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和騰訊因為未經台灣法律許可,已全面於機上盒下架。

愛奇藝和騰訊因為未經台灣法律許可,已全面於機上盒下架。圖片來源:wiki

今天可能不是中國線上影音平台的日子,愛奇藝與騰訊 WeTV 紛紛傳出新聞,不但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阻止上架機上盒,促銷廣告也恐違法。

陸委會:OTT TV 不是開放陸資來台項目

早在 5 月時,陸委會就對中資 OTT (Over The Top,指線上串流媒體服務)登台這件事表示,OTT TV 並非開放陸資來台項目,陸方也未開放台灣 OTT 赴陸落地;若違法落地,將會下架平台,如涉及刑事處罰,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最重可對行為人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 15 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

NCC:愛奇藝與騰訊已全面從機上盒下架完畢

陸委會已經表示中資 OTT 並不合法,那麼轉彎在機上盒上架也不被允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愛奇藝與騰訊上架有線電視機上盒一事,「已於第一時間向五大有線電視業者求證,確保相關業者沒有與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之 OTT – TV 業者合作。」NCC 補充,的確有少數業者曾與愛奇藝合作,但後來因為得知愛奇藝目前於臺灣尚未合法,因此陸續於今年 5 月底結束合作,目前已全面下架完畢。

除了上架機上盒,愛奇藝與騰訊也在台登信用卡促銷廣告;對此陸委會表示,依《兩岸條例》第 34 條「依本條例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之播映、刊登或其他促銷推廣活動。」規定,中國大陸 OTT TV 未經兩岸條例許可,也就是說,OTT TV 非屬陸資來台投資的許可項目,因此,中國大陸企業無法來台投資經營相關業務。

NCC 表示,如果中國 OTT TV 業者不是跟廣告業者合作,而是跟各地方政府或其他行業合作,就需由陸委會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若有少數業者仍違法,即由各機關合作、依法查處。

NCC 強調,近年來愛奇藝、騰訊 WeTV 等業者,繞道來台經營,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為因應未來違法業者以更多取巧方式規避法規,將在技術領域、相關法規上全力配合主管機關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的結論,確保違法 OTT TV業者不會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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