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林務局日前召開會議,擬將台灣獼候從保育類動物除名。因獼猴數量的穩定成長,且棲地未受到威脅,在國人保育觀念提高的情形下獵猴情形也已經減少,所以建議將獼猴改為一般類。

若台灣獼猴從保育類降為一般類,民眾要捕殺會變得更加容易。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當野生動物有危害公共安全及人類性命、危害農林作物等情況,即使是保育類動物也可獵捕或宰殺,但要先報請主關機關同意。未來獼猴若降為一般類,民眾捕殺就不需事前申請或事後報備。

6/26 更新:農委會林務局昨天召開野生動物諮詢委員會。會中確認,共有 8 種野生動物從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包含台灣獼猴、白鼻心、山羌等。儘管降為一般類,不代表沒有任何的保護措施,仍然要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的規範。

支持者:台灣獼猴改為一般類動物,可降低猴害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林良恭在參與林務局召開「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專家會議」時說:即使過去要經過申請才可以捕抓,農民一般也不喜歡殺或捕猴。所以降級後也不會導致大量捕殺;且降級不代表就可隨意獵殺或飼養,還是會受到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保護區等規範。

許多網友也認為「人活得好比較重要」、「真的太多」、「保育人士保彌猴對社會有啥貢獻?」

反對者:難道不是人類先侵入彌猴棲息地,才有所謂「猴害」嗎?

高雄壽山,原本就是獼猴的棲息地,因為人類的開發,使得牠們必須在馬路上遊走,覓食的行為竟也變成人類眼中的「猴害」。檢視先來後到的歷史順位,「行為脫序」的應該是人類,而不是獼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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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報導也提及,近來頻傳人猴衝突,從「導致民眾骨折」、「搶奪食物」等等的字句,不難看出多半是站在人類的立場。而彌猴被攜帶彈弓上山的民眾「防衛性攻擊」、被寵物犬咬傷、或毒藥毒害,這樣殘忍的事實都被視而不見。

此外,「獼猴量增傷農」到底是誰的錯呢?過去人們在淺山地區務農,農家就住在田地旁邊,要驅趕野生動物相對容易;現在往深山開墾,入侵野生動物的領地,在不該種的地方種植,這類的果園、農田,也應當犧牲動物的棲地去保護嗎?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u7kKcuzaD0#action=share

先不論獼猴被降為一般類動物到底會不會對牠們造成危害,從林務局提議將獼猴降為一般類動物而不是改進現有農田損害生態系統的問題,這種做法背後的動機,以及網友的反應(可以降低「猴害」)來看,我們面對動物依然缺乏共存的精神。

或是,人類所謂的「愛護動物」僅限於貓狗,那些無法以符合人類利益的方式生活的其他動物呢?台灣獼猴被除名之後,解決「猴害」的方式依然是繼續的捕殺與虐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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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 首圖來源:KaurJmeb, CC licensed)

參考資料

獼猴量增傷農 擬從保育類除名
台灣獼猴危害農作? 林務局開論壇商討解方
身為備受厭惡的台灣獼猴 我們感到相當抱歉
李啟銓拍片紀錄台灣獼猴 好萊塢獲獎
台灣獼猴的多與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