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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全球數位發展趨勢,台灣從2013年開始推動數位身分證,已逐步完成法源與硬體設施的建置,預計今年10月全面換發。
但上百位的資安專家與學者,卻反對數位身分證的倉促上路,像是台灣人權促進會就建議,政府應保留「無晶片身分證」的選項,並設獨立的專責機關來保護民眾隱私,而在正式立法維護資安隱私之前,政府應暫停既有的換發作業。(責任編輯:李姿萱)

原先預計10月要換發的第7代身分證因武漢肺炎疫情延宕換發,資安專家趁機呼籲政府重視個資洩漏等問題。圖片來源:內政部
民間團體認為換發數位身分證有資安風險及個資隱私疑慮,持反對態度。內政部今天表示,保障個人隱私及降低資安風險是數位身分證規劃的首要原則;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以謹慎的態度推動數位身分證。
民團質疑資安配套不足,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急踩剎車
內政部將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但仍有民間團體表示反對,台灣教授協會昨天表示,整個政策在與社會對話不足、資訊安全、隱私保護、權責機構不清等情況下貿然實施,等於把國民置身於高度風險中,呼籲政府應先透過立法或修法程序,並與社會對話,釐清資安及隱私風險疑慮後再推動。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一定會在完備相關規範,做好對個資及資安的保護工作,並遵循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作業下,持續聽取各界意見,以謹慎的態度推動數位身分證。
設置資安保護機關將參照歐盟經驗
內政部指出,世界各國法制架構均有殊異,台灣在戶籍法中已就換發數位身分證訂有明確授權依據,就製發「晶片式」身分證的格式、內容、製發等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可訂定相關辦法,符合立法目的及授權範圍。
內政部表示,保障個人隱私及降低資安風險是數位身分證規劃的首要原則,在資安及個資保護方面,均遵循資通安全管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這些法令均是20年前討論多卡合一的國民卡時代所沒有的。公、私部門對個資的蒐集處理,皆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如有違反,應負民、刑事及行政責任。
內政部並強調,針對設置個資保護獨立機關,國發會正就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與歐盟諮商中,後續將依諮商結果,儘速提出個資法修正草案及個資保護獨立機關組織法草案。
內政部表示,數位身分證推動層面涉及廣泛,外界難以一窺全貌致有所誤解,對於外界對數位身分證的疑慮,內政部將持續與各界溝通,並接受民意的監督,透過公私協力讓數位身分證的換發工作更加周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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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合作夥伴中央社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內政部:推動數位身分證換發首重隱私及資安〉。首圖來源:內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