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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雨不想走出門買午餐!加班沒時間買晚餐!這時候有美食外送平台app真的很方便,不僅有多個平台可以選擇,餐點選擇性也高,想吃火鍋、漢堡或是麵點小吃,都可以在app上找得到。根據經濟部統計處的資料顯示,2017 年全台餐飲業營業額 4523億,「外送」就佔了整體營業額的 5%,約 226 億元,新興的餐飲外送平台也紛紛搶進台灣餐飲市場。
要重視美食外送平台的消費爭議,飲食衛生安全也是該注意的
因為外送市場需求越來越大,foodpanda於2018年公佈「2018美食外送大數據」中說明,foodpanda在2018年使用人數較2012年剛進入台灣有了顯著成長,漲幅高達35倍。而原先訂單成長數以北部為首的情況正在改變。隨著美食外送版圖南下,中南部城市訂單數快速成長,2018 年訂單占比,雙北以外的縣市已迎頭趕上,各自佔比 50%。不過隨之而來的消費爭議也隨之上升,在消基會2018年的新聞稿中提出App訂餐方便,糾紛也很多,最常見的狀況是訂單被取消或交易不成功,事後卻未退費。
但除了交易上的消費爭議需要注重之外,送餐的飲食安全也是不容忽視,尤其台灣現今的天氣忽冷忽熱,再加上外送時間及距離不像以往傳統外送只侷限附近客戶,再來送貨員的外帶包冷熱食都有,如何在運送過程中能保持相對的安全,也是需要被注意跟重視的!
外送平台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餐廳都登錄?
食藥署於108年4月26日公告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明訂物流業等食品業者應申請登錄之規模及實施日期等相關規定,也於新聞稿中說明美食外送平台業者如有參與或提供食品運送服務等行為,即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之物流業者,應依法辦理登錄。也因應法令執行且各大外送平台如「Uber Eats」、「honestbee」、「Foodpanda」、「有無快送」、「foodomo」、「Deliveroo」等6大網路外送平台,基本上總公司都位於台北市,於是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率先在今年3月先行稽查外送平台的合作供應商、以及外送平台運送過程的衛生,另外依照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公告要求,業者於網頁及手機App頁面揭露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以達資訊透明的目標,4月底要開始實施。
因為政府單位開始重視外送食安安全,稽查一公佈後,就有些許餐廳開始收到外送平台要求要做食品業者登錄,並提供登錄字號的訊息,不過經目前查詢手邊的平台,僅有Uber Eats可以在App上看到合作餐廳食品業者登錄的資訊,其餘的平台都尚未看到有任何資訊。
但是從食品業者登錄這個動作可以發現,原來很多餐飲業者都沒有照法規規定做食品業者登錄?食安法第八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而餐飲業屬於第二波在103年10月1日起就應該登錄的業別,怎麼會有些餐飲業者收到美食平台的要求,才開始要做食品業者登錄呢?
時間和溫度是確保食物外送安全的要點
還記得2016年上下游報的「失控的低溫物流,揭開四大宅配亂象調查報導」系列,討論到低溫配送過程溫度控管不當,會導致食品變質等危害,這個道理套用到外送餐點也是相同,為避免微生物生長餐點,送抵溫度應該要避開危險溫度範圍,以及儘速送至消費者手中。要如何把握外送食品衛生安全,可以有以下幾點:
1. 餐點送達時間:黃金1小時,應是由餐點製作完成到送達至消費者手上計算,而非由外送員取餐時間計算。
2. 餐點送達溫度:熱食建議最好於40-60℃,而冷食於4℃以下,若有特殊餐點如生魚片、 沙拉、壽司等,應確認能有足夠保溫或保冷的容器可以運送,否則建議不要配送此類餐點。
3. 依餐點冷熱隔離放置:主要是要維持餐點配送溫度,避免溫度達到微生物易滋長範圍造成危害。
4. 外送箱應保持清潔:配送餐點設備應定期清潔、消毒或更換。
5. 外送人員及烹調人員之個人衛生:餐飲從業人員應依食安法規定,要有健康檢查紀錄以及依照GHP要符合規定;外送人員要著整潔外衣、接觸食品前後要正確洗手若有身體不適的狀況應避免接觸餐點。
要求外送食安仍有盲點
雖然外送食安把握以上原則固然重要,但是真正面對食安法的相關規定,該如何要求美食平台外送人員的食安知能,也是一大挑戰,如外送人員若是視同為食品從業人員,是否應該要求要有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項目(至少包含A肝、傷寒及胸部X光)?每年是否要定期接受食品安全教育訓練?如何確認外送人員對於運輸設備以及衛生安全的落實度?
再者外送人員多為兼職人員要如何要求以及落實,真的是需要時間好好商議以及有討論的空間。不過為了消費者食的安全,相信基本的衛生安全仍然是需要先由源頭的餐飲業者做起,再加上外送平台的輔助加強,以及消費者對於取餐後用餐時間的正確概念,才能更加強外送食安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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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 川家品質驗證顧問公司 授權轉載,並同意 Vida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