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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媽媽每天要處理公事、家事,很少能擁有自己時間。尤其上班和接送小孩時間難以配合,更容易讓媽媽們無法安心上班。根據兒童福利聯盟調查指出,有高達3成的女性認為「企業缺乏友善的育兒設施」是他們不願意生育的一大因素。

究竟台灣企業托嬰政策該怎麼執行?也許,我們能借鏡同為生育率後段班的韓國。(責任編輯:謝佩如)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文/周姵妤(時代力量智庫實習生)

現在是早上七點半,距離上班還有一個半小時,你把正在讀幼兒園的孩子叫起,匆忙地準備早餐,協助孩子刷牙、穿衣,在八點十分壓線出門,趕往離家15分鐘的幼兒園,將小孩送到後,再驅車前往公司。六點下班後,要在半小時以內將小孩接到,但下班時間的塞車,讓你總是焦急又心煩不知是否能夠準時抵達。

 如果有一天,你可以愜意輕鬆的帶著學齡前的孩子一起出門上班,將孩子放心地交給公司在大樓內設立的幼兒園,並且在下班之後,只要往下走幾層樓的距離,就可以接到小孩,再也不需要為了下班延遲而焦慮煩惱。

企業托嬰法規怪象:100人以上就鼓勵,100人以下就限制

根據兒童福利聯盟於今年 3 月針對 20-44 歲的女性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從 9706 份有效問卷中可以看出,有高達3成的女性認為「企業缺乏友善的育兒設施」是他們不願意生育的一大因素。

 針對企業托嬰,教育部於今年四月底公告了「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草案,這項草案係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條所提到的「政府機關(構)、公司及非政府組織為照顧員工子女,得採職場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後,始得招收幼兒進行教保服務。」,簡而言之,就是要求上述機構在公司附近或大樓內部設立日托中心,專收員工子女。

那麼,之前的法規都沒有相關規定嗎?

事實上,過去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的第二十三條就有提到「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下列設施、措施:一、哺(集)乳室。二、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並且主管機關也應對於企業設立上述設施提供經費補助。然而,這也造成了「100人以上就鼓勵,100人以下就限制的怪象。」,加上《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上有規定幼兒園只能設立在大樓的一到三樓並且有強制設有室外活動空間的限制,又現行法規中對於混齡教育的規定,使得位於人口密集都會地區的企業即使有心,但礙於法規上的障礙也愛莫能助。

 不過,目前出現的「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草案中,大幅度放寬了限制,例如第三條中提到「其為樓層建築者,以使用地面層一樓至四樓為限。」、第十三條應設置空間沒有要求必須設置室外空間,另外,國教署也表示「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規模較小,托育對象不區分2歲以下、以及3至5歲幼兒,改採混齡照顧模式」。關於師生比的規定也從原本2歲以下是1:8,3-5歲班為1:15,改採折衷模式訂為1:10,讓企業不但負擔得起還能兼顧孩子的教學品質。

 根據草案,企業除了自行辦理之外,也能以委託方式辦理為之,然而「全教總政策研究員顏嘉辰則擔憂,依法可委託其他機構、法人、團體辦理,恐成為私幼業者的圖利管道」,他還提到「草案放寬後,孩子不再擁有室外活動空間;且每三位教保員,可以一位保母替代,連助理教保員都不用了,也未要求一般幼兒園的六大領域課程,教學品質堪憂。」

 此外,民團也質疑草案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招收員工子女;其有餘額者,得招收各該辦理場址同棟建築物居民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幼兒」,擔憂公司可能因為不能招收其他大樓之企業員工子女而面臨招生不足有支撐不下去的風險,面對這項疑慮,國教署也回覆「目前草案也有相關配套,例如開放多間企業聯合托育,且也適度開放同棟大樓中,其他企業的職員子女報名入班」。

 承如國教署所言,目前日本和韓國政府推行的企業托嬰便有企業單獨設置、聯合建立以及與當地居民共享使用等形式。也有立法規定,企業達到一定規模必須設置托育設施。

同樣都是生育率後段班,為何韓國做的到

以和台灣同為生育率後段班的韓國為例,只要有300名女性職員或是500名員工以上的職場就必須設有托育中心,此外,韓國除了在場所設施上補助3-6億韓元不等(將近台幣800萬到1600萬)以及人事費用一人每月補助60萬韓元(將近台幣一萬六),也採取嚴厲手段。

政府表示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若未設置日托中心,將會每年兩ㄧ次有強制轉移罰款,且金額高達1億韓元,並且若未設置或不配合相關檢查,相關單位則會把這些無良企業的名單公佈在網上。也因為有了這樣蘿蔔與大棒的手段,使得在1253個必須設置的工作場所中,只有167間企業未達標準,也就是說,有高達86.67%的公司有乖乖符合規定。

目前台灣面臨問題即是企業可能因補助不多或者成本考量而對設置日托中心興致缺缺,政府也許可以參考韓國經驗,直接補助教保員的薪資以及擴大補助設施開銷,也可以要求有一定數量女性員工之企業強制開辦,違者直接開罰,或者學習美國將減稅優惠與補助雙軌運行,且在美國特定州裡,得到補助的企業必須擔保運行十年以上,否則州政府將收回這些補助。

若是有政府擴大補助規模或是協助規劃運行的方式,在企業廣大設有日托中心的情況下,便能使婦女就業意願上升、員工流動率減少,員工在上班時也可以不用再提心吊膽小孩的狀況,這也會使得企業的運作更有效率;長遠來說,也能使年輕的雙薪夫婦更願意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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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 時代力量 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少子化困境誰來解?企業托嬰化解青年焦慮〉。首圖來源: 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