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長年來,醫護人員都在前線承受著極大的精神壓力,雖然家屬焦急、病人因痛苦而情緒不穩都情有可原,但醫療從業人員沒有任何義務必須承擔這些情緒、言語暴力甚至肢體相向。而終於,在前陣子立法院三讀通過相關法案增加了對醫護執業上的保障。不過仍然遺憾的是,台灣人還需要相關法案來管束,不能夠好好地善待醫療人員。對於服務我們的每一個人,是否本都該拿出基本的尊重呢?

(責任編輯:林芮緹)

文/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每次生病去急診室,常常都會覺得等好久,醫生怎麼這麼久還沒來看我,這大概是每個人都有過的經驗。身體的不舒服再加上漫長而且難以預期的等待,常常火氣就會冒上來,這也是人之常情。

但醫療人員為什麼還沒來看你呢?可能是隔壁的急救室有人正在插管電擊、可能是在你之後有人嚴重車禍大出血正在止血,如果醫師還沒看到你,其實你要感到慶幸,因為那不代表醫療人員不重視你,而是你不是最嚴重,不是當下最需要被救治的那位。

在台灣,服務業者對於自家員工各種以客為尊的訓練,養出各種台灣鯛民,自以為付錢的就是老大。醫療雖然也被一些法規認定為廣義的「服務業」,但它的本質上,並不是單純的服務業。

醫生不會因為你付的錢多錢少,給你不同程度的診治,頂多在醫材的等級因為有保險給付或自費項目有不同有所差異。當然,也不會因為你有錢,就一定要第一個幫你看病,就算你拿出大把鈔票,醫生還是該先救最危急的那一個人。

因為醫療的本質是以愛心與專業,去關懷、服務病人,你和醫護人員信任的互動,都不是錢可以買的到的。如果你把醫療只當成服務業,那可能醫療上美好的部分會消失。例如:醫生可能都會把時間和精力花在比較有錢有勢的病人身上,其他貧窮弱勢則難以受到良善妥適的照顧。

家人生病了,家屬心急如焚大家都可以理解,但各種過度的情緒都使第一線醫護人員承受極大精神壓力與言語暴力。這些情緒暴力並不是他們所該承受的,這些言語暴力之後也並非無法可管。

立法院前天已就醫療法部分條文三讀通過,將「公然侮辱」也列為妨礙醫療業務執行的範疇。辱罵、羞辱醫護人員,最高可以處 5萬元 的罰緩。不只有罰錢喔,有刑事責任也須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所以也可能有刑事案底。

另外,急診室的醫護人員常常遇到「你最好給我救活他,不然就….」等語帶威脅的言論,這次醫療法也特別增修了關於對於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施『恐嚇』,而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或救護的罰責,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這次的醫療法修法,除了增加了對醫護執業上的保障以外,更重要的是,也許我們可以更深入想想,即便他人是在「服務」我們,我們不也該帶著尊重的心去感謝每一位服務我們的人嗎?

謝謝辛苦的醫護,即使法令對醫護的相關保障還不夠完善,但希望大家可以用行動讓醫護人員知道,即便有人這樣不珍惜專業,但有更多人是對醫護的辛苦心存敬佩以及感謝的,辛苦了。

(本文經原作者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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