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們要推薦這本書】
「人民與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死亡對於國民黨,只是日常瑣事。這個政黨只管殺人,根本不在乎殺的人是誰。
他是劉耀廷,一位被控訴印製叛亂文件而槍殺的政治犯。家人為了營救他,被腐敗的政權光明正大地要求拿金子打點,付出高額的行賄費。然而,他們一切的辛勞奔波只換得國民黨的詐騙,最後家屬甚至要付五百元「領屍費」……(責任編輯:鄭伊真)

處決前後,政治犯會被拍照,交由上級機關審核。劉耀廷讓世人看見他臨死前,最後的表情:他對著鏡頭微笑,沒有懼色,彷彿正要啟程。圖片來源:翻攝自本書。
文/ 呂蒼一 , 胡淑雯 , 陳宗延 , 楊美紅 , 羅毓嘉 , 林易澄
丈夫失蹤了,已經五十天。每一天,她坐在樓梯間的秋光裡,編織冬衣,想著他,只有在母親午睡時,才撿到一絲孤單給予的自由,得以哭出聲,低喊丈夫的名字。她不敢在母親面前哭泣,深怕加重了她的悲傷。
夜裡抱著他的襯衣入睡,嗅著對方留下的體味。半夜上廁所,將他的味道披在身上,踩過黑暗的通道下樓,想像他還在身邊,跟以前一樣不厭其煩,陪著懷孕的她上下樓。再過三個月就要生了。寂寞濃稠,淚水比體溫更熱,比身體更重。她是個愛哭的人,敏感於世間的溫柔,善於做夢。
「你不在後,幾乎每晚都夢見你。前天還夢到在床上恩愛後,相擁痛哭。」幸運的時候,「夢裡一整夜都是你,醒來還幫你洗臉,一手抱著你,另一隻手幫你梳頭。」時值一九五二年,她二十五歲,他二十七。兩人不准通信,她以日語寫日記。但是可以寄包裹,奶油、起士、維他命,「還有我細細縫入思念的毛衣」。她擁著毛衣與襯褲入眠,將自己的氣味連同精神與魂魄,潛帶入獄,寄給最愛的人。
「你的襯衣每晚抱著睡,髒了也捨不得洗,就因為還有你的味道。等不到你回來,絕不洗滌。」她不是墨守成規的女人,逃離娘家指定的婚配,與他另結新婚,懷孕後戒菸戒得辛苦,在無盡等待愛人歸期的某個午後,走廊有菸味路過,忽而意識到那正是愛人喜歡的那款氣味,當下再也無法與他人共享「此時此地」,唯有避難,躲進臥房,親吻鏡臺上愛人的相片。壓抑無聲的哭泣,是會引致心痛的。這無邊的孤寂,只能說給日記聽。
兩個多月後,總算收到獄中發出的訊息,是丈夫收到包裹後,簽收的紙條,指名給「吾妻月霞」。紙條上有他的簽名,他的字跡,他畫押的指印。就算什麼都沒寫,什麼都不准多寫,至少撫慰了無邊的孤寂。
「沒有要求寄送藥品,表示身體還可以吧,」在日記裡,她繼續寫著,「今晚洗澡時想著你,愛撫自己的身體,幻想著昔時,兩人一起沐浴的幸福時光。」她親吻回條上,他蓋下的指印,在淚光裡發呆半小時,幾日後寄出全新的洗臉毛巾,也為自己添了同樣的毛巾,彷彿通過「使用同一款毛巾」,就得以穿透時空的阻隔,共用同一盆清水,共赴患難於此時此地。
夢是唯一的真實。為了抵抗殘酷的現實,她重建自己的現實,將它改建在薄而透明的蟬翼之上,在透明的幻夢中,與丈夫重聚,臉貼著臉,肌膚貼著肌膚。
中秋過了,沒有團圓。母親五十七歲的生日也過了。新曆除夕,「野火雞壽喜燒」圍爐,甜甜的湯汁靜靜吞下鹹鹹的淚水,年夜飯吃得沒有滋味。等待的日子是一截淤塞的河道,囤積著大把大把乾燥的,發炎的,「過不去」的時間,驀然回首,時光竟已流失了許多。就連萬眾期待的《亂世佳人》也上映了,身邊的親朋好友看了一遍又一遍,買票送給她,勸她出門散散心,倔強的她不肯進戲院,堅持等丈夫回來一起看。
屏東阿嬤過世了,還走了一位遠房阿姨。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八日,結婚週年紀念日過了。已經一百多天,為何既沒通告罪名,也沒有判決呢?二月二十日,經歷了分娩的暴力,孤獨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嬰,孩子滿兩個月後,消息傳來,可以每週互通一信。距離他失蹤被捕,超過半年。
她寄去的第一封信被沒收了。他寄來的第一封信就渴求相片,並且叮囑:不要以日文寫信,否則通不過審查。獄中來的信封質地溫柔,顯然是向獄友賒借的。那美麗的信封,強勢地證明了,煉獄中猶有朗朗的大樹,有溫潤的友情,有鮮麗的霓虹。米橘色的細點,針尖般刺滿紙面,形成金色的粉霧,霧中走著金色的線條,勾勒出一對金魚,與幾株水草。有草就有水,有水就能活,即使那些人抽走了賴以存活的水,生存與重逢的意志自會創造水源。
誕生與希望,就是水源:她在信裡告訴他,雙胞胎的名字,一個叫美虹,一個叫美蜺。那是生育的古典時代,直到分娩前一刻,她還不知道孩子的性別,更不知道這一胎竟然,竟然是兩個女孩。
他回,「望你看信時不要哭泣,」復又再塗改幾筆,將「你」修改成「妳」,在乾涸的監獄中,以男人的柔情,對著她寫滿性別的身體說話。信末,「接吻在妳頰上的淚滴以安慰妳」。兩人在信裡報喜不報憂,獄中的他甚至幾度寫下:我在這裡每天都過得很快樂。
信封有藍色戳印,蓋了「查訖」二字,他們在審查者的監視底下,節制地,將情感收攏於官定的語言之中。「昨夜夢見在我懷裡靜靜睡著的妳,覺醒後的寂『莫』實在無法消解,」寂寞的「寞」寫錯了,漢語學得再勤快,依舊免不了錯字。
她則錯寫了困難的「難」:左半右半分別多了好幾橫,亂髮隨心事纏綿似的,難上加難。攝像成了「撮」像,餵乳寫成「喂」乳,「寫不對的字,請你原諒。」害怕信件無端遭到查扣,每一封信都編了序號,請對方確認。
這封信說,「給我一瓶魚肝油丸及若干鹹罐頭,在經濟困難下,請多多原諒。」下一封信又說,「請妳不要粗心好嗎?我沒主動要的物品絕不可再寄。」
她不高興:「為何沒寫信來要求寄愛吃的東西?請你不要煩惱家中的經濟,我會工作,裁縫,賺錢。」
一個半月後,不光是信封,就連摺疊於內的信紙,也蓋了查訖章。戳章僅有三個字:「查訖」兩字並排在上,底下一個大大的「華」,做為署名。
「華」是誰?應該是個男人吧?他的名字當真帶有「華」這個字嗎?「華」是一個人?兩個人?還是幾個輪流值勤的特務?又或者是一個編碼為「華」的單位?
丈夫要求寄送的文藝思想雜誌《拾穗》,「聽說已經不准閱讀,不必寄了,」他說。政治犯被迫生活在沒有書本的時光裡,不許接觸思想的力量。直到第八信,「每週獲准通信一次」兩個多月後,她才向他坦白,給他的第一信,是在醫院的病床上寫的,於今大致康復,是傷寒。渴慕抵禦著憂傷,寄居在睡眠裡,將時光雕刻於薄而透明的蟬翼之上,「我們的靈在夢裡相逢,一人抱著一個孩子,出門去上町遊玩。」
彼時,臺北的上町是大同區,她說的是高雄上町。高雄與臺北「軍法處看守所」之間,郵資一趟四角,郵票上的人像是鄭成功,一九五三年五月改版,成為蔣介石。
信裡不能寫的,寫在日記裡。漢語說不出的,日語可以。白天她習慣素顏,睡前反倒對鏡化妝,噴灑香水,點胭脂。香水是新婚時,男人送給她的禮物,兩人喜歡在睡前,將歡愉噴灑在床上,分開後,她只能去夢裡找他,在夢中以肉體相愛,「每一回都是真的」。
對她來說,每一回都是真的。在睡眠中流失的時間是真,在流失的時間裡換來的經驗與回憶,當然也是真。然而這樣的心情,肉體的思念,並未從日記滲入與丈夫的通信之中。她不容許那個躲在「查訖」章背後的「華」,將神聖的激情變成猥褻的窺探。
其後,她在給他的信裡,寫下一個破碎無盡的句子,「祈禱今天晚上也,能看我夫之夢。⋯⋯你也?」豪放的愛人無懼羞恥,即使「華」無所不在。二十五歲的妻子不怕窺視,不怕骯髒的「華」睜大眼睛,檢查每一個字。
隨後,「華」現身了。由戳章還原為人,有了筆跡。
「華」究竟是誰?該是個男人吧?他的名字當真帶有「華」這個字嗎?他總該懷抱著一點羞恥心,將自己隱匿起來,不是嗎?但是不。他在信封上寫下一個大大的字,一個紅色的蠟筆字:華。
紅色的「華」大而無當,占據了信封僅餘的一點空白,踩踏著別人的心事,囂囂表明了:我經手,我批准,我不准。
「我想送你古事書,」妻子在下一封信裡請問丈夫,「可以?不可以?」丈夫的來信沒有回答,卻說,「這個禮拜很寂寞,沒有收到妳的信。」是的,她的信又被沒收了。以筆跡現身的「華」,這一次,改以藍色蠟筆簽名。
一九五三年,七月底,不死的心還在等,等到龍眼都處處結果了。從一九五二年的秋天,十月十七日,等到隔年盛夏,兩百九十三天過去了,沒能獲准見上一面。問他還有現金嗎?希望丈夫告訴她,想吃什麼用什麼,「請你寫信來要吧」,「我會聽你的話,不要做洋裝過勞。」他怕她被經濟的重負壓垮,她擔心他營養不良,在信裡深情寫下:「你的全身都是,我的重要之物。」
***
六十年後,在家屬慷慨的信任底下,我們取得了信件與日記。在緩慢閱讀的過程中,喝水,杯子放遠,避免與信件擺置同一桌面,萬一打翻了水,不至於傷到信紙。洗手,擦拭至乾透了,再回來觸摸那些樸實無華的,稀有的真情。冷氣是一定要開的,深怕指尖微微的汗溼搗壞脆弱的信紙。
一度,在盛夏的恍惚中閱讀著這些私密的通信,簡直要誤以為自己就是那個「專事言論審查」的「華」,那暗中窺視的特務。讓自己有別於「華」的,唯一的憑恃,大約就是一份對歷史的虔敬吧。而這樣的虔敬遠不及於,那一份,將每一張信紙,每一個信封,妥善保存超過六十年的,愛與意志。
唯有愛與意志,得以抵住遺忘。—是誰說的,「人情薄如紙」?獄中的他寫信要求寄來信紙,並且說,「我們之間最重要的東西,就是信紙了。」
「接吻在這信紙給我親愛的月霞,以及可愛的『黑。黑』姊妹」。女兒半歲了,活潑好動,曝曬於人生的第一個夏天,南方的太陽,據說曬得好黑啊。
她與他相約中秋,夜裡十點整,「你在你的房看月,我也同時在我一個人的房裡看月。」所謂「你的房」,是擁擠的牢房,而「我的房」,平素睡著母親與一對女兒。
同時,他的「第二十二信」出現了異常濃郁的情話,問對方還記得「我倆認識的時代」嗎?他指的是八年前開始,為愛情的苦戰,並且「自負」地說,「你是我用全心靈愛過的女性,」入獄前二十個月的婚姻生活,「是我一生中最初又最後的,快樂的生活。」這封信的執筆日期,是一九五三年九月十四日。三天後,他被判處死刑。罪名:印製叛亂文件,加入叛亂組織,著手顛覆政府。
可惜,一九五三的中秋夜,高雄下著雨,她在約定的十點鐘寫信,陳述著寂寞、惡天氣,與「精神上斷腸之苦」。他要她克服艱苦,「不要為我痛悼悲傷」,「我不歡迎妳做一個軟弱的母親,」並且祈求她的原諒,「不要斥責我的無能為力吧。」兩人跟過去一樣,在紙上親吻,卻沒有在紙上告別。
他始終沒有告訴她,自己已經被判了死刑,只說,「忍不住將自己的吻,疊在妳吻過的位置,幻想著見面與擁抱,」隨後又反悔,說,「算了,這樣對不起妳,為了一時的感情引起妳的寂寞,原諒我吧。」
二十八歲的新手爸爸,在獄中「第一次夢見自己抱著小孩,但是,不知抱的是虹,還是蜺。」他沒見過自己的孩子,不認得孩子的聲音與氣味。判決後的日子,夢特別多,「看見妳一語不發,以含淚的眼睛怨怨注視著我。」
十月下旬。分離已經超過一年,她顧不了傷心,捎來好消息,「帶了孩子去照相,要送給爸爸看她們發育很好的身體。」女兒剛滿八個月,體重分別是十三斤,十二斤半,身長二尺二寸半。她驕傲地宣告:每一分錢都是我自力做洋裁所得,沒有動用家裡的生活費。
四吋的一張,二十元,左邊是虹,右邊是蜺。另一張三吋,十二元,「可惜我這張照得並不好看」。兩張相片三十二元,相當於八十趟北高郵資,可以買四斤半的鹹魚。在獄中,鹽是貴重的物品,他久久請她寄送鹹魚,並且一再追問價格,直到她回答為止。
「吻在這裡給我夫的口唇裡。」口。唇。裡。她在信紙上,留下鮮烈的唇印。六十年過去了,唇色不退,甚至還保有潤澤的光彩。思念的激情還活著,封存在唇印中。逝去的時光,從來不曾消失,它被豐饒的愛拯救了,存放在活生生的字詞當中,在豔紅的香氣裡面。
他退回她編織的冬衣,退回她寄來的相片,回贈兩本獄中手做的相冊,「給我此生最愛的女人」。相冊以粗布、紙張為材質,鋼筆筆尖當刀片,以鏤空的線條,雕刻一幅幅細膩的山水,花草,與動物,襯以鮮豔的彩色糖果紙,彷彿巴洛克風格教堂中,華麗的馬賽克玻璃壁畫。
她「收到了丈夫全心靈手製的相冊」,止不住愛撫與親吻,「全精神地」聞嗅著,「追憶我夫的香氣」。他終究沒有告訴她,這是他窮盡最後,所有,活著的時光,一筆一畫一刀一刀雕刻的遺物。這是他最終的勞動,最後的禮物,一場漫長的告別。
十二月七日,第三十四信末尾,他說,「叫了好幾回月霞的名字,再會吧。」
新年前夕,裁縫工作量太大,她少來一信,他難得任性地說,「沒收到信,我很難過。」這是兩人離別後,第二個新年。好消息是,「你的孩子能上樓了,」她興高采烈通報著:雖然,只爬了兩階。一九五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她提醒,「是我們結婚三週年的日子」,相約以心以念以夢相會,以之凌駕痛苦的命運。
結婚紀念日隔天,一月二十九日,槍決執行了。沒有預告,來不及訣別。
幾天後,她收到「領屍通知書」,結束了漫長的等待。
新的痛苦取代了舊的痛苦,她不再寫信,不再寫日記。死刑執行後,死訊抵達前,寄去的最後一封情書,落入「華」的手中,下落不明。
在收到「處決完成通知」之前,劉耀廷的家人不曾收到判決書,連起訴書也沒有。直到一九九九年,解嚴後十二年,劉耀廷離世四十五年後,家人才經由與他同案的方阿運先生,取得判決書。
***
劉耀廷畢業於日本早稻田專門學校法科,返臺後任職於高雄州立女子高等學校(現高雄女中),教授英文與美術,一九四九年遷居臺北,在「大安印刷廠」擔任經理。這個印刷廠,位於現今忠孝東路與八德路交接處,暗中印製「反政府文宣」。
據判決書記載,「大安」出版的印刷品除了各式「反政府」新聞與論文,還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等「紅色文宣」。印刷廠負責人為作家呂赫若,據說部分資金來自其後也入獄的辜顏碧霞(辜振甫大嫂,辜濂松的母親)。
判決書另記載,劉耀廷在一九四九年八、九月間,兩度參與反政府刊物的印刷,並於同年十月間,在劉述生的吸收下,加入中共地下黨「TL支部」。是年秋天,地下黨「基隆市工作委員會」被破獲,立即解散印刷廠,呂赫若潛逃鹿窟山區,劉耀廷南返高雄老家,於一九五一年與相戀多年的施月霞結婚。
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七日深夜,劉耀廷在家中被捕。大哥劉耀星為了營救他,曾四處奔走,找關係說項,情治人員也上門來,要求拿金子出來打點。腐敗的政權端出行賄的管道,家屬付出了大量金錢,換來的只是詐騙。
「叛亂犯劉耀庭經於本年元月二十九日上午八時三十分驗明正身發文臺北憲兵隊綁赴刑場執行槍決(殺人的政府公文書沒有標點)謹檢呈該犯生前死後相片各一張(沒有標點,但有斷行)敬請(空一格)備查⋯⋯」
當時的保安司令,名叫俞鴻鈞。
其實,有個重要的細節弄錯了,而且一錯再錯,錯到了底。
他的名字不是「劉耀庭」,而是劉耀「廷」。
然而,從起訴書開始,到官方登錄的自白書,判決書,財產清查列表,與其後的「財產沒收證明」,層層的審判者與督察者,全都弄錯了他的名字。死亡在「權力」手中只是官僚作業,日常的例行公事。這個政權只管殺人,不在乎自己殺的是誰。
但是,這並不影響死刑判決。權力者不認識自己的「敵人」,他們不需要。而這絲毫不妨礙他們取人性命,奪人家財。幸而,劉耀廷沒有被沒收財產,因為他的名下沒有財產。
從被捕到刑死,十五個月又十二天,劉耀廷從來不曾獲准與他的妻子施月霞,見上任何一面。祕密逮捕,祕密偵訊,祕密審判,祕密改判,祕密槍決。形同謀殺。
死刑犯槍決後,一律送往「極樂殯儀館」,一座由國民黨特許給「青幫」經營的「極樂暴利館」。家人握著領屍單,自「福馬林池」的惡臭中,撈出至親的遺體,還須付出五百元的「領屍費」,相當於公務員兩個多月的薪水。
付不出領屍費的貧困者,隻身在臺的外省籍人士,遺體送往國防醫學院,供解剖研究之用。這些無人聞問的,受苦的遺體,多年後浮出歷史地表,在臺北六張犁公墓被有心人找了出來。
為了向獨裁者交差,每一個死刑犯都被「當局」拍下「生前,死後」的相片,給「上面的人」,尤其蔣介石過目。政治犯「槍決後的模樣」甚且再行複製,張貼於人來人往的通衢大道,以收恫嚇之效。獨裁者的門徒與後繼結了案,將照片與檔案封存於遺忘之中,再不聞問,並且嚴令禁止有心人過問。相片在潮溼的環境裡發霉,發稠,上下沾黏,於孤獨中抵抗遺忘,生銹般掉了顏色,去了皮膚。
「人民與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只要還有反抗,記憶就不會死絕。
死刑犯臨刑前的肖像,彷彿不死的鬼魂浮出地表,為的不是伸冤,而是莊嚴的見證。六十年後,劉耀廷讓世人看見他臨死前,最後的表情:他對著鏡頭微笑,沒有懼色,彷彿正要啟程,航向未來,早晨的陽光灑落,臉上線條從容,表情鬆擴,嘴角上揚。深邃的瞳孔直視快門,眼底一片澄澈。
這是他留給人間的,最後的訊息。
即使這張照片,是給獨裁者「結案」用的,但終究,這張臉自會找回他的本色,回到值得的地方,就像找到歸宿一般,重返家庭相簿。
時間剝落了他的肌膚,卻無從抹除他的眼神。面對死亡,面對戒嚴令與軍事審判背後,那一張張,怯於以真面目示人的面孔,微笑的死者靜靜宣告:你拿不走我的信念,你得不到我的屈服。照片上殘餘著碎裂的肌膚,沉默而久持地凝視、對望,與獨裁者進行莊嚴的對決。
(本文書摘內容出自《無法送達的遺書:記那些在恐怖年代失落的人》,由 衛城出版 出版社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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