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高等法院5日審理小燈泡案,小燈泡父親劉大經(前右2)、母親王婉諭(前右)庭訊後離去。圖片來源:中央社。
2016年,內湖一名4歲女童「小燈泡」遭到兇嫌隨機殺害,再度引發廢死、反廢死的聲浪,當社會上大多數支持死刑的人站在「一命抵一命」的立場、而大多數反對死刑的人站在「人權不可侵犯」的立場時,小燈泡的爸媽則提出了不一樣的觀點支持對兇嫌處以死刑。
高等法院昨(5)日二審辯論終結,上報指出,小燈泡爸爸開庭陳述時,首度公開表示,不會接受嫌犯道歉,希望判處死刑。小燈泡的媽媽也在臉書上PO出他今天在法院陳述的全文,說到兩年多前,蔡英文曾經說過「這個社會破了很多洞,我會用盡全力,來把他們都補起來。」但是經過兩年了,她卻不見政府為了這些破洞做了什麼努力。
《BO》 7月3日 更新:今天,「小燈泡」隨機殺童案的二審出爐,儘管法官認為兇嫌再犯風險高且無悔意,,不過高等法院因受限於聯合國人權兩公約規定不得判精神障礙者死刑,只判兇嫌無期徒刑。
小燈泡爸媽對社會安全網的不滿使他們支持處死
與一般「一命抵一命」的立場不同的是,小燈泡的爸媽其實是站在整個社會的宏觀角度去看待他們自己遭受的苦難,小燈泡的媽媽在經歷這樣的事件以後,還曾參與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為台灣的司法改革盡一份心力;小燈泡的爸爸更在庭訊中提到「台灣的社會一直在維護人權的道路上努力著,在這個個案裏,也一直有精障者、兩公約、修復式司法等議題著墨的空間,我覺得這算是人權進步的表徵。」顯示他對於台灣人權進步的讚賞。
然而,他們認為,由於現在台灣的社會安全網令他們失望,還未能承擔讓兇手回歸社會可能造成的危險,像是小燈泡的爸爸說到:「像我表姊就跟我說她現在上街的時候會不時回頭張望,以確定沒有突如其來的威脅。」所以小燈泡的媽媽認為:「回到我們這個個案,我們希望,司法能給予我們基本的安全保障,在未能確保防止被告再犯的基礎之上,避免被告回歸社會,因為我們不願意有一點點再次造成悲劇的可能。」
此外,他們也談到了長期而言,台灣必須在行政端、教育端、醫療端作出改善,找出防止這樣隨機殺人事件再發生的方法,才能避免下樁憾事。
法務部與行政院針對此案提出的改善方法
面對小燈泡爸媽的庭訊發言,法務部提出了預防更生人再犯及復歸社會輔導措施,根據上報,法務部聲明會督導更生保護會運用更生輔導員入監輔導,增加受刑人出獄後社會適應能力,法務部同時會推動更生人家庭支持性服務方案,幫助更生人及其家庭修復關係,希望減少更生人再犯的可能。
另一方面,聯合新聞網報導,行政院也已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重構「以家庭為中心,以社會為基礎」的網路,一改過去以「個人案主」為介入焦點,期望針對不同家庭的風險程度與需求,提供不同程度的幫助與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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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上報》〈小燈泡母問「兩年來政府兌現多少承諾」 法務部這樣回〉
《聯合新聞網》〈小燈泡母質問政府做哪些努力? 法務部傍晚回應〉
《臉書》〈小燈泡 – 從同理開始,用愛心點亮〉
《上報》〈【小燈泡父親出庭意見全文】首度鬆口表態:不接受道歉,盼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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