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選這篇文章】
輔大性侵案演變至今,夏林清一派人馬的說詞屢屢激怒社會大眾。從一開始的「不要站在受害者的位置」,到後來6月7日輔大心理師生討論會的逐字稿曝光,再再揭露了夏林清的問題。
許多人都把目光放在「那句不要站在受害者位置」,但事實上「夏派」真正的惡劣,其實是在這起性侵案中錯用了「性解放」概念,甚至可能讓過去女權運動的努力,付之一炬。(責任編輯:黃靖軒)
文/周布雅
對於夏林清與民陣一方的言論,其實我覺得大多數譴責的網民並不會認真去看,才會把焦點放在『要求受害者道歉』上面,其實,我認為如果有仔細看過,你會更加心寒,也更加認識到在台灣生一個女兒,是把她放到多麼險惡的環境底下。
很多參與過民運的人,其實最了解,夏林清與民陣在這個事件上面,根本一開始就把他們的過激性解放理念強行帶入到心理輔導裡面,才會有所謂『情慾流動』的說法,可是卻有些人念在民運組織之間的情誼,有些懼於夏林清與鄭村棋在民團中的地位,只能極度委婉的勸戒,或者根本無視、拒談這個問題,任由他們繼續用他們的蕩婦邏輯強迫霸凌受害者,而自己還自我良好的感覺不到自己對於他們主體意識的侵犯
當火燒大了,社會不可能理解他們那種『蕩婦是誇獎,良婦才是罵人語言』的變態邏輯,當然無從解釋起,任何解釋也是越描越黑,就算社會的指責真的是出於誤解他們也只能自己吞下去,還自我感覺良好的倍覺委屈
其實如果細觀夏派一方的言論,以及民陣的助陣文,可以找到一個脈絡,就是他們一開始內心就下了定論:『受害者根本是誣告』。
這點非常重要,在這個出發點上面推演出來的各種邏輯,當然會變成對受害者一面倒的譴責,甚至她們還會自認為已經極度的委婉,給足了受害者的面子呢
表面上這是一個性侵案件的心理輔導,可是夏派把他們自己的性解放理念強行帶入,強迫受害者接受,問題是他們的性解放理念根本就拒絕承認有『性侵』這種概念,那麼堅持自己非自願的受害者一開始就被宣判了死刑。
之後受害者的各種掙扎,只是變成在質疑反對身為恩師的性解放與培力理論,在跟整個輔心的學術理論作鬥爭,因為身為輔心的一分子卻對夏的學術理論反對,這才是受害者真正讓輔心團體覺得最可恨的地方,也是後來他們一再指責巫『忘恩負義』的根本。
外界不理解民陣的極端性解放也可以理解,因為對我們正常人來說那根本外星人的語言,可是其他了解內情的人礙於各種理由,不輕不重的批評形式上、程序上他們認為根本枝微末節的部分,他們當然覺得根本是在找碴,也自我感覺良好的覺得自己根本就沒有錯。
真正關鍵的點,一開始整個工作小組就否認強暴事件的存在,不只是否認受害者被強暴的事件存在,這個學派的理念是,社會上認定是強暴的個案可能大多他們都不會覺得那是強暴,這才是夏派最讓人毛骨悚然的地方。
之前我就解釋過了,民陣一方很多人對於性解放的概念極為極端。(編按:原文底下有留言詳細解釋性解放意涵,應原作者要求補上,請見本文文末。)
他們的理念是認為,女性被貞操觀念束縛了才會覺得自己的身體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要拿回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就是應該拋棄貞操觀念,把自己的身體像男人一樣的使用,所以在他們內部小圈圈的語言裡面,『蕩婦』是在讚美你,『良婦』是在罵你腦袋守舊封建父權
夏派的人之所以會不斷的提到所謂『情慾流動』這個字眼,就是因為『情慾流動』正是這個概念的核心思想,他們主張女人應該拿回情慾的主導權,那麼既然拿回了情慾的主導權,自然就不應該繼續再以受害者自居,因為女人在性裡面其實也是享受的一方,而不只是被要求做愛的物體。
這種論點絕大部分我都是同意的,但是,重點永遠都是那個但是。
但是,就算你覺得良婦是罵人的話,人家還是自願做良婦,你有沒有資格去強迫她當蕩婦?
但是,你怎麼知道男人不會運用這種邏輯作為性騷擾女人的藉口?事實上我聽過好幾個女人都抱怨過,在民運團體中性騷擾被戳掉的比例遠遠高過外界,你被摸了屁股你還不能抗議,因為民運份子裏頭大家都是思想先進的,怎麼唯獨你還跟個良婦一樣不能掌握身體的主體性,跟個封建小女人一樣以受害者自居呢?
然後你就只能吞下去,堅持討公道你只會得到更多的嘲笑,想走法律途徑就會有人來要求你『顧全大局』,或者直接指責你是臥底的想給團體抹黑。
而跟他們理念不同的其他團體,對於這種,你被強暴了想告人他們還會說是你自己腦袋有問題思想封建,的神經病,頂多敬而遠之,根本不敢公開指責,否則就會被『不顧全大局』『當權者派來的臥底』『其他派系混進來搞內亂的奸細』等等大旗打到灰頭土臉,於是就漠視。
漠視這種女人必須要當蕩婦不然就是腦袋不潔的詭異宗教一直坐大。
我們這個社會將要降生的女孩,所處的環境是多麼的險惡。
有一批人,即使你的女兒什麼都沒做,只因為她的性別,就會指責她有女性特權、擅自替她貼上只要接受了男人的好意就必須以身相許,否則就是婊子母豬的標籤。
有一批人,屬於傳統父權,現在擁有權勢地位的權威,擅自給她畫了一個良家婦女的道德圈圈,她必須無怨無悔的成為娘家跟丈夫的附屬品,無代價無酬勞的奉獻自己的勞動,而且不會有任何誇獎,因為那是她本分做的,不然又變成婊子。
然後萬一當她被欺負了,被性騷擾了,被性侵了,有一批思想封建的,強迫她息事寧人,覺得講出來只是丟自己臉,他們用集體嘲笑受害者來懲罰被性侵的女性,另一批自稱思想進步的,強迫她自我檢討她內心其實是願意的,沒有強暴這件事的存在,不然就罵她守舊封建。
然後整個社會,其實大家都看得出來這樣是有問題的,卻沒有人站出來說國王沒有穿褲子。
輔大性侵案,不會是最後一件。
原文留言,解釋性解放涵義:
Josephine Hsu:
唉,這樣的東西果然出來了,性解放變髒話,難以翻身了。我最氣的就是護家盟沒做到的事,這群最左最解放的人,卻讓人抓到了這個機會,自己又話講不清楚、也不在意解放的成果,只在意自己的是非,於是不斷把力氣花在悍衛自己名譽上,卻讓整個性解放的成果培葬。
這件事我認為夏林清的處理是錯的,我也不認同很多性權派的想法,但是我還是要說,「性解放」不是此文說的那樣。「離開受害者的位置」在原始理論裡,並非否定受害事實與經驗,而是過去整個社會文化,將受害者視為弱小、失能,也因此一旦承認自己受害,也會連帶失去尊嚴、沒有自信。很多心理治療或諮商,都會鼓勵受害者,不要因為受傷而看清自己,不要因為受傷而失去反擊的能力,更不要因此認為自己沒有權力反擊。(但夏的用法是哪一種我不知道)
民陣、夏派與當時的工作小組,是否認定受害女同學是誣告、是否完全否認有性侵事實,這個我無法知道。
但性解放的理念,並不是讓性侵被害人檢討內心直到承認自己也是願意的為止,而是讓他們不因為這是性的傷害而覺得自己不潔、自我責怪,更反對社會對受害者添加額外的性羞辱,這才是性解放在談的東西!
性權也好,原本輔心的學術方向也好,都不是「叫人把性侵當作字願享受」,而是面對性侵傷害的方式,是相信自己有能力站起來,並且不因此背負性羞辱。
「情慾流動」更不是要受害者去認同性侵者,它講的是我們一生當中,慾望是會流動、改變的,很可能不會(也無法)只在單一對象或性別身上,在團體相處當中,瞬間覺得誰很有吸引力、很性感,當然是有可能的。
但意識到自身的情慾感,不代表我們會去付諸行動,只是告訴你不必以自己的慾望變化為恥,就像很多選擇終生在一對一關係裡的人,並非從未對伴侶之外的人有慾望,他只是沒有行動,過去我們可能會批判這樣的慾望,認為是不好不潔,但情慾流動是希望你正向去肯定這樣的慾望,然後去觀看、清楚理解自己為什麼做出忠實的選擇,而非只是在社會制約下所以「不敢做」。
當然,情慾流動更沒有給你權力去隨便性侵他人,你的情慾是你的事,別人沒有義務回應、沒有義務為你負責的好嗎!
好好的觀念,讓社會誤解成這樣!誰要出來負責?
這篇文章有講對一件事,就是確實到處都有人利用這套理論,去滿足個人目的(保護團體、個人權勢、或行私慾而逃脫控訴),母豬教也好、知識份子或社運圈也好,都有人拿「進步解放」為名,去正當化自己騷擾、侵害女性的行為。但是請正名:這不是什麼過激的性解放理念,這就是一群人為私慾找藉口,跟性解放一點關係都沒有。
性解放追求的是身體的自主權(對,自主當然就表示他人有義務尊重而不是亂摸),是個人在性別的認同、氣質、傾向都能夠被尊重,是每個人選擇的性生活模式與樣態(單偶、多重關係、BDSM)都不必承擔多餘的道德批判,絕對不是授權一張空白支票去侵害、騷擾他人。
而性解放也不僅止於此,性解放也是讓女性知道不必以家務和生育作為天職,是追求社會文化與政策上的平權,包括追求所有性別能有均等的教育機會、工作權、參政權、認定自身身份的權利(性別的轉換)。
要檢討夏林清、輔大心理系、輔大校方的疏失可以,但請不要為了鬥倒他們,再讓錯誤的性解放觀念流傳了,否則傷害的是我們自己日後需要的自主性!請就事論事,就其行政的、權力關係的、甚至去質疑他們是不是刻意誤用性解放理念為自己脫罪,而不是把性解放=輔心和夏林清,把嬰兒跟髒洗澡水一起倒掉了啊!
有興趣的可以再去看這篇:夏先生的故事
(本文經原作者周布雅授權轉載,並同意BuzzOrange編輯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請見:連結。首圖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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