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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旗山區的「爐碴掩埋農地」爭議已延燒 6 年,至今尚未解決。《報導者》指出,中國鋼鐵公司自 2013 年起,分階段在高雄旗山區農地塞入 99 萬公噸的轉爐石,為業者帶來 2 億元收入。當地居民痛訴:「轉爐石發出惡臭,有些人還得吃安眠藥才能入睡」、「一下雨就出現牛奶水(強鹼水)」。

地方法院 2017 年已判定,轉爐石是廢棄物,要市政府依法限令業者清運,如今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踢爆,高市府仍放任廠商擺爛、未解決污染!一同來看他的追蹤調查。(責任編輯:黃梅茹)

首圖來源:截自旗山反大林回填廢爐渣自救會臉書粉專。

旗山農地被傾倒煉鋼過程中產生的轉爐石近百萬噸,造成農地被污染威脅,地表水的酸鹼值一度超過pH12(強鹼),遠遠超過農委會認定適合農作物生長的環境(pH6~7.5),這樣的土地及鄰地種出來的農作物,有人敢吃嗎?

但環保局長期放任廠商擺爛,高雄地院早在 106/1/8 就判決業者必須清除這些轉爐石,時到現在,才知道連清運計畫都尚未提出核定。環保局放著可以用的法律工具,束之高閣,廠商至今一毛錢也都沒出到!這種行政怠惰的案例再多一點,高雄人飲水跟灌溉怎麼能安心?

中鋼正以販售之名、行清運「廢棄物」之實

中鋼所產的轉爐石透過子公司中聯以販賣的名義轉手約 100 萬噸給萬大材料、再轉手給建發營造,最後由建發將轉爐石填去旗山農地。兩次轉手,賣價皆為500萬,但中聯倒貼 2.15 億給萬大,萬大也倒貼 3500~4000 萬給建發,補貼遠高於賣價。賠錢生意沒人做,這顯然就是以販售之名行清運之實!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去年 6 月就要求三公司提出「廢棄物棄置場址清理計畫」(限期 60天)並完成清除處理(限期一年六個月),但隨著業者提起訴願、訴訟,環保局的執行也跟著暫緩,聲稱:「必須依照司法判決告一段落後,才能依照相關法令規定,要求他們做好清理工作。」但真是如此嗎?行政訴訟法第 116 條明明就告訴我們,行政處分執行根本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依照去年 6 月之原處分推算,業者早在去年 8 月就該提出清理計畫,並在今年 12 月前完成清除處理。但是,截至目前為止,廠商清運計畫在去年被駁回之後,至今完全沒有提出新的清運計畫,簡直在擺爛!

根據行政執行法 28 條、廢棄物清理法 71 條及 2014 年 1 月 13 日環署廢字第 1030002433 號函釋,關於廢棄物逾期未清理,主管機關可依法強制執行,代為履行清運並向業者求償,或者課以怠金。

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要求環保局依法行使職權,說明期程規劃,要求業者清除,若業者遲遲不清除、環保局也沒有代履行的能力,就應對業者持續按日課以怠金,不要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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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 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首圖來源:截自旗山反大林回填廢爐渣自救會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