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要離婚。」

我暗自皺眉頭,這應該不是唯一的選項吧?而且最近離婚案件也太多,難道真是年底到了趕業績?抑或是每個愛情都危險?

「你確定?要不要考慮再想一下?」我問。

「沒得商量,我要離婚。」他又堅定的說了一次。

我嘆了一口氣,「好吧。理由是什麼?」不過,其實我應該知道理由。

「因為我太太有外遇。」他說。

果不其然,先生希望離婚,大概都是因為另一半感情出軌。

「證據?」

「我在前兩個月,發現了太太的簡訊與電子郵件,裡面都是兩個人的親密對話。」他說,「根據你的文章告訴我,這樣已經可以請求民事賠償了,不是嗎?」他問。

「沒錯啊!但是我以為你是要告通姦,如果是告通姦,這些證據還不夠。」我說。

「通姦的部分,我太太已經承認,我也有錄音。」他說。

唉,看來事已難挽回,連錄音都出現了。

「你們有幾個小孩?結婚幾年?」我決定換個話題。

「二個孩子。結婚五年。」他簡短的說。

「她願意離婚嗎?」我問。

「她不願意,她想要挽回這段婚姻,但是我拒絕她了,因為我沒辦法再信任她。」他很痛苦但是堅決的說。

「這麼說好了」我換了一個比較舒服的坐姿,「簡單的方式是,我幫你提離婚,我收錢,你離婚,小孩就共同監護,然後你來帶。複雜的方式就是,你回去跟她溝通,你提出通姦的告訴,她擔任證人指證男方。讓男方獲得應得的懲罰後,你們盡釋前嫌,重新在一起。」

他開始沈吟。

「你不就是在乎她以後可能繼續會跟男方交往嗎?我的想法是,如果她願意作證指控對方,那麼就代表她與男方恩斷義絕,以後肯定不會有後續。這樣一來,不就可以解決家庭的圓滿,也可以讓對方得到適當的懲罰?」我說。

「嗯,我回去跟她談談看。」他說。

「等等,你不能對她太兇。」我叫住他。

「不懂。明明是她犯錯。」他說。

「喔?是嗎?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你確定她出軌,你一點錯也沒有?」我問。

「過去幾年,我確實都不在她身邊。」他有點黯然,「從結婚以後,我們就聚少離多,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必須到國外工作,這幾年大概都是這樣。」

「對嘛!那你有什麼理由怪她通姦?」我說,「你自己也沒做好啊!只不過她沒有用正確的方式處理而已。恕我無禮,你如果只在乎工作,那麼家庭這一門功課,當然也就是完蛋。」

他點點頭。

「所有的婚姻破裂,都不會是一方的錯。當初的天使,現在成為魔鬼,難道只有一方要負責任嗎?」我問,「她不過就是犯法而已,但是在婚姻裡,你們都有錯。」

婚姻的破裂,不要總是以為自己沒錯,好好談,可以嗎?

(本文作者:呂秋遠授權,圖片來源:joshwept, CC Licensed,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