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系立委林岱樺,首圖來源:Ring Chang, CC licensed。

2018/10/23  14:32 更新

中央社報導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訂明天將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因「聖俗分離」等內容惹議,內政委員會召委黃昭順今天(10/23)說,與其硬碰硬討論害宗教被污名化,不如先變更議程,有疑慮的部分再討論,比較完整後再將草案送到立法院。不過,法案只是暫不處理,並未撤回。

你有聽過黑金治國、財團治國,但宗教治國是否會離台灣越來越近?如果通過以下法案就會。

由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領銜,與民進黨放生系立委林岱樺等 36 立委聯合提案的「聖俗分離」宗教基本法草案,裡面的條文包括明定財務自主、且許多則都凌駕於現有的憲法、民法、勞基法等法律之上,如此有爭議的提案卻已於10/12交付內政委員會、排入議會議程,即將就在明天(10/24)審查,委員會有沒有好好審查,將成為台灣會不會成為國際笑話的關鍵。

就是這些人聯合提案的!

有許多針砭時事的粉絲團也一一PO文呼籲大眾能夠關注此法案提案,確實也得到迴響,有熱心的民眾也透過一己之力改變連署立委對該法案的支持立場。

圖片截圖:不禮貌鄉民團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在臉書粉絲團PO文討論該法案,表示大家都尊重、也都支持「宗教自由」,然而,立委們提出一部內容如此荒謬的法案,真的太誇張了,並建議提案委員主動撤案,別浪費委員會寶貴時間。

這個法案裡究竟有什麼荒謬內容?讓我們來看幾個大重點

簡單說,就是讓宗教團體無法可管。這個草案的內容實質上就是要讓宗教團體能夠超越現有的國家法律管制之外。

先來看看法條細節:

首先,根據第 10 條,也是該法案的核心價值——聖俗分離原則,「處理宗教事務之主管機關不得介入宗教教務。法院就有關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之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事項,不得調解與干涉;亦不得干涉其組織及人事任免。」言下之意,法院無法干涉宗教團體的任何事務?所以憲法也無法規範?

有關第 13 條,「民法及其他法律有關公益社團及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監督、管理規定,不適用於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國家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這下好了,這些宗教團體可以完完全全突破民法,享有財務管理的自主權、不必公開財務資訊!台灣現在許多大型宗教和宮廟的財務金流已經非常不透明,甚至變成特定勢力的洗錢、貪污、捐獻漂白的管道,這個法案通過恐怕讓局勢更糟。

甚至第14條還提到,宗教團體可以將相同信仰視為聘僱條件,且不構成就業服務法的宗教歧視,再次突破勞基法

第 15 、16 條更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應尊重父母或監護人為其未滿十六歲之子女選擇宗教信仰及宗教教育之自由。」以及「國民基本教育應將宗教知識教育列入課程。」到底為什麼要把宗教納入國民教育

還有更狂的,另第 27 條:「主管機關對於宗教團體使用土地,應基於寬容原則以負面表列方式規劃或列舉禁止使用土地的地區或原則。」這表示他們利用宗教團體的力量可以不受任何土管建築相關法管制。

幫大家統整一下,這個宗教基本法通過,法院、民法、勞基法、國土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等等法律都完全擋不住宗教團體了,宗教團體成為「最高」的象徵!認識了這個法案的許多民眾也轟「宗教才是台灣最大的財主」「只剩下殺人除罪了吧⋯⋯」

傳送門:宗教基本法草案完整版

重點是,這樣荒謬的法案明天就要審查了!

這個給各大宮廟的免死金牌明天就要審查了,有人詢問黃國昌:如果通過了,是否能由大法官以違憲理由擋下來呢?黃國昌答道:可以,不過「過了」的話對於台灣的國際形象傷害太大,會變成世界笑話。

圖片來源:黃國昌臉書

以下是明天的審查委員名單,竟然包含姚文智!或許姚文智明天進會議開會,難得有你表現的時候!快殺球、好好審查,此事才有可能成為你今年的燦爛花火。

圖片來源:立法院網頁截圖。

如果民眾看到以上審查委員或是連署立委為你家附近的立委,請致電到服務處或是到他們臉書留言,請他們監督表態,不能通過這種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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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蘋果》:〈王金平領銜提案宗教基本法「聖俗分離」 黃國昌批荒謬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不禮貌鄉民團
板橋新時代 彭盛韶-彭彭
聖俗分離 宗教基本法草案順利付委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Ring Chang,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