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這篇文章】

李敖昨天(18日)走了,外界對這位作家評價兩極,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李敖的狂、傲和挑戰威權,是經過算計的;李敖不斷公開傷害台灣和中國民主運動,絕不該褒揚。

然而李敖留給台灣的影響,真的只有傷害嗎?讓這位覺青「敖粉」告訴你,為什麼就算不認同李敖的意識形態,但他對於李敖幹過的事情只能用「崇拜」兩字形容。

(責任編輯:黃靖軒)

文/ejrq5785

我是覺青,下面這篇我發的「R: [新聞] 送陳為廷去北京面嗆習大大 網友集資幫他買機票

可是我也是李敖腦粉。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兩年前我曾經參加他在台大集思會館跟陳文茜一起主持的演講,我記得演講2個小時。最厲害的是,他演講完的簽書會,也簽了快2個小時,而且他很親切。

工作人員先發紙給排隊要簽名的人寫下自己名字,之後排到,李敖會看著你跟你握手,要拍照也可以,之後在書上寫上你的名字跟他的簽名,不急不徐。

以一個80歲的人可以這樣快 4 個小時我真的很佩服。

要了解李敖這個人,如果單純用現在的政治觀去評論他,實在太不公平了。

李敖是1935年在哈爾濱出生,之後直到1949都在中國。一個人從出生到14歲都在中國,他要說自己是中國人,其實也沒甚麼錯。

李敖來台灣之後,從年輕開始擔任文星雜誌的主筆,反對封建、主張全盤西化。他從年輕就一直在批判國民黨威權政權、蔣家。

在那個威權統治的時代還因此作過5年多個牢。那些說李敖只出一張嘴的知道他曾經因為「台獨」被「刑法100條」判刑10年嗎?

時值蔣介石政府實行威權統治。1966年,李敖發表《歷史與人象》《教育與臉譜》《上下古今談》《烏鴉又叫了》《孫悟空和我》等書,為當權者所查禁,並未因此坐牢,但把他 1953 年與嚴僑合謀偷渡大陸一事翻出來,並於1967年4月8日以妨礙公務提起公訴;後被法庭判刑1年,但由其大學師長多方奔走,獲得緩刑。

白色恐怖期間,李敖為護人權協助台獨人士彭明敏逃亡,避免其受迫害;1970年彭外逃後,遭謝聰敏和魏廷朝供出。另外,李敖拿到台灣受迫害被關的政治犯名單(內有共產黨、台獨人士等等),並要把這份名單送到聯合國與人權組織去告發。

李敖把名單轉給國際特赦組織馬汀;但在日本被台獨人士拿走,並且不得李敖同意即刊登在其台獨刊物上,以致李敖亦被牽連判刑。1971年3月19日,李敖被捕,並於1972年2月28日因「台獨」罪名被以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之「內亂罪」判處十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法庭一審判決後,李敖沒有提出上訴;後逢蔣中正逝世大赦,改為八年六個月。

1976年11月19日,李敖被釋放。實際被監禁日期,總計五年零八個月。(資料來源:wiki

我最崇拜,也是李敖最該被崇拜的原因是,李敖是一個曾經在威權時代著書立說,為了人權敢跟威權政府作對,並且為此入獄的人,我想這點是無法抹滅的事實。

李敖的國家觀基本上是長這樣的,前面說過他14歲才來台灣,這樣的人認為自己是中國人,跟那些從小長大吸收台灣民主養分長大還說自己是中國人的人當然不一樣。

所以他思想上認為他是中國人,並且他也認為白種人在世界資源分配太不均衡了,他認為黃種人要團結跟白人抗衡,所以他才主張大中國思想。

但是他這種大中國思想也不是舔共,他主張的統一,不是「被動」統一,而是台灣人有主導權的統一,跟舔共賣台的那種統一是不一樣的。(雖然我都不認同)

我只能說你可以不認同他的意識形態,但他曾經幹過的事情,曾經對台灣民主進程的奉獻絕對是不容抹滅的,他就是那種敢在極權時代跟政府對幹的人,光是這一點就很了不起了。

就好像你的另一半,或者你的父母,他們即使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你還是愛他的。

不好意思,現在實在太難過,可能很多地方講得不慎精確,而也有太多想講卻不知道從何講起,所以我對李敖的看法如果有錯誤希望其他敖粉幫忙訂正。

喔對了!李敖還寫過詞呢 IPIS蟑螂 – 忘了我是誰 (官方版MV)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SUdd2xUC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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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ejrq5785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Re: [爆卦] 李敖上午10點59分去世〉。首圖來源:中央社,未經允許、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