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
我們的同性戀好友都能結婚了!都能和大家一樣理解什麼叫做「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了(無誤。)
今天早上,大群聚在立法院前屏息以待,等著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法案的人群,本來還因為傾盆大雨而緊張焦急,但到了下午三點雨停了,天空掛上象徵同志運動的彩虹。
接著,立法院就傳出法案三讀通過的好消息。
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的國家,愛最大!(責任編輯:鄒家彥)

圖片來源: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粉絲團。
歡呼!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準用民法,採「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
一直在為同性婚姻合法化努力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今天通過同婚專法,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處理速度比預期快!今天下午就三讀完成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同婚專法草案,從10時40分開始廣泛討論,朝野立委發言踴躍,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兩度隔空交鋒,發言時台下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不少噓聲。
由於朝野立委對於條文內容有不同意見,經表決後,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所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在關鍵的第4條條文表決通過後,後續條文立委不再發言,處理速度比預期還要快上許多,原本預計要處理到晚間的議程,下午就已經三讀完成。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施行,特制定本法」、「相同性別之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成立第2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另外在親子關係方面,經表決後,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再修正動議,三讀條文為「第2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準用民法「繼親收養」規定。
5/24 開始,準備收到你同志好友的紅色炸彈囉
全案經過三讀,施行日期定為5月24日。
稍早在法案名稱表決時,一向表態挺同的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對民進黨團再修正動議投下贊成票。在草案第2條表決,有關相同性別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時,也有包括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林奕華、林為洲等人投下贊成票。
過去從未在法案表決時投票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也在副院長任內首次投票,投下贊成票。
延伸閱讀
【彭博社:台灣領導人押上政治生涯】無懼選票流失壓力,府院聯手拜託綠委投下「同婚贊同票」
【就是今天!全世界都在看同婚拚三讀】行政院、民進黨和國民黨 3 版本一次搞懂
(本文經合作夥伴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同婚專法亞洲第一 立院三讀通過〉。圖片來源: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粉絲團。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