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要挑選這篇文章】
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今年初爆紅,片中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出的律師王赦替死刑犯四處奔走、辯護,開了數十庭卻只賺到3萬元律師費,但卻有人指出現實中的法扶律師根本是「爽賺」。
但這個指控是真的嗎?法扶律師真如外界所說的好賺嗎?(責任編輯:謝佩如)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文/ 張衛航(時代力量淡水區立委參選人)
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認為公開批評常常只是陷入口水烏賊戰中,也無助於解決問題。但自由時報司法話題》開一次庭爽賺3萬 法扶制度惹議這篇報導角度真的很糟糕,讓很多扶助律師都為自己的付出感到不值,為了避免大家對法律扶助基金會和扶助律師誤解,想簡單向大家說明如下:
首先,即便被扶助人認罪,除非改簡式審判,否則至少要開準備及審理程序二次,如果被告在押或執行中,還要去律見、撰狀、開會,更常超過一年多才領到酬金,哪裡有爽賺?
其次,除了偵查中已經認罪的被告外,必須閱卷確認證據才可能勸被告認罪,何況許多被告根本不接受,或者需要多次律見深談取得信賴才能說動,律師更不能自己幫被告認罪,報導內容顯然對法律實務有所誤解。
最重要的是,因為不是每一個人都負擔得起律師費用,法扶基金會未來運作若因此受到影響,勢必將減少經濟弱勢民眾尋求法律支持、找回公道的機會,當然更不利於伸張社會公平正義。
所以法扶基金會和律師絕非如報導所述,懇請大家不要相信這種污名化法扶基金會和扶助律師的報導,更不要從少數極端個案批評法律扶助基金會和扶助律師,而抹煞基金會全體成員和扶助律師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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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專欄作者 時代力量 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從少數個案批評法律扶助基金會和扶助律師,根本是誤導視聽〉。首圖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