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雲林花生的收購價格成政治人物對抗籌碼,花生價格 11 月因謠言崩跌。農委會主委陳吉仲 11 月 19 日啟動收購機制,保障農民權益,再加上總統蔡英文 12 月 宣布,政府延長收購時間到 12 月底,花生價格因此回升,目前收購價格已逾 40元,甚至比去年同期還好。
然而,國民黨雲林縣立委候選人張嘉郡 13 日開記者會,批評陳吉仲原要用 20 億保價收購花生,至今一毛錢都沒有,且在本土花生價格崩跌的情況下,政府居然還進口花生,所以指控陳主委說謊欺騙農民。但,事實真是如此嗎?(責任編輯:黃梅茹)

首圖來源:蔡清木 攝影。
雲林燃起的花生之亂在農委會協調虎尾、北港、元長、崙背農會,以及莿桐合作農場、東石雜糧生產合作社、子茂生產合作社及雲林縣精緻農業生產合作社場進場收購後,仍然餘波盪漾。國民黨籍雲林縣立委候選人張嘉郡日前再度在記者會上指控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欺騙農民與大眾,聲稱要用二十億保價收購花生,至今卻一毛錢都沒有。
這場花生之亂伴隨著大選選情的白熱化,似難立即平息;經綜理各方說法後,我認這場花生之亂難以停歇的原因,可歸納於三個認知落差:
一張關稅配額權利金標售決標紀錄表,指鹿為馬,燃起花生之亂
這場花生之亂的源頭是一張「109 年度的關稅配額權利金標售決標紀錄表」,經有心人刻意扭曲:
(1)把表上的「花生輸入關稅配額權利金決標價格」當成「花生進口價格」;渲染成「花生進口價格每公斤 30 餘元」;事實上,以帶殼花生為例,假設進口到港價每公斤 24.5 元,加上 25% 的進口關稅每公斤 6 元,以及每公斤 34 元的關稅配額權利金;每公斤的實際進口成本應為 64.5 元(每台斤 38.7 元);
(2)把輸入關稅配額權利金決標日期當成進口日期,事實上,於前一年度公告配額;辦理關稅配額進口權利金公開標售從民國 91 年度加入 WTO 以來就是如此,並非今年獨有;而可實際進口的日期則是明(109)年度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及 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等兩個期間。

109 年度的關稅配額權利金標售決標紀錄表,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誤把花生收購當成公糧稻穀保價收購
第二個認知落差,是把花生收購當成公糧稻穀保價收購,自從農委會宣布準備 20 億元輔導農民團體收購花生之後,雲林縣長即籲請農委會立即撥付已準備好的 20 億元花生收購資金,農會將無條件配合政府收購。而張嘉郡也一再質疑錢在那裡?目前為止沒有一毛錢。這些質疑很可能是因為,誤把花生收購當成公糧稻穀保價收購。
按照公糧稻穀保價收購制度,收購稻穀的資金早期是來自糧食平準基金,90 年度之後則是來自農委會循預算程序編列的預算。
按照公糧業者經收稻穀作業規定,農委會依政府採購法委託承辦公糧經收、保管、加工、撥付業務的公糧業者依收購清冊及公糧稻穀驗收標準收購農民稻穀,應開立收購稻穀聯單或收購稻穀證明單(第一聯自行存查,第二聯交由農民收執),公糧業者應按日列印收購稻穀付款憑證清冊二份,連同媒體轉帳檔送農會辦理轉帳付款。農會應於公糧業者開立收購聯單之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轉帳方式將價款轉入售穀農民帳戶中,並於付款憑證清冊加蓋轉帳日期戳記。
簡而言之,目前公糧稻穀保價收購的資金是來自國家預算,收購公糧的價款則由農委會農糧署分署依據轄內各公糧業者實際收購數量,匯撥至各(當地)農會所開設資金專戶,並委由當地農會以轉帳方式支付。
其實,花生買賣交易跟一般農產品的交易一樣,由農民團體依市場需求收購,貨款不是由政府直接支付,而是來自合作社場的自有資金或農會供銷部的自有資金,無關農會信用部內的農民存款,本次輔導農民團體收購之措施,政府只是補助農民團體辦理收購的集運及倉貯的部分費用。(參考圖一)

圖一 花生產地價格穩定措施 (圖片來源:農糧署)
農糧署也表示,20 億並非用以「直接收購」,而是作為農會、農業合作社等購貯單位的借貸週轉金。而且農糧署所扮演的角色是供週轉金借貸及媒合,並非直接購入花生,所謂維持市場行情每台斤 40 元以上,是指確保媒合的農會、農業合作社能以每台斤 40 元收購,而媒合的末端食品加工業者則以高於每台斤 40 元購買原料。
至於要不要比照公糧稻穀保價收購制度收購花生涉及的層面很大,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
花生本來就是全年皆可進口
張嘉郡質疑今年 11 月還從巴西、越南、阿根廷進口 252 公噸花生。其實花生本來就是全年都可以進口,11~12 月關稅配額內的花生是不可以進口的;由於花生是關稅配額品項之一,只要進口商願意支付較高的進口關稅及較高的進口權利金,關稅配額外的花生是全年都可以進口的!
為了避免於國內花生產期進口配額內花生,財政部關務署已於去(107)年 9 月公告,並自今(108)年起將關稅配額內的進口期間由原本 1 月 1 日至 9 月 1 日,調整為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及 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等兩個期間,至於進口關稅及進口權利金較高的配額外花生則是全年可進口。(參考圖二)
海關進口主管機關是財政部,進口商進口報關,相關部會依法行政,故不宜把進口商進口關稅配額外的花生,曲解成農業主管機關刻意進口花生打壓國內花生價格。更何況關稅配額外的花生實際進口成本是遠遠高於本土花生!

圖二 進口花生配額期程調整(圖片來源:農糧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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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 謝志誠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 〈三個認知落差,花生之亂不停歇〉。首圖來源:蔡清木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