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臉書上的朋友,雖然她曾經與某位當事人來事務所看過我幾次,但是我們沒有非常熟。

那天下午,我正要出去開庭,但是助理阻止我出門,她說,「有個女孩子哭得很傷心,要跟我說話。」

我記得我沒對不起誰啊!

「好吧!」我示意把電話轉給我。

她果然哭得很傷心,「律師,我這輩子從沒被這樣羞辱過!你幫我想想該怎麼辦。」

「怎麼了?」我問。

「我剛剛在台北車站買車票的時候,有個老婦人插隊,我就向前請她排隊,她竟然對我破口大罵。」 她哽咽的說。

「罵了什麼?」我問。

「廢物、不要臉、垃圾之類的話。」她說。

「你有報警嗎?」

「鐵路警察有來,她當場跟我道歉,叫我體諒她是老人家,讓她講兩句也沒什麼。」她很憤怒。「憑什麼?為什麼我是年輕人,我就要體諒她?做錯就是做錯了。」

「後來結束了嗎?」我問。

「後來我們做完筆錄就回去了。但是我很不甘願,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嗎?」她的語氣聽起來確實很委屈。

「你還是來找我好了,我們談談再說。」這應該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服她的事情,所以我選擇跟她見面談。

三天後,我們在事務所見面,她看起來還是很傷心,還好有老公陪伴在她身邊。

「你好點了嗎?」我問。

「我還是堅持要告。」她說,「如果我提告,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唉。」我嘆了一口氣,「你告不成的。我問你,她有承認罵你什麼嗎?」

「她在警察到場時,有說要跟我道歉,但是並沒有說為什麼要道歉。」她說。

「這就對了,她到時候在檢察官面前,可能會說,因為她說話太大聲,倚老賣老,所以跟你道歉,沒想到你這個年輕人得理不饒人,還要告她!」

「這也太沒天理!她怎麼可以這麼說。」她很憤怒。

「在法庭上,最不缺的就是謊言。」我說,「為了自保,什麼謊話都會有人說。所以,你有錄音嗎?有路人願意為你作證嗎?」

「都沒有。」她像是洩了氣的皮球。「路人都閃得遠遠的。」

「所以這非常難告成,我怕你浪費時間與力氣,最後還認為司法不公。」我說,「畢竟司法正義,也是得看證據呢!」

「好!」她換個方式,「你喜歡講同理心,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我?」我無所謂的聳聳肩,「如果是我,我大概會算了。」

「可是她罵你!」她說,「而且罵得很難聽。」

我突然很有感覺,「我跟你說,自從我莫名其妙出名以後,我經常被罵。被同業律師罵我沽名釣譽、法學素養低落;被網友罵我討好粉絲,見風轉舵;被不知道是什麼人罵,也不知道罵什麼東西。垃圾、不要臉等,這種直接侮辱的話多得是;至於酸我、說我不務正業、文章都是別人寫的等等,那也很多。幫助被告繳二十萬,人家說我錢多買名聲;隱姓埋名改編案例,人家說我胡亂編湊。你要我去提告嗎?」

「你可以告啊!」她說。

「我才不要。我又不是靠出名過活。」我說,「我很認真的在過我的每一天,實踐我想要的理想。又不是我要出名的,不過就是某些報紙很喜歡轉載我的文章,自己下一些奇怪的標題,然後別人再來酸我而已,習慣就好。」

「你如果是清白的,幹嘛怕別人染黑?要講就去講啊,至少認識我的人,都不會不喜歡我,也知道那不是事實,這樣就夠了。」我說。「你不可能滿意所有的人,也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你。」

她看起來像是被我說服了。

「人生有很多人會看不爽你,就像是有人會批評我書裡的案例不合理,我的反應都是,這本來就是改編的,不合理很應該啊!好看就好。王牌大律師也不合理啊!怎麼沒人去罵?」我說。「別讓自己不開心!」

「所以我要調適我自己的心態?」她問。

「事實上,你想告就去告,這一件的問題在於證據不足。可是如果我是你,我沒有時間討厭她,因為我要留點時間來做更有意義的事情。反正我又不是靠這種事情賺錢。」我說。

她點點頭。

「多關心自己跟身邊的人吧!」我說,「至於別人怎麼說,無所謂。因為你是在做自己,不是在演戲給別人看。」

面對這些事情,你可以理解應該有的態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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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呂秋遠授權,圖片來源:michael_d_beckwith, CC Licensed,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