤豬,燕窩粥和魚翅之類的補品另算。她還少食多餐,像糖尿病患者一樣每天吃六頓飯。結果每頓飯都剩下許多,每次都很慈祥地把剩飯分賞給嬪妃和王公,眾人還以嘗到老佛爺的剩飯為榮,好像老佛爺的口水是天下最神奇的調味料,又像拿到了名人簽名的珍版書一樣雀躍。
別人吃剩下的食物當然不乾淨,可能傳染疾病,即使不傳染疾病,沾染唾液總是免不了的。可是清朝人不重視衛生,清朝的皇帝和皇太后似乎也不把別人的健康當回事。相對來說,宋朝的皇帝表現就挺好。例如,宋仁宗敢於打破分例,每天只讓御廚供應一斤羊肉和兩斤麵食,節省大量食材。再例如宋高宗的分例雖多,日常飲食卻很節儉,還懂得用公筷給受賞者夾菜,避免把唾液傳給別人。
《西湖志餘》記載了宋高宗的用膳習慣:「必置匙箸兩副,食前多品,擇取欲食者,以別箸取,置一器中,食之必盡。飯前則以別匙減而後食。吳后嘗問其故,曰:不欲以殘食與宮人食也。」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宋高宗每頓飯都要擺上兩雙筷子和兩只勺子,其中一雙筷子是公筷,一只勺子是公勺。凡是他認為自己愛吃而且吃得完的飯菜,都先用公筷和公勺分到一個大盤裡,然後再把大盤裡的飯菜吃個乾淨,剩下的飯菜則分賞給宮女。皇后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說:「朕不想讓別人吃我的剩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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