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覺得非常憤怒。但是開庭在即,他只能開始嘗試冷靜思考,這件事情究竟是怎麼發生的。如果不發生這件事,他應該現在已經在公司上班,而不是在這個地方。

他一如往常的上了捷運,早上八點,人很多很擁擠,他勉強擠上車門後,隨著乘客上下,他總算稍微遠離門邊。門前是另一個上班族女孩,從背影看起來是上班族,他拉著扣環,另一手提著公事包,緊挨著其他人,當然,包括這個女生。幾分鐘以後,那個女生突然大叫「色狼」,轉過身來抓住他的手,他覺得莫名其妙,身旁的人潮讓出了一些空隙,彷彿認為他就是瘟神。有個人按下了緊急按鈕,捷運警察就在下一站等他,他被逮捕了。

捷運警察很客氣的把他與那個女孩一起請到辦公室製作筆錄,但是他看得出來警察對他的鄙視眼光。他脹紅了臉,嚴詞否認對前面的女生性騷擾。女孩也沒看到是他,但是肯定後面有人摸她的臀部。

「你就承認吧!」警察跟他說,「我看你也沒有前科,如果認罪,可以和解的話,會取得緩起訴。」

他想起了日本曾經有一部影片:「嫌豬手事件簿」,他在看電影的時候,覺得不可能有這麼愚蠢的事情,但是他現在相信了,原來被當作被告,不是這麼難的一件事。

他搖搖頭,「我不要認罪。沒做的事情,為什麼要承認?」

警察無可奈何,只有把他移送到地檢署,等候檢察官偵訊。他則是打電話到公司請假,人事同仁問他怎麼回事,他支支吾吾不敢說,只說家裡有事。

第一次坐警車、上手銬的感覺很特別,他覺得非常羞辱,特別是因為性騷擾。警方把他交給法警後,他在地檢署樓下的拘留室待著,跟他同房的有幾個人,冷漠的看著他。

「怎麼進來的?」有個人問他。

他沒搭理他,只說,「我是無辜的。」

那個人大笑,「進來的人,每個都說無辜。」

在下面等了好一會,檢察官終於找他開庭。

「你是否承認,於捷運車廂內,對被害人撫摸臀部?」檢察官面無表情的問他。

「我不承認。我一手抓住扣環,一手抓住公事包,我哪還有手可以去撫摸誰的臀部?」他很憤怒。

檢察官不置可否,「請問告訴人,你可以確認是哪一個方向的人觸摸你嗎?」

她也很激動,「當時就只有他在後方,又靠我很緊,當然是他撫摸的。」

「後面還有其他男生,為什麼是我?」他不甘示弱,當場頂了回去。

「你右手剛好在那裡,當然就是你!」女生說,都急得哭了。

「你有看到嗎?」男生更生氣。

檢察官制止這一切,「你們不要在偵查庭裡吵架,我會調查清楚。現場有其他證人嗎?」

兩個人都搖頭。

「如果你認罪,我可以考慮給你緩起訴,但是你可能要跟對方達成和解。」檢察官說。

「我沒有做,怎麼和解?」他苦笑。

「那我們就依法處理了。」檢察官也沒進一步逼迫他認罪。「一萬元交保,等候通知。」

「為什麼!」他怒了。

檢察官抬起頭來看他,「難道你要我聲押你嗎?」

他像是洩了氣的皮球。

他請公司最好的同事來交保,他發覺同事的眼神看他,似乎有些不一樣。而五天後,他接到了公司人事部的通知,他被解雇了。

一個普通的早上,一次普通的通勤,他以為可以順利到達公司上班的。

(本文:呂秋遠授權,圖片來源:darkensiva, CC Licensed,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