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經合作夥伴 上報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車主氣瘋】衰買「檸檬車」僅擔保180天 經濟部喬半天仍護車商還祭緩衝〉。首圖來源:dokaryan

【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

買手機、電腦、相機等 3C 產品,都可能買到「機王」,那汽車的「車王」呢?新車還沒上路多久,外觀瑕疵、車內漏水、無故熄火到方向盤鎖死等問題都冒出,這時要找誰負責?

去年年底就有一位車主購入 430 萬元賓士車,才開半年多,車子就無預警熄火跟鎖死。你知道若依現行「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這位車主可能是求助無門的嗎?而此條款的修正案卻從前年一拖 2年,去年年底最後通過的版本,還是讓消費者叫苦連天。(責任編輯:連柏翰)

行政院「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已超過 20 年未修訂。圖片來源:dokaryan

文/陳燕珩

保障車主購得瑕疵車可解約的「檸檬車條款」,前年在經濟部預告修正後,在各界角力下延宕至今。好不容易去年底通過行政院消保處審議,詎料,最受爭議的擔保期卻仍維持原版 180 天、里程數 1.2 萬公里內,挨批對車商放水、落後國際標準 20 年。更誇張的是,不堪車商反彈壓力,經濟部竟擬再設至少半年緩衝期,不敢允諾上路時間,引來立委和車主強烈不滿,質疑再打假球。

出廠後帶有瑕疵的新車,在台灣俗稱「車王」,國外則以「檸檬車(Lemon Car)」稱之,比擬買主心情「又酸又澀」。對比國外「檸檬車法」行之有年,足以確實保障消費者購車權益;台灣針對新車買賣未設專法,僅在行政院「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訂有瑕疵車解約換車條款,相關內容更已超過 20 年未修訂。

4 大車企狂出包,台灣喊仿修美「檸檬車法」

隨著近年原廠新車災情不斷,從福斯 DSG 變速箱、福特 PS 變速箱、馬自達 CX9 引擎噴水,到去年 TOYOTA RAV4 車頂漏水,均現重大瑕疵爭議。消費者求助無門,缺乏與時俱進的法規護體,小蝦米難抗大鯨魚,不僅向車商爭取權益頻頻受挫,更連帶衍生相關車安問題,均讓國內催生「檸檬車法」意識抬頭。

2017 年曾有車主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力推台版檸檬車法,當時附議人數順利達標,引起各界關注。但經濟部一直到 2019 年 7 月,才預告修正 20 年未變動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將重大瑕疵新車可換車解約的擔保期,訂為交車 180 天或行駛 1.2 萬公里內,用以取代現行 30 天內或行駛 5000 公里內標準。

然而,該修正草案看似大幅放寬擔保期,事實上,對照美國紐約「2 年、2.9 萬公里」、中國「2 年、5 萬公里」、韓國「1 年、2 萬公里」、菲律賓「1 年、2 萬公里」,仍遠遠不及國際標準;就連交通部也具體建議參考美國德州作法,訂定「2 年、3.84 萬公里」擔保期,惟經濟部堅持不讓,甚至喊出「先求有再求好」,讓主管車安的交通部也無從置喙。

擔保期半年太短,受害車主批根本圖利車商

「這版本完全是圖利車商,極其誇張!」一名受害的林姓車主說,許多重大瑕疵並非購車當下就能發現,加上消保申訴時間,起碼耗掉 1、2 個月,只訂半年擔保期,消費者根本無法反映。經濟部委託商總進行研究報告,聲稱已蒐集並比對過各國狀況,但縱使是他國相對限縮的版本,也未對消費者如此不友善,政府拖延大半天,竟還訂出堪比 20 年前的標準,簡直令人費解。

面對車主疾呼拉長擔保期,行政院多次跨部會召開協調會,針對草案內容研商,不過直到去年 9 月第 3 次會議,才在時力立委邱顯智要求下,開放車主代表與會。據該場會議記錄,與會專家學者強力為經濟部標準背書,強調該草案是照國內用車習慣和相關數據所訂定,已取得「最大共識」,應盡快上路。

車輛公會搞不清各國標準,為反而反鬧笑話

甚至,面對車主訴求,車輛工業同業公會代表還在會中質疑,為何一定要比照嚴格的美國檸檬車法標準,而不採取中國或日本標準?似乎暗自認定中國標準一定更差,殊不知,中國「2 年、5 萬公里」的規定,對消費者的保障反倒更優於美國。此話讓車主代表當場傻眼,直批連國際標準都搞不懂,竟還大言不慚為反而反。

面對交通部和車主代表提出,參考美國德州做法,將擔保期拉長為「2 年、3.84 萬公里」,經濟部未正面回應,僅稱會再斟酌考量。也因 2019 年預告修正後,各界雜音不斷,經濟部順勢以仍有爭議為由,拖延 1 年多未正式公告,草案石沉大海。

上月通過草案「照挺車商」,高嘉瑜險氣昏

直到去年 12 月底,行政院消保處好不容易審議通過該案,有望讓檸檬車條款向前邁步;未料,該版本明定擔保期 180 天內、1.2 萬公里,如發生重大瑕疵,像是起火燃燒、暴衝、煞車失靈等危害生命安全,同樣瑕疵維修 4 次以上未修復,可要求由車商更換新車或解約,內容與前年擱置版本對照,幾乎原封不動。

不僅延宕1年半,最終仍通過保護車商版本,遭各界抨擊放水;更誇張的是,通過審議不等於上路,確切實施時間仍須以經濟部公告為準,綠委高嘉瑜私下詢問進度,經濟部商業司竟回稱,因車商反彈聲浪大,且車廠修改定型化契約需要時間,為此將研議公告後設置緩衝期,至少緩衝半年以上,正式上路時間未定。

「聽到差點氣到昏倒!」高嘉瑜質疑,該草案前年 7 月就已預告,該版和當年根本如出一轍,車商已因應 1 年多難道還不夠,經濟部竟還替車商著想,再緩衝拖延上路?近幾年車輛重大瑕疵事件不斷,法規未與時俱進,已造成消費者權益嚴重受損,究竟還有多少車主要犧牲?

擠牙膏 20 年僅微調挨轟,經濟部:先拚上路

受害車主亦痛批,經濟部對檸檬車條款的處理,就是態度消極、以拖待變,現行制度不利消費者爭取權益,許多受害車主不堪長期訴訟,只能認栽把車賣掉,自嘆倒楣;反觀車商無往不利,還曾在協調會上大放厥詞,高呼「打官司沒輸過」,囂張態度令人嘆為觀止。政府保護車商的結果,就是拿車主權益和行車安全來祭旗,非常殘忍。

他更強調,早在 10 年前時任藍委蔣乃辛就和消基會合作,提案力倡檸檬車法,但政府不為所動,經國內多年倡議,才終於讓經濟部願訂定堪比「20 年前的標準」,現在卻連該版上路都遙遙無期,不禁令人質疑是否又再次打假球。更遑論,經濟部喊話先上路、再滾動式修正,但究竟多久才能滾到跟上國際標準,官員也不敢允諾,「若一拖又是 20 年,誰受得了!」

對此,經濟部商業司表示,車主的意見都有在相關會議反映,但比起現行 30 天、5000 公里內標準,各界認為新版已大幅提升,也更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較大共識是先行上路,讓消費者盡快享有權益。至於公告後是否再設緩衝期?商業司低調回應,已將草案和契約修正範本上簽,等待部級長官裁示,目前尚無確定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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