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要挑選這篇文章】

因應武漢肺炎防疫工作,教育部2日宣布高中以下學校延後 2 週開學,隨後勞動部也表示,身為受僱勞工的父母其中一人,可以請14天防疫照顧假。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也考量基層公務員有照顧家小孩的需要,在2月5日公布,公務員能在11日到24日間請防疫照顧假,但不給薪。

為了防疫而產生的「防疫照顧假」,因並非公假性質,沒有強制雇主付薪資,但這對勞工們來說真有受惠嗎?(責任編輯:徐子捷)

圖片來源:Pexels,由 Kateryna Babaieva 拍攝。

文/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 邱顯智

公務員得請假,但不給薪 ── 真合理嗎?

防疫指揮中心決議高中以下學校延後至2月25日開學後,這段時間學童的照顧,頓時成為一個很頭痛的問題。能不能請假?請假了會不會被做記號?請假有沒有薪水?不僅勞工朋友很關心,媒體朋友也陸續詢問我的看法。就在2月5日,人事行政總處也宣布,公務員的防疫照顧假准假,但不給薪。

針對這個問題,我與同仁進行密集討論,看看如何在現行法規下,替受薪階級的朋友找到一條路,讓防疫照顧的衝擊,能夠降到最低。文章有點長,請大家多點耐心閱讀,謝謝大家。

第一,在現行法規下,如勞動部所說,「防疫照顧假」是為了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也沒有強制雇主應付薪資。所以,雇主並沒有給予勞工薪資的義務。

也就是說,除了個別公股銀行(台銀、兆豐)、個別企業(台積電、Google台灣等)願意主動給予員工全薪、半薪外,現行法下,等於把相關的成本都轉嫁給勞工承擔。

讓勞工承擔全部風險,非常不妥

第二,我們應該要思考的是,政策上,是否應讓勞工在防疫照顧假甚至被隔離時,獲得薪資或薪資補償?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為了因應疫情控制措施而無法上班的狀況(不只照顧兒童,也包括自我隔離),是一個勞工、雇主與社會(或國家)三方如何合理分擔相關風險與成本(工資/家庭照顧需求/傳染風險)的問題。

在防疫政策上,讓勞工朋友承擔全部風險,完全沒有薪資,非常不妥。大家想看看,勞工負擔風險的能力,通常是勞雇與國家(或社會)三方裡面最弱的,把風險全部轉嫁給勞工,適當嗎?

再者,如果勞工因為經濟壓力而繼續去工作,或者讓小孩去集中托兒機構甚至讓其欠缺照顧,造成防疫或家庭照顧更大的風險,這絕非我們願意看到的局面。最後,我們是基於防疫的公共利益讓勞工有所犧牲,有犧牲,當然也要有所補償。

欠缺法律規範下,政府是否該動用「預備金」補貼勞工?

第三,如果要讓勞工獲得薪資或薪資補償,在現階段可以怎麼做?

在欠缺法律規範的現狀況下,沒辦法強制私人企業給薪。此外,修法回溯給薪,也沒辦法達到防疫與勞工經濟安全等相關需求,也有事後加諸企業負擔的問題。所以,我們要另尋他路。

動用預備金或其他財源支付部分薪資補償,或許是個可行的方案。109年度行政院編列的第二預備金,經常門為55億,資本門為19億。不過,今年度才剛開始,且除防疫所需時程及資源不明確外,也難保未來不會有其他必須動用預備金的情事,是不是貿然使用預備金需要審慎考慮。在財源上,社會保險(勞保)、預備金、特別預算,甚至是就業安定基金,都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在程序上,也可以仿照SARS時〈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的作法(撥款補助企業給予應強制隔離者公假的薪資),由政府補貼防疫照顧假期間的薪資。協調企業先行計入公假支付工資,再由政府補貼企業。

基於這個考量,我會希望立法院能盡快開議。如果防疫有需要,不論是編列特別預算支應防疫所需,或是薪資補償、企業紓困等,都需要立法院儘快制定相關法律

如何分配補償薪資?

第四,如果要補償薪資,應該補助多少比例或金額?

在考量資源有的情況下,可能只能補償部分的薪資。但具體的比例,需視疫情的發展與預判,試算影響期間與人數才能評估。

但是,我認為另一個值得思考的角度是,對於勞工的補償,宜有最低金額,以保障生活最低所需。可參考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又或可用基本工資金額,當為補償底線。另外,收入越高的勞工,承受風險的能力較收入較低的勞工為佳,補償成數相對較低。因此,補償或可採統一標準,或設最高給付額(天花板),達到實質平等的要求。如此一來,薪資較低的勞工,也能獲得較高的補償成數。

這些意見跟看法,希望能幫勞工朋友找到一條路,來兼顧防疫需求、學童照顧、工作營生這三個都很重要,也都不能放棄的事情。

另外,也有人特別問我,那對於公務員的防疫照顧假,應不應該要給補償?

我認為,公務員雖然在目前的法律制度和名稱上和勞工不同,但事實上只是「雇主」(提供勞務的對象)不同,且仍然有生活保障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公務員也是我們國民,沒有道理將公務員排除在相關的補償和保障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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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專欄作者 時代力量 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防疫照顧假,薪資如何解 〉 首圖來源:Pexels,由 Kateryna Babaieva 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