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這篇文章】
昨天立院針對同志婚姻召開公聽會,場外則有近2萬名群眾聚集,反對民進黨黨團總召所說要立專法處理同志婚姻。
咦,為什麼為同志婚姻立專法,支持同志權益的人會反對?德國過去也是這樣走過來的呀?如果你也有這個疑惑,來看看這篇文章。成大「留德華」教授告訴你──不要再舉德國立《同性伴侶法》的例子,台灣不適合立專法!(責任編輯:黃靖軒)

圖片來源:沃草授權使用
文/李忠憲
德國的同性伴侶法,雖然是針對同性,但是名字並沒有同性兩個字,德文這個字是複合字,非常長由三個字構成,伴侶(Partnerschaft)、社會(Gesellschafts)、法律(Gesetz),現在台灣很多不想修改民法,想要立同性婚姻專法的朋友,會拉這個法出來救援,真的十分聰明。
這個法律經過修法和多次的釋憲,同性戀婚姻在德國,和異性戀婚姻幾乎沒什麼差別,唯一的差別在於不可以收養別人的子女,就是這個部分不一樣,但是這個法允許收養繼子女,這個法律有一個小門是先想辦法有小孩,再有伴侶。
德國為什麼立這個法,德國刑法175條,同性戀是犯罪的,一直到統一後的1994年才完全廢除,2001年荷蘭成為世界第一個同性戀合法的國家,和異性戀婚姻什麼都一樣,德國在那年,通過了這個法,那個時候,美國、法國的狀況在哪裡?愛爾蘭、蘇格蘭的狀況在哪裡?
那可是15年前的事情,當時可是一件進步的大事,如果改革強調是循序漸進,德國應該不會立這個法。為什麼我不支持台灣像德國一樣弄個同性伴侶法?因為我知道接下來會怎樣。
根據今年年初的民調,德國人超過三分之二以上支持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要有完全相同的地位,執政黨的支持者也有超過六成的比率支持,年輕族群的支持度和我們一樣也高達八成,修改法令只是時間的問題。
在2016年的今天,請大家去用2001年的2G手機,好了!最棒是諾基亞的手機,你覺得很棒嗎?還是台灣人不配用iPhone7的手機?
同性婚姻是人權的問題,不然不會有近百萬人在法國的示威,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越來越多,也沒有一個國家認為同性婚姻不好,開放了又取消了,再笨的人也可以看得到世界的趨勢。
同性婚姻最根本的反對理由是,不了解所產生的恐懼,不管是宗教或是保守勢力,提不出合理的解釋,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說法,用保守勢力用宗教來加以包裝,想辦法拖延,現在最新的説法叫做「立專法」。
其實像我的年紀或者我的年紀以上的人,從小接觸的資訊少,是從一個資訊不開放的時代長大,許多人的看法和我並不相同,世界不斷地往前推演,二十幾歲年輕的世代,因為網路資訊的發達,想要了解什麼,可以自然取得這些知識,而且他們至少還有五六十年以上的生命。
這些老一輩像我一樣的人,當然可以站出來阻擋這個同性平等浪潮,擋的了一時,擋的了一世嗎?台灣是個很落後的地方,落後地方的好處,就是可以看看這個世界其他的國家到底是怎麼做的。
如果你覺得台灣是一個落後的地方,所以就要一直落後下去,這個話術叫做「國情不同」,人權是沒有妥協,只能選擇進步或退步,又不是只有一個國家的例子,到處都是,其實你可以選擇不要成為進步的絆腳石,只要你能夠放下你的成見,戰勝你心中的恐懼!
(本文經原作者李忠憲授權轉載,並同意BuzzOrange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同性婚姻:伴侶法可以救援嗎?〉。首圖來源:沃草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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