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沒關係,是愛情啊》

【為什麼我們要挑選這篇文章】

黎巴嫩詩人紀伯倫:「你的孩子不是你的,他們經你而生,但非出自於你,他們雖然和你在一起,卻不屬於你。你可以給他們愛,但別把你的思想也給他們,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思想。」

然而我們卻普遍被灌輸應該孝順父母,甚至滿足他們的期望,這往往造成我們無形的壓力,「孝順」的定義到底哪裡出了錯?

(責任編輯:吳立婷)

文/CMoney Stella

台灣人普遍給大家孝順和重視家庭的印象,不只是要求自己的兒女要孝順,也會拿「孝順」當作標準,去評論一個人的人品好壞,甚至把孝順與否當作挑選伴侶的條件;但是台灣社會普遍價值觀對孝敬父母的標準高,好像是怎麼付出都不會完美的一件事,在台灣,孝敬父母甚至還有法律規範民法1084條第1項規定:「子女應孝敬父母。」由此可見,我們真的是以孝治國的國家。

「孝順」的觀念並不存在西方國家

這樣的文化並不存在西方國家,在英文中,也找不到「孝順」這個單字。

他們感謝、尊重父母的養育之恩,如果家裡有需要幫忙,他們也絕對會幫助,但不會凡事依順父母。他們知道往後的人生是自己的,人並不是為父母而活,因為他們世世代代都是這樣;所以父母也不會,因為兒女沒有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做事,就怪罪他們不孝。

台灣文化:違背父母 = 不孝?

而台灣文化中,「孝」代表著尊重、善待父母,「順」代表凡事依順父母、不違背。不只是大部分的父母,整個台灣社會的孝道思維根深蒂固,一旦孩子違背了父母,就被貼上「不孝子」、「不孝女」、「大逆不道」的標籤,而子女也因為這樣的社會眼光,承受了沉重的壓力;不敢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失去自己的人生,各位父母,這真的是你們樂見的結果嗎?

呂秋遠:我們與父母間應該是愛,而不是孝

最近看到呂秋遠律師的一篇文章,文中提及:「『孝,本來就是一個非常抽象與詭異的概念,因為我們與父母間,應該是愛,而不是孝,這種以下對上的概念。我們總是鼓勵臥冰求鯉、孟宗哭筍、黃香溫席,彷彿把自己整得不成人樣,這才叫做好人,然後製造出更多的家庭悲劇。』

雖然這樣的思想在台灣社會,可能會被投以異樣的眼光,但有時候,你得告訴自己,不孝順父母,不是你的錯!

呂律師在文章中提了 10 個想法和做法,想跟大家分享 7 點我認為我們該學習的觀點:

1 . 父母生你養你,是他們自願的,請不要認為是天性

呂律師認為,如果大家總認為「父母愛孩子是天性」,那麼就會往下延伸出「子女孝順父母是應該」。

2 . 當父母年老,行有餘力就多照顧他們

如果我們有能力,基於我們愛他們,那我們當然要照顧他們 ;但如果你什麼都沒有,那請先把自己照顧好。你要知道照顧年老的父母,並不是我們應盡的責任。父母在年輕時應該規劃退休生活,而不是把子女的照顧當作義務。

3 .當我們成年以後,就應該學著自立

我們不希望父母綁架我們的人生,那當我們成年後,就要學會為自己負責。父母辛苦賺來的錢,是他們的,雙方都是獨立的個體,唯有經濟獨立、精神獨立,才能讓父母和我們取得一個建立在愛上的平衡。

4 . 接受父母的好處,就要接受父母的干涉

呂律師表示:「就像是領了老闆薪水,就應該去上班工作。有條件的愛,本來就有條件;無條件的愛,不要問,很恐怖,代價會比天還高,因為不要錢的最貴。

我們如果總是接受,父母對我們無條件的愛、無條件的付出,甚至把這些事情視為理所當然,但他們也理所當然的認為你要接受他的所有安排。

5 . 當父母沒有謀生能力,你應該基於愛或是基於回報而對他們好

父母對我們好,是基於愛,我們回報他們也要基於愛,這樣才是健康的關係。如果你從未感覺到他們對你的愛,他們也不曾照顧你,那真的沒有必要逼迫自己。

6 . 不要再強迫自己孝順了,老人家的觀念不一定正確

我們總被大眾的眼光、父母的教育,逼著要孝順;所以當你的意見跟父母背離,但你選擇堅持自己想法時,你心裡卻開始責怪自己不孝,然後催眠自己要孝順,最後陷入掙扎、引起爭執。但父母的想法就是對的嗎?你心裡明知道事情的是非,卻錯用孝順去定義真正的答案,何必呢?

7 . 「為你好」三個字,是世界上最簡單、最美麗、包裝得最好的髒話

呂律師說:「你與父母之間,不該是有尊卑的孝順,而是平等的、有空間的愛。而且相信我,你可以做出選擇,只是你沒有勇氣而已。」不要因為傳統的價值觀,就把孝順放到至高無上的位子上,不要凡事都推給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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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 CMoney 理財寶 授權轉載,並同意 Vida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別讓孝順綁架你的人生!呂秋遠:為你好 這三個字,是世界上最美的 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