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可以自由找人推拿,而不用先經過醫生的同意?如果我跑步拐傷腳,我會先去看醫生,還是找推拿師?如果我打籃球手指吃蘿蔔,會去看醫生,還是找人推拿?如果我被車撞,前臂骨頭穿出皮膚大量流血,我會去看醫生,還是找人推拿?我相信絕大多數的讀者都會和我一樣,認為這是一個常識問題,我們有足夠的判斷力決定什麼情況要去看醫生。
但如果你左肩左上臂覺得疼痛,會去推拿還是看醫生?如果伴隨著呼吸急促、冒冷汗、反胃噁心等症狀,你會去推拿還是看醫生?如果你肩頸不適疼痛,你會去推拿還是看醫生?如果長期按摩都沒有好轉紓解,你會繼續推拿還是去看醫生?
大部分的情況可以依靠常識,但如果有所疑慮,我們會去也應該去看醫生以尋求更專業的協助。我們可能會看不同的科別,甚至同樣的科別尋求不同的醫生或醫院來獲取「第二意見(second opinion)」。只要我們具備生理上或法律上足夠的行為能力,我們就可以根據我們的常識和知識來採取行動。
我們理應基於人權,在不妨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為前提,為自己的行動負責,自由地決定要找推拿師或醫師,尋求當下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法途徑。
所以我們推拿之前,不用先給醫生看過。
但目前台灣的《物理治療師法》規定,任何國民想要尋求物理治療師的診療或服務,都必須先給醫生看過,也就是《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中所述:「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
這是一個邏輯問題:如果我們決定推拿可以不用先給醫生看過,為什麼給物理治療師診療前,需要先看過醫生?
日前我應《今周刊》梁永煌發行人與物理治療學會王子娟理事長的邀請,參加「物理治療全球現況與專業趨勢論壇」,我認為我們民眾不能直接尋求物理治療師診療與服務,是不符合人權、不合理也令人不滿的。
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參照影片(附於文末),我把重點文字摘要如下:
「我從一個公民的角度來看,我現在已經四十多歲了……當我年紀漸長,我越來越需要物理治療……不管我是落枕,還是網球肘,還是腰痛,還是腕隧道症候群……我每一次去看診,我每一次都越來越懷疑(不理解),為什麼我們民眾或公民不能夠自由地去 direct access 物理治療師?
我覺得我作為一個公民,我應該有這個權利可以去看我任何想看的(專業諮詢)。我去看這個在定義上叫做整復推拿師,沒有人會擋在我前面的!我去國術館的時候,也沒有人會擋在我前面!然後今天我去健身房,也沒有人會擋在我前面!為什麼我去看物理治療師的時候呢,物理治療師這個專業者……常常在台灣,物理治療師常常會給我個感覺,像是他們是受迫害的一群人。他們會很小聲地拉我到旁邊說:哎你這個可能要先去想辦法弄一個醫生的醫囑我才能幫你看。(依現行法律規定,醫生要擋在我前面)
我從小受到的教育,是說台灣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民主、法治跟國家這三個東西,這幾年我一直一直內在受到挑戰。我覺得如果我連我自己想要去看物理治療師都要受到限制,這算民主嗎?我作為一個公民我可以自己做主,去看我想要去看的專業診斷,作為一個公民或者一個人民,其實對於生活品質的決定或判斷,其實應該是整個公民可以自己決定的。所以我覺得第一個事情是說,我今天可以很肯定地從一個公民的角度,我認為現在這個法律限制是不對的。
……第二個,是我剛才講到,當我去看國術館、去看民俗療法,他都不會有這樣的限制的時候,為什麼我去看物理治療師會有這樣的限制?為什麼物理治療師,他今天已經有受這麼多科學訓練跟專業訓練,他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刑法上面的罰則?我是完全不理解的。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嚴重的不合理的、是我很不解的地方。
第三個我不滿的地方呢,是我覺得這個不對的法律,這個不解不合理的地方,他其實限制了我作為一個民眾一個公民,甚至很多的民眾和公民,他能夠享有最好的專業服務品質的一個可能性,當然也限制了物理治療的這個專業在台灣發展的可能性。以上是我的幾點回饋,謝謝大家!」
在台灣,要當一名物理治療師,必須經過國家考試。在考試之前,要受四或六年醫學院的訓練,以台大物理治療系為例,必修課包括解剖學、機能解剖學、肌動學、生物力學、生理學、運動生理學、病理學、骨科學、神經科學、內科學、小兒科學、外科學、心肺疾病物理治療與預防、公共衛生學、神經物理治療、呼吸循環物理治療、鑑別診斷、老人與長期照護等等專業,畢業後還要經過完整實習期滿,才能參加國家考試。
事實上,全世界包括英美等 75% 的國家,民眾都可以直接尋求物理治療師診療。我作為一個受憲法保障人權的中華民國國民,可以自由尋求推拿師的服務,台灣的物理治療師在這樣的嚴格科學與專業訓練、完整醫院實習與國家考試把關的前提下,我卻不能直接尋求物理治療師診療,原因是一部上一個世紀、二十六年前的陳舊法律,規定我們一定要先給醫生看過才能接觸物理治療,否則幫我診療的物理治療師最高可判處兩年的徒刑。
這是什麼邏輯?這合理嗎?
我越了解這個問題,越意識到我們的國家可能真的出了一些很嚴重的問題。要不然怎麼會讓這麼一個簡單的常識與邏輯問題,在行政院和立法院裡變得這麼艱深難解。我們不能直接尋求物理治療師直接診療,不僅僅是個基本的常識與邏輯問題,更是我們的人權保護、立法院效能和國家發展的根本課題。
物理治療師學會正在進行連署修法行動,如果你願意進一步了解更多細節,請按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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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