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媒體(social media)已侵入我們的生活,不論是社交、娛樂、獲得資訊,甚至是學習與工作,社群媒體無所不在、無所不能。

然而,社群媒體真的百利無一害嗎?對此,部分產業持保留態度。雖不至於視為蛇蠍猛獸,但是,也離此不遠了!

今天,要藉由Stephanie在ELITE DAILY的文章,來談社群媒體如何毀了創意!

Stephanie認為,人終其一生,都像一個20出頭的年輕人一樣,追求心底的夢想,期望透過實現夢想,而站上生命的至高點。然而,我們想的與做的,則是背道而馳。若順著上述邏輯,我們在尋找工作與規劃生涯時,應該認真聆聽我們內心的聲音,追尋夢想;但現實生活裡,我們卻是透過別人的喜好,來決定自己的生涯方向。

這樣的論調,在台灣絕對不陌生,遙想我還是高中學生時,法律系、企管系是我們那年代的熱門科系,多數家長對孩子的要求就是:考上法律系,畢業後當律師;考上企管系,畢業後進大企業工作。那時的我們,被困在這樣的現實拉扯中,掙扎著究竟是要服膺於社會價值?還是要勇敢追求內心的夢想?

我們的世界被大人主宰,大人的一句yes或no,決定了我們往前或倒退?如今,我們早已蛻變為大人,在工作上,依舊是被撕裂的那一群,理想被老闆扔進垃圾桶,但為了五斗米,我們也無法翻桌走人。

Stephanie在其文章中,不斷地問自己(也同時問讀者):

究竟,我們是誰?以什麼面貌生存在世上?

Stephanie相信,無論這世界是好的壞的?美的醜的?都應該透過自己的眼睛去看這世界,就好比閱讀一本書一般,細細品嘗這世界。當我們遇到新的事物時,就像飛蛾會被閃閃發光的光源吸引一樣,同理,5年前,人們還不風行Facebook的時候,社群媒體無法吸引大眾的目光,然而,近年來,隨著網路科技的蓬勃發展,社群媒體幾乎與我們的生活畫上等號,也因為其精彩的特質,我們就像飛蛾撲火般的,飛撲上去。

但,大家都知道飛蛾撲火的後果吧?就如Stephanie預見的,未來將有越來越多的創意被毀滅、扼殺;Stephanie甚至直言不諱的表示:藝術家已死。

  • 社群媒體延續了享樂的瞬間

Stephanie以Nicholas Carr的一篇經典舊文(Is Google Making Us Stupid?)為例,說明社群媒體如何改變、影響社會。Nicholas認為,現在的社會是技術驅動型的社會,藉由科技與技術摧毀許多事物,其中如:影響我們的心靈與其運作、思考方式。這個世代,人們希望一切是速成的;任何時間點,一張照片或140的字以內的狀態就代表一切(twitter的字數限制是140的字,作者就是採用反諷的口吻來質疑社群媒體帶來的負面影響)。然而,Nicholas懷疑,我們還看得到140字以上的世界嗎?又或者,還有人願意站在MOMA(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的某幅作品前面超過60秒嗎?你可能會聽到大家這麼回答你:

拜託!幹嘛要親自到MOMA?Instagram上就有超多精彩的照片讓我欣賞,只要進入Instagram那個照相機的icon,我就擁有全世界。

現在已經沒有人尊重真正的藝術了(不論是藝術作品或其過程)。對一個歌手來說,最深沉的恐懼莫過於其聽眾在台下沒有耐心觀賞演出,不論是站著或坐著,30分鐘大概是這群聽眾的極限!如果人類的身體對音樂沒有了共鳴,我們還剩什麼?還能真正擁有什麼?

現在的人們,不僅毫無耐心,更不知道「堅持到底」是什麼!最典型的例子:在餐廳用餐或在星巴克喝咖啡時,沒有人真正的專心在約會的對象身上,3、5分鐘就檢查一下iPhone,深怕錯失什麼大消息(好啦!我招認我也是這種患有資訊焦慮症的人,但是,我已經洗心革面,決定要克制自己,試著尊重與我約會的人,雖然對方通常也是資訊焦慮症的病患)。

  • 現實生活被排除在(電腦、手機、平板)螢幕以外

現在,許多人著迷於社交媒體,對網路上與摸不著也觸不到的「朋友」,異常關心;有的人甚至覺得在社交平台上遇到「真命天子、真命天女」是極其浪漫的事情;當半夜12點,有人在Tinder(美國非常紅的交友平台)上傳訊息給你時,你會覺得很「哇!這世界真是美好」。

畢卡索曾說過:

「藝術在每日生活裡,洗淨人們靈魂中的灰塵。」

請注意,畢卡索說的是「真實世界的每日生活」,而非網路上的虛擬生活;所以,不論在即時通訊軟體(不論是國外的what’s app、LINE、WeChat)有多少人跟你互動聊天,這都不具意義的!

  •  藝術家是壓倒藝術的最後一根稻草

然而,可悲的是,藝術家是最後一根稻草,擊潰這一切,就好像定在棺木上的最後一根釘子一般;我們的生活已經被社群媒體全面包圍、滴水不漏,人與人之間不再需要真實的互動,只要在彼此的個人首面留言、記錄生活、上傳照片,彷彿就是生活的全貌;我們不再與社區內的鄰居往來,也不再向「生活周遭的人事物」學習日常生活的智慧,我們每個舉動,都只是在社群媒體上吹噓自己的生活(最終,我們可能就跟那隻吹破自己肚皮的青蛙一樣,自食惡果)。

最典型的例子,不僅是明星、名人,或一般大眾在社群媒體上展演自己的生活,就連藝術家,都搭上這波風潮。藝術家把自己「創作的過程」上傳到社群媒體,藝術家用社群媒體發表最新的「實驗性的作品」,藝術家……。

也許你會問,商業品牌可以在Facebook打廣告、拉攏消費者,偶像明星可以在twitter分享五光十色的絢爛生活,就連一般家庭主婦都可以在Instagram分享小孩與狗的生活點滴,為什麼藝術家不能在社群媒體展露這一切呢?

對此,Stephanie有她的一套見解:

藝術家應該要在生活找到點滴的感動,並將這些感動轉化為藝術品,進而打動人心,而不是一窩蜂的用濾鏡修改照片顏色,就說這是最新實驗作品,更不是用手機拍下幾個詭異的瞬間然後上傳30秒的影片就說是影像創作者。若藝術家也這般沉淪下去,這個世界將失去創造、進步的能力。當藝術家停止在真實生活找尋靈感時,也是這世界將走進黑暗的時刻。

我們所處在時代的交叉口,Stephanie所提出的疑慮與擔心,人們目前沒有解答,我們無法說Stephanie妖言惑眾,也無法100%的認同其意見。然而,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未來,社群媒體在我們生活的份量只會增加!究竟,我們該如何與社群媒體取得共生?現實人生與螢幕人生該如何切割?都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問題。

但,不論你的答案是什麼?記得看完本文之後,幫我分享到你的Facebook或twitter上呀(顯示中毒太深已無藥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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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ELITE DAILY;圖片來源: San Diego ShooteroddsockPeter RasStockMonkeys.comScott Kinmartin,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