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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在勞基法修法上,因為多次和黨不同調而被外界稱為「最後良心」。她先是在週日於臉書上針對日前北醫護理師猝死被爆出的誇張班表,痛批「立法不是為了讓極端合法化」。接著在昨天(4日)社會福利和衛生環境委員會在審查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用行動真正為勞工做事。

還好民進黨,還有林淑芬。推薦各位聽著林憶蓮的「至少還有妳」,關心民進黨最後良心的努力。(責任編輯:黃靖軒)

立法院4日逐條審查《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反對行政院修法版本,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針對「三大彈性」提出三項修正動議(編按:32、34、36條)獲得朝野部分立委連署;除了特休遞延之外,林淑芬堅決反對鬆綁七休一,另對每月加班上限、輪班間隔都有意見。

值得關注的是,這份修正動議,在反對鬆綁七休一部分,除了反對黨的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蔣萬安、李彥秀連署,民進黨內也有立委吳玉琴發聲、加入連署,支持林淑芬的提案。

立法院4日逐條審查《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反對行政院修法版本,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針對「三大彈性」提出三項修正動議,其中「反鬆綁七休一」部分,民進黨內也有立委吳玉琴連署支持。(攝影/上報記者黃驛淵)

在每月加班上限部分,她主張計算方式由「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改為「連續3個月」,避免發生學者質疑的「恐連續4個月都加班54小時」。

政院主張,雇主雇用勞工在30人以上才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但林淑芬的修正動議刪除人數規定,並把「備查」改為「核備」,也就是不管勞工人數多少,都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必須「核備」。此提案包括陳宜民、蔣萬安、李彥秀,以及民進黨立委黃秀芳、吳玉琴都連署。

在輪班間隔部分,政院版主張,以11小時為原則,但如有例外或雇用30人以上,經工會及勞資協議、並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後,輪休時間可縮短至8小時。林淑芬的提案則反對,主張維持現有條文,也就是要求輪班間隔必須11小時,但可依「行業別分期公告」,最慢要在民國109年1月1日全面施行。此提案包括陳宜民、蔣萬安、李彥秀連署。

攸關「鬆綁七休一」的勞基法第36條,林淑芬則主張維持現行條文。她在提案中表示,勞動部既然要賦予勞資雙方彈性協商工時政策,那就應顧及勞資雙方是否有對等協商,因此,在「尚未改善工會組織率」以及「勞資會議制度缺失」之前,勞基法第36條應維持現行條文。此提案包括陳宜民、蔣萬安、李彥秀及吳玉琴連署。

編按:所以林淑芬提的修正動議有用嗎?

昨天最後民進黨委員提臨時動議,將《勞基法》修正案一字不改保留送交院會,等同把改討論的修正案,包括林淑芬所提的修正案在內的 8 條修正案送交院會討論。之後會先進入政黨協商流程,針對各修正案作討論。若協商破局,才會進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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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上報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勞基法修惡】林淑芬提修正動議「反對鬆綁7休1」 黨內綠委吳玉琴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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