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泱泱 中華民國(看,還挪抬處理,多尊敬!)國慶盛典,但卻有不少人心中沒有 中華民國,卻放著 中華民國國慶連假,實有辱炎黃子孫、中華兒女之名,悲我山河之不在,傷我國威之不存!
翻什麼白眼?還不趕快華起來!ROC it up!
媒體 沃草 製作了《【雙十節】你認識中華民國嗎?》測驗,讓我們這群過著中華民國國慶的民眾,測測對「中華民國」的認識到底有多少?
這有什麼難的,小時候社會課本都教我們是「台澎金馬」!根本小菜一碟,來繼續選下去!
怎麼這麼多選項模稜兩可的題目啦!不管了,從小我爸媽、老師一直要我相信自己,現在就是相信自己的時候了吧⋯⋯直到我看到這題:
這題:
還有這兩題:
⋯⋯⋯⋯⋯⋯
誰知道啦!
http://gph.is/1eKSvXk
身為七、八年級生,我都按照我記憶中的課本去選呀,好歹一路讀書成績都不算太差,這種測驗應該只是一塊蛋糕吧?殊不知
(我難道當公民當這麼些年,連中華民國、台灣、中國都分不清楚嗎?)
我知道了,拿滿分的不是法律系畢業,就是被祖國的愛與陽光包圍,身心靈都皈依 中華民國的正港炎黃子孫。
可⋯可惡,只能用自己找正確答案,自己感化自己,歸順成正統大中華民國兒女了:
【以下爆雷正解】
1. 中華民國憲法 第 4 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2.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
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前言、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3.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3 條》國民:指具有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國籍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4.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 條》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5. 蒙藏邊區人員任用條例 第 2 條》曾任蒙古盟長、副盟長、幫辦盟務、備兵扎薩克副都統、保安長官或其他盟部長官一年以上者;曾任蒙旗扎薩克總管或其他蒙旗長官一年以上者;曾任蒙古盟公署處長、保安長官公署督察長、旗務委員、旗協理、管旗、章京、副章京或其他盟部旗薦任佐治人員三年以上者。
6. 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 第 2 條》監察院劃全國為十七監察區,設監察委員行署,其區劃如左:一、甘寧青區。二、豫魯區。三、晉陜綏區。四、雲貴區。五、兩廣區。六、兩湖區。七、皖贛區。八、閩臺區。九、蘇浙區。十、冀熱察區。十一、川康區。十二、新疆區。十三、遼寧安東遼北區。十四、吉林松江合江區。十五、嫩江龍江興安區。十六、西藏區。十七、蒙古區。
7.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0 條》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8. 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 13 條》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於北平碧雲寺國父衣冠塚,置管理員一人,助理員二人,均委任。
9.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 第 11 條》本條例所稱華裔證明文件,指載有國籍或種族為中國人之外國身分證明文件,或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 (以下簡稱駐外館處) 出具之華裔證明書。
10. 監督寺廟條例 第 12 條》本條例於西藏、西康、蒙古、青海之寺廟不適用之。
參考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你答對多少呢?不少網友測驗完後 留言:「真是一個教人猜不透的國度呢!」、「跟偵探故事一樣,越不可能的才是真的」、「不能當糖糖正正的中國人 QAQ 只好支持台灣建國了」、「100 分,嚇到吃手手!」、「中華民國比霍格華茲還要神奇呢」、「選看起來荒謬的那個就是了」
起初還覺得頗有意思,但仔細想一想有點鼻酸,我們正在用現行的法律開玩笑,沃草出在這次測驗裡的法條離現在的我們這麼遠,更遑論保障我們呢?
台灣無法建國,中華民國仍滯留在台灣,認為「中華民國」沒什麼的人,也許可以花個時間好好玩一下這的小測驗,畢竟不是每個人有法律專業背景,我們根本無從了解「中華民國」究竟具體荒謬在哪。
這次沃草 製作的遊戲統整了荒謬的法條,告訴我們中華民國本身存在的荒謬性,說不定在你投訴給選區立委之後,或許以後,台灣就不用替「中華民國」過生日了,誠心推薦每個台灣人都該玩上一次。
(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
你可能也想玩的遊戲
你在戒嚴時期可以活多久?沃草最新推出的網頁遊戲,神還原那段做什麼都會死的時代!
玩遊戲學國民黨黑金史──超狂桌遊「黨產大亨」要讓人人都成為黨國特權階級
【募資 4 天超標 400%】這些「本土妖怪」你認識幾隻?民間傳說變桌遊讓全世界認識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