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 編輯部推薦語】
在快時尚服飾店看到「仿名牌」的款式,到底算不算抄襲?有沒有違法?
以下段落摘自《這是我的,別想碰!》這本新書,帶你解開關於設計抄襲和智財權的謎團。
如果你身為創作者或企業家,更別錯過文中 4 個實用策略,教你如何維護自己的創作利益!
文 / 邁可海勒、詹姆斯薩爾茲曼
某個時裝設計師以一種新款式賺了大錢,不久仿冒品便會出現在商店貨架。例如媽姊(Mère Soeur)品牌創始人羅伯茲(Carrie Anne Roberts)發現,老海軍(Old Navy)正在仿製她最暢銷的一款 T 恤「撫育未來」(Raising the Future)。羅伯茲說,「我是個單親媽,這件 T 恤背後的理念啟發了我的整個事業。這下它的意義全被掏空了,感覺真的很傷人。」
《美麗佳人》、《柯夢波丹》 等雜誌在「揮霍 vs. 偷竊」定期專題中重點介紹這些仿製品。巴黎世家(Balenciaga)發表了一款售價 795 美元的運動鞋;Zara 馬上以 35.90 美元的價格推出一款外觀幾乎一模一樣的鞋子。歌手泰勒絲穿著一件要價 2675 美元的 Rick Owens 自行車夾克; H&M 以 37.80 美元的售價推出仿製品。高端設計師也常相互致敬。 Gucci 二O一八年早春系列就包括了一件模仿哈林設計師時髦丹(Dapper Dan)一九八零年代作品的夾克。
這完全是合法的。對那些作品被抄襲的設計師來說,仿製也許感覺像是搶劫或偷竊。但並非如此。盜竊,和所有權本身一樣,是一種法律結論,而不是經驗事實。在美國,時裝設計中的勞力得不到保護。速食時尚(fast fashion)——包括 Zara 和 H&M 等全球零售商在內的商業模式是快速複製熱門產品,並以較低價銷售。一般來說,在時尚界,每個人都在抄襲別人。抄襲設計點子不算偷竊。
每隔幾年,美國時尚設計師協會(Council of Fashion Designers of America)都會遊說政客們制定屬於它的「米老鼠保護法」,來為成員們的時尚設計勞力提供所有權,因而讓仿製變成了偷竊。協會舉出像羅伯茲這類獨立小時裝設計師的例子作為理由,就像迪士尼重提華特一樣。但時尚在國會山莊的影響力不如迪士尼。紐約時尚技術學院(New York’s Fash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埃利亞(Ariele Elia)說,國會沒有「看見它的衍生後果,也就是抄襲會對這產業造成傷害,讓設計師難以出頭。」
埃利亞的擔憂可以理解,但有點誇大。正如第一、二章中的排隊和停車椅例子顯示的,法定所有權可能不像人們所想的,以及創作者堅稱的那麼重要。當然,設計師想獲得更多勞動報酬,生產者總是這樣。可是對智慧勞力而言,美國法律的主旨是在它為消費者所帶來利益的範圍內獎勵生產者。更多的時尚設計所有權對消費者有沒有好處?或許沒有。
發推特或許比法院更有效。率先進入市場可能是關鍵。禮貌和規矩引導著行為。合法所有權只是社會控制的一種工具——無疑是一個惹人注目的戰場,但它往往不是激發、獎勵創造的最有效方式。非律師和律師都會犯這錯誤,高估法律,錯失有效的替代方法。畢竟,打造智慧產權的目標不是創造更多法條,而是刺激更多創新。
勞斯迪亞(Kal Raustiala)和斯布里格曼(Chris Sprigman)都認同,有一些強有力的替代方法,和合法所有權一樣具有維繫時尚界創意的功能。勞斯迪亞說:「版權背後有個意圖,就是保護創作者,讓他們能繼續創作。當我們研究時尚,我們看見一個充滿創造力、每一季都推出大量新點子並且持續了幾十年的產業。」而且全都沒有版權。他們稱這叫「盜版悖論」(piracy paradox),並指出抄襲者實際上有助於時尚行業的創新。
時尚界並非特例。之前我們解釋過,給予智慧勞力零所有權可能會消減生產者的創作動機。沒有米老鼠,沒有「我有一個夢」演說。但也不盡然。許多經濟領域在沒有生產者所有權的情况下蓬勃發展。正如勞斯迪亞和斯布里格曼所說,喜劇演員沒有為他們的劇目申請版權,廚師的食譜沒有所有權,運動教練的創新演出都是可以自由模仿的。然而,新的搞笑短劇、食譜和運動賽事不斷被創造出來。盜版悖論描繪了許多創意產業和努力。
就連老牌公司也逐漸發現智慧勞力的無所有權(no-ownership)的價值。以 IBM(據說是全世界最大專利持有者)為例。如今 IBM 從它的專利組合授權中賺的錢少於和 Linux 相關的收益。Linux 是一種無人持有的所謂開放資源軟體語言。它是由一群志工創建、維護的。Linux 背後的智慧勞力開放給任何人免費使用,包括銷售各種適用於 Linux 平台的硬體和服務的 IBM 公司。
維基百科或許是最常見的無主線上資源,依靠捐贈者的時間和金錢維持。它是如此成功的一件免費智慧勞力結晶,幾乎取代了整個產業。今天的學生可還知道百科全書是什麼?維基百科已變得如此可靠,連 Apple 都用它來回答你隨機提出的關於人工智慧助理軟體(Siri)的問題,Amazon 的 Alexa 智能聲控管家也一樣。事實上,許多支持現代生活的重要軟體都是在沒有智慧產權的情况下創建的。如果你用 Firefox 作為你的瀏覽器,你是在收割別人播的種。Apache 也一樣,它是一種可以為你的飛機或 ATM 機提供動力的開放資源軟體。
收割別人的努力成果,在日常生活中的不可或缺超過人們的理解。怎麼會?
律師和行外人都有一種偏見——應該說是一種毫無根據的信念,以為合法所有權很重要。但往往並非如此。即使沒有法律保護,創作者仍然有至少四種策略,可以供他們靠自己的努力營生。
創作者策略一:先驅者優勢
所謂的先驅者優勢(first mover advantage)是對創造性勞力的極大獎勵,而且沒有法定所有權常有的許多負面影響。例如,運動教練發現每個賽季都擬定新戰術是值得的。為什麼?舉個例,由於第一次使用手槍陣型而贏了足球比賽,(因為沒人留意)在對手教練來不及適應之前,把創新者推向了季後賽。或者,創新者被另一支球隊以更高的薪水聘用,或者獲得更高的薪酬留在原隊。就算勞力沒有獲得額外的獎勵,身為先驅的報酬往往就足够了。麥克‧彭博(Michael Bloomberg)打造了一個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商業授權終端,在和交易相關的新聞和資訊方面提供了另一種搶得先機的優勢。
創作者策略二:羞恥心
羞耻心也可以保護創新。喜劇演員面臨著和時尚設計師和運動教練一樣的困境:他們沒有版權保護。正如斯坦‧勞萊(Stan Laurel)所說,「每個諧星都會從其他諧星那兒偷點子。」那麼,如果率先講笑話還不够,喜劇演員如何保護自己?在劇場的單人脫口秀當中,他們用尖刻的獨白來羞辱偷笑話的人。例如,二OO七年,在洛杉磯喜劇商店的一場卡洛斯‧門西亞(Carlos Mencia)的表演中,諧星羅根(Joe Rogan)跑上台,指責他是「賊西亞」(Men-Steal-ia)。在關係緊密的諧星圈中,金錢很重要,但真正的回報是笑聲,羞耻感讓整個場子靜了下來(如第二章討論的老實閒話)。羞耻往往是比訴訟更有力的勞力獎勵工具。並非絕對有用——像米爾頓‧伯利(Milton Berle)就是以「笑話竊賊」之姿闖出名號,但喜劇演員在取材前會三思,提防可能對自己的聲譽造成傷害。
創作者策略三:社群媒體
在當今的時尚界,社群媒體為創作者創造了第三種强大的獎勵機制,儘管不完善。在凱莉‧安‧羅伯茲發現仿冒品之後,她的粉絲群立刻展開行動,到老海軍的網站去圍剿仿製的「撫養未來」T 恤。連著幾天在 Instagram 被羞辱之後,老海軍停止銷售這款上衣,也不再接受訂單。羅伯茲氣憤自己的作品被抄襲,然而這場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激戰將她的形象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結果她遙遙領先。
創作者策略四:免費提供知識
最後,免費提供知識是有商業意義的,因為這可以把餅做大。IBM 從 Linux 獲益如此巨大,讓它樂於撥出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工程師工時,來維護、改進軟體。Linux 系統表現越出色,IBM 就能從搭載它的各種服務上獲利越多。因此,即使連 IBM 的競爭對手都能從 Linux 受益,它對IBM還是有貢獻的。Linux 持續不斷改進,但它不歸任何人所有。
透過這些戰略——先驅者優勢、羞恥心、社群媒體和把餅做大,所有產業便能在一個無所有權的世界中蓬勃發展。這些工具都不是完美的。羞恥心可能會導致暴力;社群媒體可能會演變成暴民統治。每一種獎勵勞力的工具都有優點和局限性。但法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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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書摘內容出自《這是我的,別想碰!:「所有權」潛規則如何控制我們的生活?》,由 平安文化 授權轉載,並同意 Vida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首圖來源: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