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1 月 5 日,中國政府間接地向國際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再具有一個完全主權國家的身分,因為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已經無法清楚的定義什麼人是「公民」,什麼人不是「公民」。根據國際上對「主權國家」的定義,一個國家如果搞不清楚誰是、誰不是它的公民,就不能被承認為主權國家。

就在 1 月 5 日,英國外相飛利浦漢默(Philip Hammond)在北京向中國政府詢問,已入籍英國的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的下落,以及李波可能被綁架到中國的事件始末。中國外交部發言說,在香港出生的華人,只要不宣布放棄中國國籍,即使持有外國護照,也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並且還補充了一句,李波「首先是一名中國公民」。

  • 中國降格自身地位

OOPS!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第三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而第九條是:「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王毅先生代表中國外交部嗎?中國外交部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嗎?如果是,那就顯示了自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還搞不清楚誰是誰不是它的公民。你說,中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嗎?

那麼,於 1984 年 12 月 19 日由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在中國北京簽訂,鄧小平和中國國家主席李先念在場見證,並由兩國政府在 1985 年 5 月 27 日互換批准書,向聯合國秘書處登記的《中英聯合聲明》,還是一份合乎國際法和聯合國條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嗎?

除了以上問題,還有中國越境至泰國首都曼谷綁架銅鑼灣書店另一位瑞典籍股東的國際法問題;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早先就曾發生多次中國越境至緬甸和越南綁架事件。在這層次,中國已經將自己的國家地位降格至朝鮮的地位,因為它效仿朝鮮當年越境至日本綁架的劣行。

在「銅鑼灣書店」五人失蹤事件中,另外三人也有被越境綁架的嫌疑。雖然只牽涉到五個人,但我覺得香港人對此事件,應該賦予比「佔中」更多的關注,因為它牽涉到《中英聯合聲明》,合不合國際法和聯合國條約的根本問題。

  • 江南案改變了台灣

台灣人應該問:一旦被中國共產黨實質統治,是否自動具有「中國公民」身分,而可被越境綁架?已入籍他國的台灣人,包括馬英九的家人和蔡英文的親人,是否也「首先是一名中國人」而可被越境綁架?住在台灣享受國民健保、退休金同時還有雙重國籍的時代縫隙衝浪者呢?

對於北京則只有一則提醒:莫把此事當小惡,當年國民黨底下管不住的五花八門情治單位,其中有一波人酒酣耳熱腦袋發燒之際,結合黑道越境至美國槍殺寫《蔣經國傳》的小小作家江南,從此改變了台灣。有的時候,改變一個國家只需要幾個肉體,中國雖大,但搞不好幾百號肉體就足以改變了。省著點用,管好你家的狗吧。

(本文為范疇授權刊載,粉絲專頁:范疇,原文刊載:蘋論陣線──省點用,管好你家的狗吧,首圖來源:green_intruder ,CC license,非經允許、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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