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關注這個議題】
長期以來,基層警消不斷受到業務浮濫所苦,每個月不斷加班時數都不知遠超過法規多少。而好不容易迎來警察節,但警察節其實也不過就是另一場「警察劫」,為了籌備所謂警察節的節慶活動,警察們還得每個月加班近 100 個小時,就為了「彩衣娛官」。甚至今天他們還得在雨中替爭取「退休尊嚴」的學長們站崗。
最踐踏警察尊嚴的,莫過於自己人。
(責任編輯:林芮緹)
615被訂為警察節,各地分局都會舉辦慶祝大會,表揚表現傑出員警、長官,慰勞平日辛勞的第一線人員。但每年受到警界高層注重的大典,卻被基層員警形容「過勞的警察節」,許多承辦業務員必須日日加班為了籌辦典禮,一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都變成常態。
警察節舉辦慶祝大會,立意良善,旨在獎勵模範警察,但負責承辦典禮的人員,連續兩個月都必須為此奔波。一位新北市承辦人員指出,典禮籌備前,每月加班至100小時都是常態,除了應付平常業務,還得確認各項典禮細節,一天上班幾乎超過12小時。
找贊助、順流程、跑公文 沒人表演還得自己上場
最耗時的,就是必須協調各單位間的活動經費、典禮流程以及頒獎細節,要如何做到各長官都滿意點頭,「擔任溝通橋樑就是最耗時的了」。每年慶祝大會,警友會與各分局共同協力舉辦,但有些警友會若只有經費贊助,那麼警察承辦人員就頭痛了。
典禮上需要頒獎,在獎勵名單的審核的公文也必須從頭跑到尾,等各級長官點頭同意了才能通過,另外最麻煩的,承辦人員得去尋找地方表演團體,因為是無酬演出,團體願意贊助演出的意願較低,尋找就較為困難。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簡稱「警工推」)指出,地方慶祝大會是鼓勵基層員警,但若表演團體找不到,有時員警得自行排練舞蹈、魔術表演或是才藝活動,甚至是特勤警力武術表演、大型重機巡迴展示,這些都得趁自己的休息時間來做,層級越高的慶祝大會,底下員警就越勞累。
今天警察節,他們想爭的是「勞權」
但與其檢討慶祝大會,警工推認為,警政署更應努力加速警政改革,據他們統計,從2010年以來,因過勞而死亡的員警已經超過70人,2017年初以來,每月都固定有1至2名員警因死亡上了新聞,「這些都是見報的,沒見報的呢?」
警工推指出,《警察勤務條例》第 15~16 條規範,「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但若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警察屬於特種公務人員,但對於工時卻沒有合理限制,表面上是規定員警只得加班4小時,但超過的時間就只能當作「報效國家」。
學長幫幫忙,能不能不要在615抗爭?
除了籌備慶祝大會,尤其立法院周遭大大小小的陳抗,北市分局不少員警都已被告知當日必須停休,必須為陳抗做準備,「若是真心為警察著想,就不要在615抗爭。」一名基層員警抱怨,連日大雨不停,14日晚間就已經開始備戰立院,架起層層拒馬、圍籠,「但他們爭的是退休金,並不是勞權。」
台灣警消聯盟理事長陳合良號召全國警察,在615警察節「向警察致敬」,要求政府在年金改革必須為軍公教警消著想,並與全國公務人員理事長李來希合作,盼爭取最大行動與曝光。
但退休員警們上街抗爭,學長站出來,在職學弟依然得按表出勤,由退休警消聯盟發起的反年改活動訴求,並不是全面受到在職員警的肯定與支持。警工推常務理事吳宗哲說,警察過勞已經逐漸被重視,但包山包海的業務以及浮濫制定的績效項目依然讓員警不堪負荷,平均一名員警的加班時數為78小時。
警工推在7日曾與部分基層員警,至內政部警政署前陳情,要求盡速改善不合理的績效制度及刪除不必要的警察業務。警政署行政組勤務科科長陳建進出面接受陳情,並表示將會盡速召集各業務單位研議,將在一個月內回覆。
(本文經合作夥伴上報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學長抗爭學弟停休】1個月加班100小時 警察怒吼:今天警察節,誰來體諒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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