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上周末 12日、13日,凱道舉辦了反同性婚姻活動,或不如說,是一群宗教人士聚集在一起以取暖、拒絕聽取任何聲音。然而也有支持同婚的基督徒到達現場,對這樣的情形感到難過。
作者認為,信仰應該是教導人們去愛、跨越差異,但現場卻是用著宗教的大旗去妖魔化不理解的他者,甚至歧視了不符合他們狹隘的「幸福家庭想像」的所有人們——但是家庭並非只有一種樣子。
更重要的是:你的確有討厭別人或是覺得別人所做行為是罪惡的權利,但你沒有剝奪別人擁有法律上平等保障的權利。
(責任編輯:林芮緹)

圖片取自作者臉書
文/肉打
今天在凱道上有一場熱鬧的白衣人集會。我和三個帶著不一樣想法的朋友一起去了,甚至從頭坐到尾,想努力感受同溫層以外的溫度,想試著傾聽不同的訴求。雖然想著置身在其中的自己和朋友們,有那麼的不舒服。
原本我以為自己去的是一場集結反對同性婚姻者的公民集會,但實際聽他們在講台上唱的跳的講述的內容,都讓我覺得那是一場不折不扣的教會聚會。
既然如此,容我稱一聲弟兄姊妹們,信仰的世界混雜著公共生活的世界,這是凱薩的歸上帝,上帝的歸凱薩,真的是一種最無法與世俗世界進行公共對話的組成。
再看看那本6頁12面彩色印刷、充斥著錯誤資訊與惡意抹黑的官方文宣品,在三年前那場大遊行後仍不曾改變過、悔改過的,繼續扭曲事實,顛倒是非,不改其色地汙名化同志、以販賣恐懼為手段的宣傳戰。
讀著那些繼續把同志議題等同於性解放、性氾濫還有其他不相關卻混為一談的言語,身為一個基督徒我非常、非常不安,如果同性戀是罪,難道作假見證就不是罪嗎?
而這樣高舉著下一代教養和福祉的集會裡,難道這就是為人父母的榜樣嗎?民主社會裡誰都可以支持或反對同性婚姻,但如果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這樣的信仰是否是自相矛盾?這樣的主張又是否精神錯亂?
想崇尚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家庭並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相信這是世界上唯一幸福家庭的型態,和那個相信只要有一父一母就能有健全美滿家庭的想像。
當台上那十個攜家帶眷符合他們所想像標準的家庭一字排開,握著麥克風訴說著父親的功能母親的功能缺一不可,曬著他們的幸福,說著自己結婚幾年有幾個小孩,就獲得台下如雷的掌聲時,我疑惑這世界上有多少個不擁有著相同組合型態,卻也感覺自己幸福的家庭,會在聽到這段話時深深覺得自己被歧視了。
而這些站出來堅持家庭只有一種樣態的人們,究竟對這世上充斥著各種不幸、破碎、傷害甚至不道德的那些異性戀家庭,有多麼閉眼不看,還是他們的人生太過順遂,使得他們對這世界每分每秒在「傳統家庭」中發生的罪惡和苦難,有如此的天真與無知。
下一代的幸福究竟是什麼?現場有多少人曾經歷過那些來自自己家庭的壓迫,當自己無法按照自己父母期待中所長成的樣子時,受過那些不被接納與認同的折磨?
甚至我再更大膽的提問,如果你的子女無法遵循你所認同的價值體系成長,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身分認同,甚至可能是一位性少數、一個特殊兒,擁有任何與你相異的特質時,你能不能按著他/她本來的樣子接納他/她,知道孩子不是你的附屬品,尊重他/她也有獨特的性格和生命?
或者更大的可能是你會用盡全力要讓你的孩子像你,像你是一個異性戀,像你努力走在那些社會阻力最小的路上,努力想「治療」、「改造」他/她,即使那會造成孩子多少身心上的折磨與碎裂,賠上關係甚至是他/她整個人生和性命,都不惜要一個你想像中的孩子?
多少通往地獄的路是善意鋪成的。我們到底有多少資格可以為下一代代言?而那種對傳統家庭幸福的信仰,在一堆離婚、外遇和人倫悲劇的現實下,在大多教會對於其他社會不公義的事件幾近不聞不問的情況下,究竟有多偽善和不堪一擊?
而更重要的是,你的下一代幸福是否能真的建立在你那單薄偏狹的想像上,還是在不知不覺中,你更可能是在對下一代獲得幸福設下重重的阻礙。
今天站在講台上的神父說:「家可以很多樣,等於家被毀掉。」我想他的人生一定一直都有父母常相陪伴,一生幸福圓滿,所以他不能想像家庭可以有別種樣子。不是在傳統家庭長大的我自己很想大聲抗議,但我或許更希望他能有機會讀《背離親緣》這本書,去看見世界上其實有很多特異的家庭,也能充滿愛和幸福。
書裡有一句話說,「排斥特異子女的不幸家庭,家家相似;努力接納孩子的幸福家庭,各有各的幸福。」這些故事為所有人指出一條路,告訴我們該如何擴大人類家庭的定義,並且家庭的組成,並不是決定一個孩子幸福與否的關鍵,愛和接納才是。
以弗所書 2:14 「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我以為我在教會裡一直受到的教導,從信仰中領略到的愛,應該是能跨越橫溝,擁抱差異的去彼此接近,而不是擴大彼此的距離。基督徒難道不是想如何走出那個只有正常與異常的二分觀點,去看見和觸摸差異嗎?還是只能在一場只有自己人的集體取暖大會裡,對於持不同意見者予以強力排除,即使他們只是靜靜地舉著標語。
我以為我們要「心裡尊基督為聖,以他為主;常常作好準備,去回答那些問你們為甚麼懷有盼望的人」,而不是看著場外拿著彩虹旗想談話表達不同訴求的人,就完全腦袋當機,只會口裡喃喃自語的禱告,或是只會大聲地對他們舉牌喊口號。
要對別人丟石頭時,究竟要不要先開始講福音?甚至退萬步言,聆聽和同理,不是最基本展開對話的基礎嗎?
蔡昇達《什麼叫做反對同性戀?》一文中,提到相信同性戀是罪,不必然等於要反對同性婚姻。
如同聖經上提到最大的罪並不是同性戀,而是「拜偶像」,但「如果我們不能容許回教徒推動修法每個婦女出門都要蒙頭,也不贊成佛教徒推動修法讓素食者享有較多權利,那麼為何我們卻覺得可以拿基督教的價值觀來套在全國性的公共議題上呢?」
關起門來,你可以認為同性戀是罪惡,你可以不認同他們的生活方式,但是走到公共社會的世界裡,請懂得說常民的語言,請付出你的關懷,請真心誠意的去認識同志朋友,請認真自己讀資料做研究,拿出能和這個社會對話、建立在真實、學理和常識上符合邏輯的論述。
對流層的風好大,這場聚會好容易讓人對基督徒這個群體失溫,但想起那些在場外站著,努力呼喊、想要和他們對話的朋友,看到我的教徒朋友站在場外,溫暖熱切的帶著一群友善同志的朋友們一起禱告時,我看到他們有些人流著淚一起閉上眼睛。
那些時刻裡我覺得上帝在他們之中,在那些身心滿是創傷的人身邊,而不在舞台歡呼跳舞的那一邊。世界不是自以為公義的白色,世界是很多不同差異的組成,寬闊而多面的彩色。而正是那些差異,那些在其中需要被同理和跨越的障礙,深化且拓寬了我們的生命。
可以的話,丟棄那些錯謬的惡意宣傳,去真正認識那些你以為和你有多不同的人吧。說不定你的下一代,還有我的下一代,正是我們要努力跨越鴻溝,才能努力學會去愛的人。如果你真心在意他們的幸福的話。
最後,轉回公民 mode,婚姻家庭,全民決定?所以你結婚時,是有先問過我嗎?還是你結婚的權利,也需要全民公投才能批准?不管怎樣,你要跟誰結婚、要不要結婚,在公共社會裡實在與我無關,那別人要和誰成家,究竟憑什麼還要經過票選通過?你的確有討厭別人或是覺得別人所做行為是罪惡的權利,但你沒有剝奪別人擁有法律上平等保障的權利。
所以還是 #准你結婚 。
#家有很多種
#請還給下一代和其他基督徒話語權
#集遊法21條是戒嚴遺毒
(本文圖片、文章皆經原作者肉打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