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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 11/24 的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在即,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 11/5 在行政院體育發展會會議報告時,對國內東奧正名公投通過感到憂心,畢竟國際奧會(IOC)若提出討論,中華奧會的會籍可能面臨遭到「中止或取消承認」的潛在危機,他也在 11/6 召開記者會說明。

不過前體委會主委、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活動召集人楊忠和在 11/6 表示,東奧正名公投是可以做、做得到,也應該做的事,希望大家走出來,一起投下同意票,「讓台灣選手有尊嚴的,以台灣之名站上奧運的頒獎台上」。

對於民間推動東奧正名公投,外交部長吳釗燮被問到若公投通過正名,是否會啟動正名程序,他表態「公投是民主政治之下人民行使權利的常態,但若要向國際奧會提出說明或主張,須由中華奧會提出,根據憲章,中華奧會獨立行使職權,不受政治影響。」

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於 11/6 的記者會上補充了一個值得深思的方向,目前最壞的狀態是中華奧會真的遭 IOC 停權,儘管外界認為,台灣運動員還是可以獨立運動員名義參賽啊!但林鴻道想反問:「獨立運動員連國家名稱、國旗歌都沒有了,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責任編輯:黃梅茹)

「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24日將投票,圖中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憂心中華奧會會籍會面臨被「中止或取消承認」的潛在危機。首圖來源:中央社

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今天(11/6)召開記者會,表達憂心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恐讓中華奧會遭停權。他強調:「我們以保障選手代表我國參賽權利為優先,並會遵守1981年洛桑協議。」

台灣在11月24日將進行九合一大選,另有10項公投法案,其中就包括東京奧運正名,盼以「台灣」名義參加奧運。

《BO編按》:洛桑協議是1981年台灣與IOC在瑞士洛桑簽署的協議,確認未來參與國際型運動賽會,都要以「中華台北」為參賽名稱,僅能以五環梅花會旗替代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奪金後也只能播放國旗歌,而非國歌,換取台灣運動員的出賽權利。

中華奧會面臨的困境

不過國際奧會(IOC)曾在今年5月4日來信,強調IOC執委會已做出決議,不予核准「中華台北」名稱變更。

林鴻道舉例,就像父親告誡小朋友下午不要出門,但小孩硬要跑出去玩,回家可能就會面臨處罰,以此解釋中華奧會目前處境。

而IOC在10月16日再次來函,希望瞭解東奧正名公投相關細節,文中雖未提及「停權」等字眼,不過林鴻道透露,亞運期間,國際奧會主席巴赫以及亞奧會主席阿罕默德親王,在恭賀中華代表隊優異表現同時,也語帶玄機表示,「希望我們能努力留在國際奧會的大家庭中,種種跡象表示,我們現在情勢非常嚴峻。」

包括前奧運國手紀政、以及許多名嘴都曾表示,申請名稱變更是參賽國權利,最壞情況也就是維持現狀,林鴻道坦言,一般情況下這樣的說法沒有問題,「但問題是IOC已經來函表達不允核准變更。」

假設最壞情況,中華奧會真被IOC停權,外界也有聲音認為,台灣運動員仍可以獨立運動員名義參賽,對此林鴻道則反問:「獨立運動員連國家名稱、國旗歌都沒有了,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台灣在1981年於瑞士洛桑和IOC簽署了「洛桑協議」,其中明訂了中華奧會名稱、會旗、會徽,使中華奧會得以和其它國家奧會擁有相等權利,參與各項國際運動組織。

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進一步說明對東奧正名公投恐影響中華奧會會籍的憂慮,並秀出國際奧會執委會日前來函內容。圖片來源:中央社

以下為林鴻道本週一在體發會發言全文

107/11/5(一)

委員林鴻道 體發會發言

本會召集人/行政院張政務委員、各位委員,大家午安!

首先感謝張政委及多位委員於亞運期間組團赴印尼考察、觀賽,並為選手們加油打氣。相信透過政委及委員們的實地考察與了解,對我國未來參與國際賽事的各項相關事務,一定能帶來非常正面的助益。

有關近日國際奧會關切我國「東奧正名公投」一事的發展,鴻道身為本會委員,僅藉此機會向本會做一整理報告,供各位委員了解:

1. 今年 5 月2、3日國際奧會執委會做成決議,並在 5 月4日通知中華奧會:「國際奧會近期得知貴會境內向當地政府啟動了一項公民投票程序,目的在改變貴會代表團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會使用的名稱。」以及「決議不予核准任何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名稱的改變。因此,1981年的兩會洛桑協議內容維持不變,且完全適用。」

2. 今年 8月亞運期間,國際奧會主席「托瑪斯 巴赫」以及亞奧會主席「阿罕默德親王」,在誠摯恭賀我國代表隊優異表現的同時,也非常關切國內將舉行「東奧正名公投」的後續發展,並且特別語帶玄機的表達「希望我們能努力留在國際奧會的大家庭中;」

3. 國家奧會關係部組織關係與治理組長「杰羅 波維」於10月16日以電郵詢問中華奧會有關我國正名公投一事。信中特別闡明「我們來信的目的係近日於媒體報導中有關貴會/代表團名稱的公民投票程序一事。」

接著指出「如您所知,國際奧會非常關切此案的進展,而本會立場也明白於今(2018)年5月4日經執委會之正式決議再次確認,並於同日經郵件通知貴會。」並要求中華奧會提供「本公投案結果可能之實務影響;」以及「中華奧會為支持IOC於本案所持立場及1981年所簽協議,所採取或預計採取之行動;」

4. 原定10月31日訪問中華奧會的日本2020東京奧運籌備會「副主席兼主席特別代表」「遠藤利明 (自民黨眾議員)」,臨時於25日電郵表示「因考量日前臺灣各環節氛圍」改派「東京奧運籌備會副執行長兼營運長」「布村幸彥」先生來台。臨時改派低階較低並不具政治身分代表的原因,頗值得思考;

綜觀以上所列事項,鴻道合理研判,國際奧會認為既然執委會已對公投的可能結果明確表態並做出正式決議,在此前提下,我國繼續推動公投案後續發展的意圖與目的究竟為何?依此邏輯,國際奧會是否會認為我國企圖以政治或其他方式干預奧會的獨立性而違反國際奧會憲章第27條?

根植於種種因素的判斷,鴻道認為公投案可能使得中華奧會會籍面臨被「中止或取消承認」的潛在危機。由於國際奧會即將於11月底召開執委會,會籍議題的壓力更顯急迫。藉此機會向本委員會報告,希望召集人暨全體委員能以最嚴正的態度正視此一潛在危機。

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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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中央社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憂心遭停權 林鴻道重申遵守洛桑協議〉。首圖來源:______,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