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
高雄近來房市熱絡,根據數據顯示,高雄有 318 人是持有 10 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房產大戶,共同擁有高雄 9647 戶的現象,其中,單一法人最高持有 510 戶。一起來看看高雄市政府為落實居住正義,最新推動的「囤房稅」修正草案為何!(責任編輯:陳怡君)
高市府推動「囤房稅」相關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已送議會審議,預估增加新台幣 3億元稅收,將全部作為市民租金補貼財源,補貼戶數可由現行 1 萬 6000 多戶,再多幫助 1 萬戶受惠。
為落實居住正義,高市府推動「囤房稅」,並將「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送議會審議,如審議通過,預計今年 7 月 1 日施行。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實行「囤房稅」預估增加的 3 億元稅收,將全部作為市民租金補貼財源。
高雄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將擴大放寬申請租金補貼資格條件,家戶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限額,由最低生活費的 2.5 倍提高到 3 倍(4 萬 23 元),且只要申請人、配偶與戶內小孩在高雄市無自有住宅並有租屋事實即可申請,預估補貼戶數由現行 1 萬 6000 多戶,能再多幫助 1 萬戶受惠。
「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針對非自住房屋稅率,由現行單一稅率 1.5% 調整為依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持有 3 戶以下,適用 2.4% 稅率,4 戶以上則是 3.6%,稅額會反映在民國 112 年 5 月房屋稅單。預估影響 5.4 萬人、7.1 萬戶房屋,但 93.4% 民眾自住的房屋不會受影響。
財政局長陳勇勝說,市府堅守自住房屋須不受影響、落實居住正義、不造成房東稅負轉嫁給房客 3 原則下研擬修正草案,修正方向是對高雄市非自住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以適度提高房屋持有成本,落實囤房稅機制。
同時,為合理課稅,市府也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賃住宅、繼承取得的分別共有房屋等 9 類非屬囤房性質房屋,排除適用差別稅率,仍適用 1.5% 稅率。修正法案需由議會三讀通過並經市府公布後始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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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 中央社 授權轉載,並同意 Citi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高雄推動「囤房稅」 年增3億稅收補貼市民租金〉,首圖來源:陳其邁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