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台北市社子島早期因颱風易淹水,禁建約 50 年,被列限制開發區。不過,台北市柯文哲 2014 年上任後,就積極推動社子島開發計畫,據《中央社》報導,台北市都委會日前已通過社子島細部計畫開發案的審議,將進入到後續的環評、區段徵收計畫。

不過,社子島啟動開發後,原居住在此的民眾該怎麼辦?北市府的安置計畫夠完善嗎?一起來看作者的分析。(責任編輯:徐子捷)

圖片來源:wikipedia

5 月 15 日早上的民政委員會,我特別請地政局來說明,有關社子島開發案的公益性與必要性,以及拆遷安置計畫。局長在這次的簡報中,秀出內政部土徵小組的公文第一頁,寫說「決議擬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應有其公益性及必要性。」來佐證社子島的開發是有其公益性與必要性的。

然而,話不能只說一半、公文不能只秀一頁。

無法確實安置居民的計畫=無用!

在內政部土徵小組當次會議決議的具體改進事項中,有特別指出「諸多陳情民眾均表示不認同市府之安置計畫規劃內容,市府宜參酌其他縣市開發案所擬定之安置計畫,朝更多元、更優惠措施辦理,協助區內原住戶與工廠能再回到區內繼續居住及營運,以保障其居住權及生存權。」

我要提醒局長,內政部土徵小組會如此具體建議,就代表必須要先有完善的安置計畫,它的公益性與必要性才是成立的。

然而,現在雖然有一份安置計畫,但是實際上對一些無屋無地的社子島原住戶而言,未來經過區段徵收後,居住成本可能是現在的兩三倍以上,一旦負擔不起,就只能選擇離開原本居住的地方。

雖然市政府口口聲聲說,已經有安置規劃,但問題是,社子島原本的居民住得起嗎?如果住不起,那到底是在安置?還是在迫遷、在趕人離開?像現在一樣無法確實安置居民的計畫,就是個無用的安置計畫,也與內政部土徵小組的決議背道而馳。

社子島居民的訴求很簡單:市府拆房子前,能為他們設身處地想一想

當天我在民政委員會提案,最後由委員會通過附帶決議,再次提醒台北市政府:「社子島開發案應依 107 年 6 月 13 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 159 次會議決議之具體改進事項,諸如『更多元、更優惠之安置計劃,以及協助區內原住戶及產業能再回到區內居住及營運,以保障其居住權及生存權』,依社子島現存居民之可負擔能力周全安置措施,始可函報區段徵收計劃書。」

社子島居民要的其實很簡單,他們只是希望市政府在要拆他們房子之前,在影響到他們的居住權與財產權之前,可以考量到社子島禁限建的歷史脈絡;可以更設身處地的為他們想想,社子島居民要的,只是希望自己還可以好好住在熟悉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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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原作者 時代力量台北市議員黃郁芬 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首圖來源: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