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的洩密案,北院認為「已洩漏祕密不算祕密」,昨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但是台北地檢署去年公布馬英九在任8年期間被告發案件多達300件,目前尚有24件處「偵辦中」或「暫結」,從北銀合併弊案、大巨蛋圖利遠雄到涉嫌侵占黨產,官司纏身的馬英九真能全身而退嗎?(責任編輯:蔡沛宇)
馬英九卸任後除去「總統光環」,也失去了刑事豁免權的保護傘。台北地檢署去年公布馬英九在任8年期間被告發案件共有300件,尚有24件處「偵辦中」或「暫結」,其中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洩密一案,28日下午3時宣判結果出爐,馬英九獲判無罪。隨後北院也發表新聞稿說明馬英九無罪的原因。
馬英九憑什麼無罪?「已洩漏祕密不算祕密」
新聞稿指出,在教唆洩密的部分,柯建銘指控馬英九在2013年9月1日凌晨透過秘書林有振電話聯絡黃世銘約他在當日共進午餐,並在88秒的通話中教唆黃世銘再行洩漏哪些人被監聽、哪些人只有通聯等秘密,且指示增加資料,因此黃世銘當午第二次面見被告時交付「專案報告二」。
但經北院比較兩份專案報告後,發現「專案報告二」裡並沒有新增「專案報告一」裡沒有的偵查秘密、監聽譯文或自訴人個人資料;唯一增加的內容,只有提及兩通監聽電話的具體通話時間。
北院認為,「黃世銘犯罪,不等於就是馬英九教唆犯罪」,因此北院採無罪推定原則,要求柯建銘進行舉證,但最後並無證據證明馬英九曾要求黃世銘再提出任何包含監聽秘密或柯建銘個資的書面,也沒有柯建銘指稱的,馬英九要求黃世銘重新整理或改以表格呈現的證據,更無監聽或錄音等鐵證。
北院指出,柯建銘無法建構馬英九教唆黃世銘犯罪是為一事實,「事證有疑,利歸被告」,因此無法證明馬英九有教唆洩密之實。至於在誹謗罪的部分,北院說,無法證明馬英九在主觀上有誹謗故意,且應認為他是基於善意對可公評之事加以適當評論,因此無法論以馬英九有加重誹謗的罪責。
綜合上述,北院表示,柯建銘並沒提出充分證據證明馬英九在教唆洩密與誹謗的罪嫌屬實,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北院宣判馬英九全部無罪。
史上最會招惹官司的總統?至今八大案纏身
前總統馬英九自2016年5月20日卸任後官司纏身,據北檢統計,他在任8年內被告發案共有300件,其中147件是馬第二任挨告件數,有24案重啟偵辦,之前已陸續偵結、簽結部分案件。財產來源不明案於2017年3月23日北檢調查後認為無具體犯眾事證予以簽結、馬小九特別費案於2017年3月20日北檢認定馬涉詐領特別費的部分已除罪化,皆不再起訴結案。
目前尚有北檢起訴的洩密案、馬英九自訴周玉蔻誹謗、富邦銀併北銀案、大巨蛋獨厚遠雄案、馬習會洩密案、國發院土地弊案、黨產案、貓纜塔柱經費案等八大案仍在偵查中。
延伸閱讀:
【老柯口味好重】終於等到馬英九被起訴,柯建銘:這是我給他的情人節禮物
【蔻擊‧蔻集】辯詞充滿謊言怯懦,馬英九敢做不敢當,真是可悲!
曾全民都愛的馬英九為何黑掉?日本記者深入觀察:當不了「台灣人總統」依附中國,注定落敗
談前市長馬英九亂舉債不還,柯 P 開嗆:清廉個屁!守法個屁!
馬英九不僅洩密,還涉及刑責更重的干預司法罪
(本文經合作夥伴上報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黃世銘犯罪,不等於是馬英九教唆犯罪」 柯建銘無法證明馬有教唆洩密〉〈沒有「總統光環」 馬英九被8大案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