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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導讀:
「味覺」是個神奇的感官,也許你對這種情況不陌生:小時候媽媽常煮某一道菜,長大後再吃到同樣的味道時,好像又重返了童年歲月。近年頻頻獲獎的新秀作家謝子凡,在離開家鄉後,用「味覺」想念台灣,她以俐落卻又細膩的文筆,將記憶寫了出來。
(責任編輯:翁筠茜)
文/第十九屆台北文學獎首獎得主 謝子凡
我本是隻螞蟻,小時會在稀飯之下偷埋一瓢砂糖,也會偷偷買一排三個布丁,躲起來一次吃完。幾年前調整飲食,嗜甜的天性似乎有漸漸被馴化的跡象。然而一旦離開家鄉,味蕾就背叛腦子,像是磁碟重組,再次被覆寫成不同的格式。
上海外國人多,不乏極富水準的異國餐廳。週末和朋友吃吃喝喝,免不了一嚐各式甜點。法租界的幾家甜點店,每週都隔空向我拋著媚眼,Liquid Laundry 的藍莓比利時鬆餅、Farine 的檸檬百香果塔、覆盆子塔、Commune Social 的鹽味花生焦糖冰淇淋佐莓果醬⋯⋯我的嗜甜小惡魔又慢慢地長出角來。
這是極自然的事,你知道嗎? 二十世紀初,做成癮實驗的科學家說,當老鼠被單獨隔離,給牠一般的水和加了海洛因或古柯鹼的水,用不了多久,老鼠便開始對藥物上癮,只肯喝加藥的水,甚至飲用過量致死。然而,心理學家 Bruce K. Alexander 亦做了類似的實驗。他建造了能讓老鼠玩耍、並與其他老鼠自由交流、交配的生活環境,此時,加藥的水變得不值一飲。老鼠喝一般的水,過著正常的生活。他認為這說明,當生物與其他同類有足夠的連結時,成癮的機率微乎其微。所有上癮的成因,皆與失去與他人、與所屬社會的連結有關。
所以,很自然的,離開家鄉,必須重新建立社會網絡,這件事為我的嗜甜基因提供了滋養環境。
企圖用「果醬」打包台灣的甜味
其實那些甜點店也不是肇因,因為除了這些洋味,我早已私藏了台灣甜。打包行李期間,我在超市、麵包店搜尋各種果醬。鳳梨檸檬的、百香果的、芒果的、草莓的、紅李的⋯⋯通通掃入籃裡,而且一定翻看標籤,Made in Taiwan 是必須。企圖把島上的陽光、顏色和氣味一同封罐帶走,如一隻知曉凜冬將至的熊。
這幾年已經很少吃果醬了,但除了打包媽媽的手路菜之外,這是最容易帶走的濃縮鄉愁了。
嚐果醬,通常是在早晨的時光。看著那透光的或黃或紅,彷彿看見島上的亞熱帶風景。以抹刀舀起一塊,刀面斜傾走過烤得焦酥的吐司表面,聲響如 2B 鉛筆掃過紙張般窸窣,讓每一顆孔隙都盛滿了甜蜜。 咀嚼的清脆聲響,伴隨我漸漸清醒的腦子,這甜味蕩漾成島上風光⋯⋯
芒果,一想起來就是滿眼金黃的印象。那濃豔的香氣是一場軟腴的夢境、奔放酣暢的盛宴。熬成果醬後,雖然香甜,但就是少了那麼點汁水淋漓的痛快。夏季返台時,還與友人相約,如觀光客一般奔向永康街吃一大盆芒果冰。
百香果,那裡直譯成「熱情果」,對這來自熱帶的硬果,倒也算貼切。小時母親會買來大袋的果實,為我們切好,我們再握著湯匙把果囊刮入碗中,捧著碗咂嘴吃。
鳳梨,是少數我能接受入菜的水果。母親炒薑絲鳳梨木耳的時候,我會像貓一般地跫到鍋邊偷食。在火的炮製下,鳳梨微微張揚的刺激酸味漸漸柔馴,如今想起還是會舌底泛津。
草莓,總能帶我穿越時空回到外婆家。過年前後,外婆家路邊的草莓園就會架起臨時攤位,通常是一對夫妻打理著,一人照看園子裡來體驗現摘草莓的民眾,一人在外頭販售鮮果、果醬和非常甜的草莓酒,是我們過年的一部分。
紅李,這個口味的果醬比較少見,卻是我心心念念的一片味覺風景。母親曾收了許多紅肉李子,在還沒有食物調理機的年代,親手將一顆顆果實以磨泥器磨成果泥,加糖,小火慢煮成醬。想必是太費工了,母親往後再也沒有做過這果醬,但我一直記得那充斥整個鼻腔的酸香。
味覺如一條小徑,也許被歲月的林木遮蔽,但在那植被之下,目的地如此清晰。只要踏上,必能帶你抵達當初種下記憶的源頭。
來自亞熱帶的果醬,讓冬天不那麼寒冷
當一瓶果醬快要見底的時候,正值旅居上海的第一個深秋。不少朋友陸續問我是否第一次在上海過冬,聽我說是,他們全都意味深長地說:「上海冬天,冷喔~~~」。尾音拉得老長,長得必須使用三個波浪狀的網路語氣符號,表達對我亞熱帶身分的同情。
以秦嶺淮河為界,上海在中國算是南方,因此不像北方城市如北京有公家集中供暖。然而,上海的冬日也是接近零度的。日子一天天過去,手機上顯示的溫度一度度往下掉。就算暖氣和煤油爐鎮日地開,膝蓋以下也都是冷的。那時非常羨慕租到有附設地暖房子的朋友。
我披著毛毯搓著雙手到廚房燒水,泡茶,還要加點果醬。不然,整屋的冷那麼具體,彷彿要透出清苦的藥味了。
打開冰箱,那幾瓶豔紅橙黃襯著燈光,如夏夜晚霞。還不用放入口中,已經覺得暖了幾度。我藉由果醬,創造了自己的味覺炸彈,引爆歷歷往事。
不知如此反覆了多少次,總算,總算是撐過了第一個冬天。
藉「奶茶」的記憶回到台灣
除了覆寫,味蕾在異地還變得拗執任性,強拉著一種風味不放,因此囤積了茶包。
幾年前在台北常去的咖啡店裡,老闆推薦我以這茶沖製成的奶茶,從此一試成主顧。它的出身並不珍稀高貴,只是尋常的英國混合紅茶。雖然渡海而來以後,身價漲了些,但在英國超市特價時,往往不到兩英鎊就能買上一大盒。老闆熱心傳授我沖泡的時間以及茶水和牛奶的比例,我牢牢記住,並且堅持使用同樣的原料,連到了上海也想繼續頑固。
每次回台前,我都會估算剩餘的茶包數量,以便補貨。後來有陣子,這茶不知為什麼很難買到,向來不好意思請託出國朋友買東西的,也厚著臉皮拜託了。自己出國時,也採買了。後來也在淘寶上找到了,遇上賣得特別貴的,也都認了。總之是想盡辦法解決這事了。
但牛奶,哎,是一連串挫折的嘗試啊。不用說,自然是買不到同樣的品牌。況且,就算是同樣品牌,牛奶的風味取決於乳牛的品種、水源、食物等因素。乳源不同,風味就相異。
每回上超市的時候,我都秉持著實驗精神買一瓶小包裝牛奶嘗試。荷蘭的、德國的、比利時的、日本的⋯⋯結果,它們有的太腥,如一方笨重的磚石,完全壓過茶香,吞下後如一層膠水,頑固地黏在上顎;有的淡如開水恍若無物,茶水少了恰當的乳脂引出香氣,就仍然只是茶水。最糟的一種,是既抹去了茶的風味,本身也惡作劇似地消失於茶水裡,變成一杯不知所云的熱⋯⋯我都不知道該稱它為什麼了,姑且稱之為熱飲吧。
後來選定一個乳香稍嫌不足,但至少不會蓋過茶葉風味的品牌,將就將就。
既然無法完全複製,我開始往外找尋。若在路上看到來自台灣的手搖茶鋪,一定手刀前往購買;週末早晨經常打電話叫台灣早餐店外送總匯三明治和極濃極甜的奶茶;在杭州工作時,也時常造訪公司園區裡頭、台灣人開的麵包飲料店,點杯珍奶。即使這些奶茶通常一點也不香,珍珠往往煮得太爛,不加糖調味簡直乏善可陳。
可我喝得十分開心。
我們記住某種味道的過程,是先聞其味,然後以各種譬喻創造出抽象的感覺或具體的畫面,而後大腦便會將其深深烙印,永不遺忘。所以我們會說,酸甜的檸檬水,像戀愛的感覺;或是說薄荷那種冷冽的清新味道,恍若冬日下雪的早晨。
而我幾近瘋狂的奶茶之旅,則是一種倒序回推。
我想要回到島嶼上,想要在烈日下行走、感受那撲面的焚熱的風,因此藉由搜集品嚐熱帶的滋味,重新創造場景。奶茶的意義,對當時的我而言,是如此深遠而巨大。我就這麼一路喝回台灣。
經歷味覺的覆寫與拗執,回台一年餘,冰箱裡從沒有果醬,也不在早餐店買奶茶。仍然喝著那個牌子的茶包,但也不介意換其他的牌子試試。牛奶,是出國前用的那種。
不必加糖。
日子不那麼苦澀,大概也不需要那麼多甜味了吧。
(本文原載於二○一八年一月《文訊》第三八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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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書摘內容出自《我和我追逐的垃圾車》,由九歌出版社授權轉載,並同意 Vida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