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這篇文章】
還記得之前傳出一條河流都變紅的新聞嗎?彰化和美是重金屬汙染重災區,而電鍍工長排放廢水就是主要汙染來源。每當有汙染事件傳出時,電鍍業者就成了大家撻伐的對象。
這不禁讓人想問,難道每間電鍍廠都直接偷排放水嗎?我們該怎麼改善這個問題?這也是這位電鍍工廠老闆之子提出的疑問──如果電鍍業成了原罪,政府又做了什麼?(責任編輯:黃靖軒)

文/陳健民(大學生,前電鍍工廠老闆之子)
我家從前就是自己開電鍍工廠,大約從88年開始,一直開到92年虧損太嚴重頂讓出去。
我爸的工廠一開始的前半年沒牌照,但我國、高中開始就覺得環保很重要,因此跟家裡吵過幾次,後來父親將廢水統一交環保公司清運,但成本直線上升,一開始還堪負荷,因為我父親的技術好,成品也好所以客戶不少,只是少賺很多,但後來訂單開始全面轉往中國後,虧損變的非常嚴重,後來選擇頂讓出去。
頂讓後,新的老闆繼續僱用我父親,但仍然勉強經營,後來經營牌照過期還是繼續經營,直到前兩年,新老闆說經營不下去,要賣回給我父親,但是我父親也沒錢買回來,只好去跟地主商量,由地主出錢讓我爸經營頂回來,這樣我爸不會失業,地主也至少還有租金可以收,也開始重新申請牌照(申請需要一大筆錢,並且重新環評,所以新老闆才不願意申請)。
但不到一個月彰化電鍍廠廢水事件發生(2013),我爸與地主同時被抓,但他們是唯一一間沒有排放廢水所以釋放,不過因為沒有牌照所以需要罰錢,最後繳不出來決定停業。
我先承認,每次看到彰化重金屬污染事件,都覺得心情很複雜,很難過、很生氣,清運可以啊,處理可以啊,最後就是像我家一樣倒掉,如果不是有一個不孝兒子,以不做清運就要離家、去死來威脅我父親,有多少能做到?沒有。
而我們家付出的代價就是,從小康到貧窮,祖父留下來的地後來全部還錢敗光,我爸好幾年不敢回家,背著一個敗家子的罵名,我承認,我家做電鍍在我的感覺中就像是原罪,但那是我爸活了一輩子,只會這個來養家的手藝,就從所謂的亂蓋亂排的年代到現在。
- 為什麼電鍍業每間都直接偷排?
為什麼現在看電鍍業者每間都不做清理直接偷排?那是因為做的都死光了。在西進政策之後,當年政府做什麼來改善?有輔導轉型嗎?有產業政策嗎?什麼都沒有。一直到現在還是沒有。
前兩年訂單開始回流臺灣,這也意味著開始又會出現黑工廠,但當時竟然說不發牌(編按:2013年後和美部分地區不再接受新的電鍍廠申請案),原因是因為為了環保,所以不發牌。我真不知道不發牌這腦殘政策是誰想出來的,既然都知道會產生這些工廠出來,那就應該發牌想辦法監管(例如集中處理等等),結果讓黑工廠到處出現,然後才說彰化都亂排,容我罵一聲幹!
要說檢測,要說農田水利會,當然有問題,但更大的問題是,他們敢真的全抓嗎?在現在的情況下,他們全抓就是要逼人去死,因為成本根本沒任何一間工廠能負荷,乾脆偷排能躲多久算多久,但他們真的不知道不能排嗎?清楚的很,但不這樣做就是馬上全家餓死,彰化有多少就業機會?平均收入有多少?
然後去年開始鼓勵工廠搬遷到工業區,幹!環評都還沒過就急著要進駐,這三小?而對原本工廠而言,你又不能幫我處理廢水或減少成本,還要讓員工大老遠跑增加成本,我幹嘛過去?說要開專線公車有個屁用?通勤不用時間嗎?增加勞動時間讓勞工更累而已,水還是亂排。
- 到底如何把電鍍廠納入監管?
我認為要談電鍍廠汙染這件事,必須要去談得就是要怎麼把電鍍廠納入監管,而廢液中最大的來源就是未登記的工廠,而監管後又要怎麼讓他們去做後續的清運或者專用排渠?
記憶中,電鍍產生的廢棄物大致上可以分為廢土跟廢液,而這些分離通常是由設在工廠內的沉降池,沉降後交由環保公司處理,廢液是可以經由中和重新處理降低汙染性,廢土的處理我就不清楚了,但我記得是更難處理,而在我們常說的汙染,其實都是源自反而是比較好處理的廢液,原因也是因為容易排掉,並且挖管幾公里繞來繞去之後非常難抓。
其實真要做沒有什麼新招,只是能不能做落實?我認為應該鼓勵新廠或現有廠(租稅或福利)集中到某個工業區,最好是能一開始就做好廢水處理廢土清運跟專用排渠,但依照目前的政府財政看來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認為初期應該使用統一的廢水處理與清運,中期是直接在園區內建立初步處理的處理廠,並且在這過程中逐步把整個園區的專用排渠規劃好(這還牽涉到另一件事,彰化的接管率,但先不提),這整個處理下來牽涉到預算、政策的延續,這些將會影響完成或做好時間(協助廢棄物的清運本身就是一種福利)。
- 讓電鍍廠做的好 提高獲利做好污水整治
另外,電鍍分為兩種一種是粗鍍一種是精鍍(實際上不是叫這兩個,但它們名稱是什麼我忘了,只記得一種是鍍金的一種是鍍其他如銅之類的),臺灣的廠目前多數在做的是粗鍍,也就是常說的紅銅青銅之類,但有許多技術非常好的廠,是能做到精鍍的,並且精鍍的汙染源也相對比較少,但問題在於一是市場需求不同,二是精鍍器械成本非常高是粗鍍的兩倍到三倍,而台灣的粗鍍技術放到世界都是非常好的,但卻一直把自己的價格壓低來競爭。
基於上面,政府在這裡應該做的是:
(1)協助建立地方電鍍甚至其他中小型工廠建立品牌,臺灣的工廠是能做到的,提高售價及產生的附加價值,這樣可以提高獲利,使前期政府投入的汙水整治等可以逐步轉由廠家自行維持,進入良性循環。
(2)是輔導部分的轉向精鍍,進行轉型,擴大市場增加獲利,也有助於整個產業的廢水整治。而不是放任現在的惡性競爭,才再說電鍍都亂排,或者企圖依靠業者的良心。
但目前檯面上政治人物在做的都是狗屎,短視近利,他們在意的只有選票,就像牧羊犬一樣,把羊到處趕,但趕完之後又像狼一樣吃他們的血肉,只要表面做的好看,說的好聽,讓中小企業,感動痛哭流涕,我拍拍屁股四年八年走人去更好的天空,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本文經原作者陳健民授權轉載,並同意BuzzOrange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告白】如果做電鍍是我家原罪 政府又做了什麼?〉。首圖來源:Ken Yamaguchi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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