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中華民國體協,再次讓人民見證什麼叫做官僚風氣。
先前游泳女將丁聖祐出面爆料泳協遴選根本黑箱作業,引起眾怒後泳協卻乾脆除了確實達到培訓標準的廖曼汶外,讓女泳選手通通不准參賽——等於陷害丁選手於不義,讓他成為被怪罪的對象。
不僅如此,泳協再次被起底,長期以來每年都對選手收取許多不同名目的高昂費用,包括每年的選手註冊費、比賽報名費、比賽清潔費、申訴費等等。甚至有著非常不可思議的罰款規則,這項獨步全國的罰款制度,舉凡動作犯規、姿勢不正確、提前跳水或是游太慢未達標等等,都會被罰錢 ,讓許多選手到最後因為不堪高額罰款而放棄夢想。
在體育署緊急設置「選手申訴專區」、並且快速同意女將李沂珈申訴、泳協終於出面道歉之後,爭議也看似告一段落了。
但如果一日建立的申訴就能讓泳協真心悔改,體壇也不會是今天這副樣子。
仰泳好手林士傑近日向體育改革聯會投訴,他在向體育署申訴專區提出申訴後,只在當天接到電話詢問,後來又石沉大海。幾天後他忍不住再去體育署詢問,回覆也含糊不清、連一封 E-mail 通知都沒有,最後又不了了之。
並且,林士傑具體申訴內容中,抗議世大運仰式出賽人選和女泳名單一樣十分奇怪,質疑為何是由全國排名第一名和第四名的選手出賽,硬是跳過了第二名的他和第三名的選手,對此體育署卻說第四名的張同學是因為「達亞運第二階段培訓標才被徵召的」——可是我們要比的是世大運啊!要比的應該是全國總排名不是嗎?甚至就算覺得林士傑選手沒有資格參賽,是否也可以來一場公平公正的公開遴選去競爭呢?
林士傑也表示,「這樣不是很奇怪嗎?用亞運培訓資格讓選手去比世大運,而且當初世大運選拔也沒有先說能以亞運培訓標入選,不知選訓標準到底在哪?」
體育改革聯會提到,據媒體報導,世大運的報名截止時間因故順延。然而,體育署的回覆只有一通草率的電話、至今沒有任何正式的文字記錄和相關信件,而且也完全沒有提到相關的報名時間問題,甚至還搪塞許多莫名不相干的事情,似乎在找各種理由告訴林士傑,「你本來就不該入選」。
申訴專區和泳協的道歉,難道就只是一場作秀嗎?與其建立申訴專區這種感覺不痛不癢、也毫無實質改革建樹的東西,究竟什麼時候體協才願意公告所謂的「遴選標準到底是什麼」,讓一切公開透明?
如果不滿大家總是指責泳協黑箱、靠黨證、靠關係,那能不能拿出任何一點改革的誠意,讓體育協會盡到該有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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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大概就跟這個廣告一樣嘲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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