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修正案,預計12月26日完成初審並送出委員會。但令人憂心的是,立法院本會期即將結束,最快要明年3、4月,才有機會進入立法院院會的二、三讀程序。

反同的力量不可小覷,他們未必是多數,但卻握有金錢媒體資源,民意代表不敢得罪保守選民,也牽制了他們的政治行為。(責任編輯:蔡沛宇)

20161210000127L

文/溫朗東

遊行結束,這兩天我一直有種強烈的預感,說來並不討喜,但我認為,倡議者必須要做最壞的設想,卻盡最大的努力。

我認為12/26,修民法的婚姻平權法案,送出委員會是沒問題的。但明年四五月無法三讀通過,另立專法的聲音會越來越大、反覆從政界媒體送出。

我的理據是:

一、在人數接近甚至超越洪仲丘事件的大遊行之後,行政院依舊選擇不提案,這顯示從總統到行政院長,並沒有強力推行民法修正的意思。

二、紙媒除了蘋果,並未使用頭版報導聲勢如此浩大,群眾意志如此強烈的社會運動事件。這顯示對傳統媒體的高層來說,高調挺同會有壓力。

三、雖然立委連署在10/27號已經53席接近過半,但是以台灣政黨剛性的強度,藍綠兩黨的總召(廖國棟、柯建銘)都傾向立專法的狀況來看,立委轉向支持專法的機率相當大。

四、同婚議題涉及一小一大的勢力拉鋸,小的是國民黨內掌權派舊勢力對民進黨扯後腿的習性(講好聽點是製造定位差異),總之你挺甚麼我就反甚麼,這個拉鋸之所以小,是因為民進黨國會過半,加上時代力量,可以無視於國民黨的反調。

但真正的問題、最大的拉鋸是:金權政治 vs 輿論政治。

這也是我覺得我們必須嚴肅面對的問題。

在輿論的人數、力道、論理的嚴謹度上,修民法絕對是比較強的。但是,任何國家的民主,都會面臨金權政治的問題。

對立委來說,要選上,顧住金主是首要考量。有了金主,就買得起廣告。對於主動獲取資訊能力普遍低落的中高年齡層選民來說,廣告幾乎是他們做政治判斷的主要因素。(回想一下年初大選期間撲天蓋地的搶救民進黨、讓民進黨過半的廣播電視廣告。)

反同的人士不只護家盟,還有許多保守派選民。護家盟是論點很爛,保守派是不想講論點,單純觀感上不想接受。這些人沒有過半(但接近),卻因為年齡組成偏高的關係,掌握大部分的金錢及傳統媒體資源。

這種不看理據也不看人數,只考慮金主意願的政治生態,一直是台灣政治的主流,就算在網路世代來臨,公民意識升起,距離翻轉大格局還有一點差距。

少用網路,只看電視報紙的人,容易被護家盟的恐嚇不實文宣誤導,姑且不論。就算會用網路的族群,看「卡提諾狂新聞」的人,還是比看「眼球中央電視台」的人多上四五倍。同樣是政治嘲諷的作法,眼球的政治意識強多了,但這也反應在市場上:兩者的差距,就是網民對於「硬題材」接受程度的差距。

眼球已經是很高明的反諷,但只要帶了那麼些倡議,硬了那麼一點,就很難跟無倡議純搞笑的作法拼人數。

如果政治意識相對進步的網路族群都是如此,反推那些網路搜尋能力低落、等待被媒體餵食的選民,更難以期待他們有充分思考的判斷力。

但他們掌握台灣大部分的資源。

對立委來說,這是個艱難的選擇題。選擇往掌握金錢較多的選民靠,是短多長空;選擇往掌握未來輿論及人數較多的選民靠,是短空長多。

我的悲觀,來自於我認為,人性是抗拒改變與接受新的選戰思維。為了修民法而得罪保守選民、得罪金主,意味著要重新思考調整下一次的選戰打法。

這種調整意願,不是每個立委都有的。只要民進黨有三分之一的立委不願意調整,三讀就會過不了。

講到這裡,我的悲觀也到了盡頭。

我不認為倡議無用,我不認為一次又一次的小蜜蜂,冒著雨的十萬二十萬人聚會只是一場煙火散盡歸於寂靜的虛無。

我認為,這些努力,都是能量,即使我悲觀,即使可能失敗,我還是會努力,我還是會站出來,因為能量是會一點一滴積累,緩慢地溶解掉民主機器上的陳年冰雪。

我講這些不是為了唱衰,而是我相信,唯有認知到改變不易,才不會在挫敗中失去信念,才能把能量積累下來,如果半年改變不了,就用一年、兩年、三年。

如果立委選擇了舊思維的政治判斷,選擇向金權政治妥協,我會在此刻當下,就讓他們知道,世界是會改變的。

我會在進步的陣營裡跟大家戰到最後,讓他們知道,每個選擇都有代價。守舊的代價,就是被時代淘汰。

(本文經原作者溫朗東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首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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