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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導讀:
能在工作上找到「動力」,就是職場上最好的「獎勵」。
透過「BAF表單」,在繁雜的工作項目內找到提升動機的方式,對於工作的幹勁也就出來了!
文/日本企業培訓課程公司執行長 伊庭正康
先設定好「想要達成」的目標,
並抱持著「我或許能成功」的想法,
才會讓人想要嘗試去做。
比收入更重要!「成長」是最好的獎勵
研究「動機」的權威,京都大學名譽教授田尾雅夫先生指出:想要瞭解引起動機的因素時,必須根據「誘因」(incentive)與「動因」(drive,又稱驅力)來思考。所謂「誘因」,是指薪水和晉升這一類「身外之物的欲求」; 所謂「動機」,則是指自己渴望的「自身的心理需求」。
以前只要加薪或升職就很足夠了,現在可行不通。在價值觀(動因)多元化的今日,主管必須為每個部屬量身打造適合他們的「誘因」才行。不過,單純地考慮的話,實際上誘因可以濃縮成一個要素。優秀的年輕人希望進入讓他們開心的公司,薪水不高也無妨。不一定是知名企業,新創公司或在地產業也是選項之一。當然,工作環境、公司文化、工作內容等,有各式各樣的要素,縮小到一個範圍的話,就是「能讓我成長」,這也是每間公司共通的誘因(獎勵)。
實際上,哈佛商學院的竹內弘高教授,也曾經在世界經營者會議(Nikkei Global Management Forum)的專題討論中提到:「優秀的年輕人認為,如果他們的能力『能夠成長』到超越目前的薪水,就是很好的獎勵。『成長的機會』也可說是國際通用的獎勵。」
為了提升動機,通常會把焦點放在「讚美方式」及「說話方式」。然而,在此之前有一個大前提:主管要創造「部屬的成長機會」。
瞭解「Will-Can-Must」,為部屬建立工作動機
你知道誘發動機的「Will-Can-Must」法則嗎?它指的是Will、Can、Must 這三個要素交疊在一起時,就能最大化地激發出動機。
Will:當事人的「欲求」(動因)。渴望變成什麼樣、想要怎麼樣做等等。
Can:當事人的「能力」。確實相信自己做得到、期待發揮優勢。
Must:當事人從事的「工作」(事業)。

《當責主管就是要做這些事》/ 圖片來源:方舟文化 提供
以上門推銷的業務員來舉例,這是非常需要毅力的工作。
目標是「一個月內要有五件陌生開發」,這就是Must。再來,Will 是「未來想要自己創業」。然後,也要有「努力就做得到」的體悟,這就是Can。把這幾個要素重疊起來,就會是:「一個月內要有五件陌生開發的這份工作,有助於實現我創業的夢想,只要努力的話,就可以達成每個月五件的目標。」
像這樣建立動機,幹勁就會自然而然產生。
實際上,公司員工擁有高度動機的經營者,都有相同的看法。
激發員工幹勁的最佳工具,就是「Will、Can、Must 工作表」。(中略)在每半年一次的職涯面談中,確認這三件事:想要做什麼、能做到什麼、必須做什麼。
——峰岸真澄/瑞可利控股公司執行長
公司內部收集並討論了許多關於動機的資料。其中我最認同的一項觀點是,把「想做的事」、「能做的事」、「應該做的事」這三項條件加在一起,最能提升動機。以英語來表示的話就是Will、Can、Must。
——青野慶久/軟體開發公司Cybozu 公司董事長
最後,讓我們瞭解一下這個理論的由來。雖然眾說紛紜,但多數人認為它來自心理學家艾德.夏恩(Edgar H.Schein)所提倡的「探尋自己適合的職涯發展時,在內心反思這些問題,非常重要」,其中便包含了這三個問題的源頭。
什麼是自己最擅長的事( =Can)
自己想要做些什麼事( =Will)
做什麼事時會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意義與價值( =Must)
換句話說,這個理論確實在學術界普遍獲得支持。
那麼,接下來將說明具體的運用方法。
《當責主管就是要做這些事!交辦用錯力,當然事倍功半!讓部屬自動自發、服你、挺你的下指令訣竅》
(本文書摘內容出自《當責主管就是要做這些事!交辦用錯力,當然事倍功半!讓部屬自動自發、服你、挺你的下指令訣竅》,由 方舟文化 授權轉載,並同意 Vida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