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姐颱風天集體請假,導致上萬名旅客出國行程受影響,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針對此事指出:「如果是合法請假的權益當然要保障,但如果有強迫他人請假,或煽惑他人非法罷工,就可能要查是否有強制或煽惑他人犯罪的問題。」

有網友為此在PTT上發文:「如果煽惑他人合法請假=煽惑非法罷工=煽惑犯罪」,原來從小到大,我跟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已經是犯罪無數次的前科犯了!

生病時,媽媽說:「你不要勉強上班,乾脆請假休息吧」=我媽煽惑請假=犯罪

心煩時,女友說:「你可以有時候請個假,休息一天散散心」=女友煽惑請假=犯罪

出國玩時,朋友問:「你什麼時候請一個禮拜的假,我們去日本!」=朋友煽惑請假 =犯罪

再加上其他親友有事、生病的時候,誰不會用以上話勸過他們請假?按照法務部邏輯,原來台灣人人都已經是犯罪同路人啊!

常理來看,依照勞動部的說法,因為桃園市政府在29日晚間宣布30日停班停課,而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只要勞工居住地、工作或上班必經之路的行政區宣布停班,勞工就可主張不出勤,因此長榮空服員請「天災假」並無不妥。

不過,有謠言指出有勞團在幕後策動這次長榮空服員集體請假行動,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如果有人強迫空姐請假,或煽惑他人非法罷工,這樣的行為觸犯強制或煽惑他人犯罪,法務部應該要指示轄區檢方儘速調查,是否以合法休假之名,行非法罷工之實。

無獨有偶,高雄最近也有類似的颱風假爭議。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高雄市政府昨天(31日)宣布停班停課,但日月光員工卻向市府專線投訴,公司無視高市府宣布停止上班規定,要求他們正常出勤,且出勤者不加發工資,這不是剝削什麼是剝削?

對此,高雄市勞工局指出,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僅規定僱主對颱風等天災因素出勤勞工,「宜」加給工資,若企業主不加發工資並無法可罰,僱主也可對未出勤勞工扣1天薪水。

一個是日月光不管颱風假,強迫員工上班,高雄政府回應:無法源對日月光處罰。

一個是,桃園政府宣布颱風假,長榮員工依照規矩請颱風假,中央政府卻回要:可能有煽惑罪,要徹查。

照規定走的反而出事,不照規定走的,越走越橫,台灣到底還有沒有正義?

 

不看法務部,還不知道自己長年從事犯罪行為呢!難不成我們不但要自首,更應該大義滅親,把身邊的犯罪份子一個個揪出來,轉當污點證人舉報他人犯罪,悔悟自己的罪行?

而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廖以勤也特地開記者會,出面駁斥在背後操作的傳聞,指長榮航空調度出問題,更要長榮航空負起責任,不要把航班取消的責任歸咎到空服員身上。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廖以勤說,天災假是長榮空服員依法休假而來的,要請假必須要飛機起飛前5個小時前申請,長榮航空絕對有時間調度。不只長榮,華航也有天災假,況且華航在起飛前3小時請假就可獲准,長榮要5個小時前,請假規範比華航更嚴謹,「為什麼華航就不會出問題?」

廖以勤表示,天災假不僅止於工會會員才有,是整個長榮航空組員都有這個權利,「為什麼要操作成是工會在操作?」請假完全是個人行為,工會沒有操作也沒有介入。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中央社。)

參考資料

蘋果》空姐集體請假 法務部:撤查有無煽惑犯罪

自由時報》合法休假行非法罷工之實?/法務部要查 有無煽惑強迫

自由時報》颱風停班課日月光照上班 高市:無罰則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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