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徐永明臉書。
立法院20日進行最後一次院會,時代力量黨團在立法院院會提案,要求內政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將中華統一促進黨移往司法院憲法法庭並討論是否解散。在投票表決時,遭到64票反對,僅有7位立委贊成。贊成的人包含時力的黃國昌、徐永明、鄭秀玲,國民黨立委林麗蟬、呂玉玲、林奕華、許淑華,民進黨則是0人,因此最終就在反對多於贊成的結果下,時力的主決議未通過。
此事曝光後,不僅馬上引起網友們對民進黨的質疑,民進黨委林靜儀更是和徐永明在臉書上隔空交戰。
時力黨團「解散統促黨」提案有理嗎?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統促黨」要求內政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將中華統一促進黨移往司法院憲法法庭並討論是否解散。面對時力黨團提案「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統促黨」一事,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20日在臉書PO文表示:「立法院是不能聲請司法院解散政黨的,法條規定是主管機關-內政部。」另外,胡教授也在文中強調,雖然我贊同解散統促黨,但是叫立法院去移送,這樣其實會讓司法問題更為的政治化,對於法治沒有幫助。
另外,由於民進黨團過半反對的狀況下,讓提案未能通過,因此受到網友們的撻伐,對此民進黨立委林靜儀20日晚上也在臉書PO文親自解釋,林表示:「是否違法,不是立法院說了算。」林靜儀進一步指出,對於統促黨,無論再怎麼討厭、是否違法,都不是立院說了算,台灣是法治國家,民進黨黨團不反對處理統促黨,只是該類案件「不宜以多數表決、有罪推定的態度處理」。林強調,有罪、違憲與否,在法治國家都不能有罪推定,一定要經過調查、蒐集相關事證,更不是用多數可以表決通過的。
徐永明深夜在臉書發文強調:是要內政部交代清楚事情
面對各方質疑,徐永明20日晚上在臉書PO文,直言:「哪門子的真相,看懂提案有那麼難嗎?選前狂餵「芒果乾」,選後吐到垃圾桶。」文中提到,時代力量的提案是「請內政部依憲法增修條文與政黨法之規定,針對統促黨檢具相關事證,聲請憲法法庭審理」,卻有人刻意扭曲成時代力量要「立法院」移送統促黨,然後把時力扣上讓司法問題政治化的大帽子。
此外,徐永明也在文中表明,若這項提案通過了會有兩種情形,第一是內政部檢附證據提出聲請,由憲法法庭審理。第二種情形是內政部沒有蒐集到證據,然後告訴立法院,因為沒證據所以無法遵照提案辦理。無論是何種情形,都是內政部要交代清楚的事,因此徐永明強調,民進黨團實在沒有反對的理由,並且呼籲:「請執政黨不要選前狂餵芒果乾,選後就吐到垃圾桶。」
徐永明的貼文一曝光,就引起批踢踢網友討論,有一名網友更舉出《憲法增修條文》討論時代力量的提案是否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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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舉《憲法增修條文》,曝關鍵:民進黨要不要做而已
批踢踢實業工坊上網友 askaleroux PO 文討論「該不該支持統促黨解散」,他貼出了《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寫到: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之。
這名網友表示,統促黨的暴力行為以及反民主的主張,像統促黨找竹聯幫打人,這行為已經符合解散條件。此外,這名網友除貼出過去民進黨提過要解散統促黨的新聞,也舉出黃國昌曾說過要用組織犯罪偵辦統促黨的案例,因此這名網友直言,只是看民進黨要不要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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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徐永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