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挑選這篇文章】
昨天《BuzzOrange》刊出了正當冰老闆針對《勞基法》三讀通過後的文章,引起讀者廣大的迴響,而今天《上報》主筆室也對此提出了不同的討論,之所以會挑選這篇文章是想帶給讀者更多元、不同的觀點:「原來其他人是這樣想的,這個觀點我沒想到耶!」藉此用更廣的面向思考《勞基法》對勞、資雙方的影響,台灣的勞資市場會如何隨法律改革而有波動?
(責任編輯:余如婕)

台灣《勞動基準法》雖然以基準法為名,但它從來不是基準法。(攝影:上報/陳品佑)
文 / 上報主筆室
這是針對哪篇文章的回文?
曾支持蕭美琴參選立委的花蓮「正當冰」冰品店老闆在 臉書發文,他將新《勞基法》修法案所放寬的條件,諸如「輪班間隔」8 小時,每月可加班時數 54 小時試算到自己員工身上,得到的結論是,原本他在旺季要請 4 個工讀 3 個正職,新的《勞基法》通過後他只需要請 2 正職 2 工讀,就能負擔所有的營業與行政工作了。他痛批壓榨勞工就像吸毒一樣,政府所謂「讓想多加班的勞工可以多賺點錢」根本是「幹話」。
正當冰的發文立刻在網路瘋傳,短短不到一天之內竟有超過 1 萬次的分享,比這陣子所有網路媒體對《勞基法》的評論加總還多,顯示他的確說出不少人的心聲與憂慮。
遺憾的是,這個發文是基於錯誤的假設以及對《勞基法》的錯誤認知所寫出來的,這種「恐懼動員」其實也具體而微地說明了從去年開啟一例一休修法以來,政府與民間社會的溝通困境。
輪班間隔只適用於「輪班制」的工作
首先,正當冰老闆說,未來在旺季時,「正職偶爾可以代工讀的班,晚上 11 點下班,隔天 7 點就可以叫你在店裡出現。」這指涉的正是此次修法將輪班間隔有條件縮短為 8 小時。不過,輪班間隔放寬是適用於「輪班制」工作,它雖然不專屬於 24 小時全年無休的工作(如便利超商、醫院),但至少都是超過 12 小時營業,且「不同時間作相同事情」的工作型態。
「正當冰」是餐飲業,公告營業時間是中午 12 點到晚上 10 點,絕無可能被適用為「輪班制工作」,要員工先來做行政工作再負責店面早班也違反輪班制定義。當基本事實都弄錯後,後面的推論當然也就全錯了。
冰店老闆的假設不存在
第二、就算適用輪班制,這次修法雖然將每月加班時數從 46 小時增加到 54 小時,不過仍得接受三個月上限 138 小時(46╳3)的總量規定。員工若早上7點上班,晚上 11 點下班,就算扣掉午晚餐各 1 小時,其工時仍達 14 小時,每日加班時數達 6 小時。
若以每月最高加班時數 54 小時計,每月上班 9 天就爆掉了,更何況還有三個月總量管制(最多只能連排兩個月 54 小時,第三個月必須急降為 30 小時)。所謂把員工在旺季「用」到極致,等到淡季再休假,少用正職的條件根本不存在。
法律修得再好,對不敢質疑老闆的勞工有什麼幫助?
第三、這篇發文將新修正案的所有勞資協商視同具文(因為員工全聽老闆的不敢吭聲),勞工被拗加班也不敢領高額加班費,只能默默地接受老闆淡季補假安排的弱勢者。如果這都是事實,《勞基法》修得再好再嚴再「挺勞工」,對這群不敢質疑老闆「弱勢勞工」能有什麼幫助呢?
換個角度來講,當外界瘋傳這種極致班表,把有條件鬆綁七休一逕行解讀為可以「做十二休二」,把增列《勞基法》32 條之一逕自解讀為可以不給加班費、週休二日沒了,會不會反而讓這群習焉不察的弱勢勞工認為那就是對的,卻更形弱勢?
勞資市場是自由的,法律不該隨之遷就
環繞於「一例一休」的修法爭議一整年,勞團的反對與政府修法的衝突就在於「存心」。當我們把所有老闆當成惡老闆,會把法令玩到最高點,壓榨勞工到極致時,這次的修法就是修惡。當我們認為勞資是夥伴,雙方都會給對方佔一點便宜時,這次修法就可能互蒙其利。這其實是一部勞基法走天下的先天困境,兩種思維在平行時空,幾乎無解。
台灣《勞動基準法》雖然以基準法為名,但它其實從來不只是基準法。它的若干規定(如七休一、如輪班間隔),對某些產業而言是「低標」,但對其他產業就可能是「高標」,甚至無法達標,否則變形工時怎會入法還不斷擴大適用?
正當冰所寫的惡老闆或許可能出現在現實生活裡;不過,勞資市場是自由市場,碰到惡老闆時,多數勞工還是可以辭職不幹,就算真的有極端弱勢的勞工根本無法投入市場,那也得反問:台灣勞資市場是不是要為了這極端的案例去「防弊」?而當「防弊」到極致時,會有多少正常的勞資關係(老闆、員工各取所需)因此被認定違法而無法開展?
面對這場史上最受矚目的《勞基法》修法時,這是最難解的困境,但也是支持與反對修法雙方必須思索的問題。
(本文經合作夥伴 上報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社評:「正當冰」說的慣老闆故事〉。)
這些文章,給仍覺得《勞基法》像在霧裡看花的你
讓開冰店的真.資方來告訴你,新版勞基法過關後會發生甚麼事
「反勞基法修法」才是政治正確?台灣不該把支持修法的資方妖魔化
一個人下班後應該擁有多少自由時間,才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