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政府 5 月 5 日把美國兩大乘車平台 Uber 與 Lyft告上法院,這場訴訟,可能決定這兩家公司的未來,以及平台經濟商業模式的存續。圖片來源:CBS。
半年多前的一個上午,住在舊金山的伊頓( Edan Alva )一早起床後,便撕開冷凍包裝,把一盒通心麵丟進微波爐。快速吃完後,披上一件柔軟的紫藍色西裝外套,他戴上墨鏡,步出家門,發動一台灰色 Toyota,開始在這晴朗加州一如往常的一天:透過類 Uber 平台,找到需要乘車服務的客人,賺錢養家活口。
唯一不同的是,這天,伊頓接受了《華爾街日報》採訪。
Uber 司機的兩難:冒風險出門賺錢糊口飯?還是乖乖在家躲病毒?
20 年前,伊頓從以色列搬到美國討生活,他家中沒什麼擺設,但可以看見玄關處至今還用膠帶貼著一張「勇敢作夢,大膽實踐」( Dream Big, Be Bold )的剪報。 4 年半前,本來在當保全的伊頓失業之後,開始全職的做起共享汽車平台 Lyft 的司機。他半開玩笑的對記者說:
「每天開車就像在玩俄羅斯輪盤一樣,想著接下來是會遇到像爆胎的小事,還是車禍那樣的大事。」
然而,不管出什麼事,最讓他擔心的,是若有個「萬一」,在沒有任何防禦措施之下,誰來保障他和他的孩子?然而,伊頓沒有太多選擇,因為在加州,這是他當下能養家活口最有效的方式。
加州舊金山的矽谷一帶,因為網路科技業的蓬勃發展,是美國收入最高、稅額最高、房價也最高的地區之一。據《BBC》報導,不要說是像伊頓這樣的外籍移工了,就算是土生土長的舊金山本地人,只要不是從事科技業「非高收入產業」,例如務農、托育等初階勞動、或服務業,都很可能落入「低收入戶」的名單中。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對原本貧富差距問題嚴峻的加州勞動市場,帶來更尖銳的壓力,許多勞工面臨失業窘境,的確只能選擇「冒著染病風險,出門做沒有保障的工作」,因為,得新冠肺炎不一定會死,但沒有伙食費,是真的會餓死。
加州政府的兩難:讓弱勢者有地方賺錢,還是堅持勞工法的基本保障規則?
Uber 和 Lyft 這樣的 P2P 運輸服務資訊媒介平台,沒有進入門檻、有穩定的市場需求,對於像伊頓,或曾因為新冠肺炎而失業,困於經濟壓力的人來說,具有相當高的吸引力。然而,當愈多人加入 Uber 和 Lyft 的服務,加州政府和這些平台服務業者之間的矛盾就愈劇烈。
不同於台灣有健保,美國民眾的健保通常是跟著公司、或學校做投保,所以問題來了:當地 Uber 司機已經得自掏腰包支付燃料費、車輛保養等工作相關費用,這群約聘僱傭要是有個三長兩短去住院,在沒有健保之下,一週幾萬美元的花費,該要他們如何是好?這些因為 Uber 等創新網路事業而出現的新型態工作者,很多人以全職的方式透過 Uber 討生活,但卻又不是全職員工,那誰來保障他們?
加州政府與 Uber 和 Lyft 之間的訴訟爭議,就在這樣的矛盾中產生。
美國西岸時間 5 月 5 日,加州檢察總長 Xavier Becerra 控告「 Uber 和 Lyft(當地兩大共享汽車服務公司)違反了加州勞工法」。因為早在去年九月,加州參議員就通過了一項「 AB5 法案」,規定從今年開始,類似 Uber 的所有叫車平台,旗下合作司機、或外送員都應該被編制為「員工」,享有基本勞工保障,而非只是一群「約聘司機」。然而,Uber 和 Lyft 雖然看似依據「 AB5 法案」的精神與司機建立「員工僱傭」關係,但是在相關的保障上,仍然遊走灰色地帶。
Uber 的兩難:向政府妥協然後倒閉,或是力爭到底,尋求存活機會?
加州政府如果贏了這場訴訟,將會成為未來類似服務平台的判例標準,而對 Uber 和 Lyft 來說,如果他們輸了這場訴訟,那最糟的結果就是關門大吉。
因為,整個平台營運模式,就是在個人對個人的資訊媒介過程中,收取交易手續費,如果要加上這些「傳統全職雇傭關係」的保障,那麼 Uber 和 Lyft 要不提高手續費,全數降低司機收入;要不提高基本收費計價基礎,讓消費者付更多錢,否則將可能無利可圖。問題是,不管他們選擇哪一個作法,都可能流失雙邊用戶,最終讓這個商業模式走向死亡。
《華爾街日報》專訪 Uber CEO 圖斯科( Bradley Tusk )時,他邊搖頭邊皺著眉頭的說:
「當我們在創辦這間公司的時候,藍圖並不是要人們仰賴這裡做全職,而是能在零碎時間賺點外快,如此而已。」
新冠肺炎疫情讓加州政府與平台業者之間的訴訟關係變得更具爭議性。面對加州政府的訴狀, Uber 發言人說,眼前加州經濟因為疫情陷入危機,有 400 萬人口正處於失業,而這些人多數是用「零工經濟」(如做 Uber 司機)這樣的形式,在賺錢養家,現在應該要讓民眾「更容易賺到錢」,而不是築起門檻障礙。
兩大公司提出公投:公司有權不給員工健保
然而,對加州政府來說,這是「就業市場保障制度」的守衛戰。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加州檢察總長訴狀內容,包括要求這些平台公司給付有薪病假、以及作出失業保障等對全職員工所設定的保障外,同時還要求兩家公司應該要繳納規定的「薪水稅」,即當地用來做民眾「健康福利保障」資源的稅收。
Uber 與 Lyft 在商業營利的壓力,很難接受這樣的條件。在加州, Uber 旗下有 20 萬名駕駛, lyft 則有超過 32 萬 5 千人,這兩大汽車共享平台企業,正在加州推動一項公投,要推動「將司機排除在提供醫療保險福利之外」的提案。這項公投,很有可能會在今年底美國總統大選時,一起舉行。
對伊頓來說,不管誰贏了這場訴訟,都是風險。如果加州政府贏了,可能為他爭取更完善的職場保障,但同時他可能就要失去這份可以餵飽家人的工作機會;要是 Uber 與 Lyft 贏了,那他就要繼續每天在路上膽戰心驚,玩「俄羅斯輪盤」的遊戲。
到底,喊著「妥協將會破產」的兩大共享汽車平台該何去何從?以「共享經濟」作為企業模式的願景是否只是一場美夢?初階勞工又該怎麼在「填飽肚子」和「享有保障」之間作權衡?加州的判例,將會對平台經濟的未來發展帶來重大影響,全球政府,包含台灣,都在觀察加州法院將如何為新經濟社會,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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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爾街日報》:California Sues Uber, Lyft Saying They Misclassified Drivers as Independent Contractors
《世界日報》:加州控Uber與Lyft 將司機列為獨立包商違反加州勞工法
《阿斯達克財經》:加州起訴兩網約車巨擘Uber和Lyft涉違反勞工法規 剝削司機僱員福利
《INSIDE》:我是員工不是外包!加州通過法案,Uber、Lyft 明年 1 月起得將司機納入僱傭
《BBC》:舊金山:六位數年薪仍是「低收入」的背後苦衷
(本文歡迎合作夥伴轉載分享。首圖來源:C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