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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2012年時,引發台灣社會熱議的「旺中案」嗎?當時旺旺集團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併購國內主要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網路的要求,遭到民眾激烈反彈。其爭議原因,在於旺旺當時已擁有中時、中視、中天電視等媒體,如果併購中嘉網路,將擁有12個頻道和11個有線電視系統,學者擔心這會造成新聞壟斷,甚至進一步讓旺旺掌控民眾收看電視的權利。

這麼嚴重的問題,NCC在2013年判斷旺中集團無法履行3項附加條件,因此不予通過,算是將旺中併購案檔了下來。然而事隔兩年,2015年又出現遠傳電信入主中嘉網路的併購案,再度引發爭議。雖然並未出現2012年的大型抗爭,但包括黃國昌等立委都痛批NCC放水,任由「紅頂商人」遠傳徐旭東玩法弄法。

為何人人都想要得到中嘉網路?

從旺中集團到遠傳,蔡衍明到徐旭東,為何人人都想併購中嘉網路?中嘉網路目前是全台最大的有線電視系統,不僅擁有129萬收視戶,市佔率達25.7%,同時握有頻道上架權,被認為擁有控制言論市場,影響輿論的能力。

遠傳在去年7月底,以171.2億元買進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轉投資的子公司債權,再經由該子公司,試圖併購中嘉網路。對於遠傳來說,入主中嘉就是完成「家庭用戶最後一哩」的布局。

在搶下家庭用戶市場的競爭中,眼看中華電信早就利用「電信總局」的身分,用電話線連結每家每戶,而台灣大則花328億元入股凱擘,吃下110萬家庭用戶和10個頻道代理權,遠傳當然也想靠併購中嘉網路來分一杯羹。

遠傳入主中嘉網路,問題出在哪?

根據有線電視第19條規定,「政黨、政府、及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委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而根據2015年遠傳公開財報中,財政部、台銀、國發基金等7個政府機構持股約2.9%。換句話說,依法遠傳是不能購買媒體的。但遠傳卻靠「境外債權」的方式,規避掉上述的黨政軍條款。

之前就有立委擔心,一但未來法令鬆綁,遠傳靠著「以債換股」的方式就能實質取得中嘉,認為NCC絕對要擋下遠傳入主中嘉案。另一方面,徐旭東找來合作入主中嘉網路的夥伴MSPE Asia,隸屬於摩根士丹利資本集團,也被爆出有10%股權來自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投),是參雜中資的假外資。

外界認為,一但有中資色彩的外資掌握中嘉網路,台灣媒體恐怕會面臨赤化危機。不過對此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中投」的確曾是摩根士丹利的股東,持有10%股權,但早在2013年就出脫剩不到5%。2015年該基金的十大股東裡已完全沒有中資成分。換句話說,對於中資藉併購案混入台灣「赤化」媒體業,是多餘的擔心。

這項併購案,目前進行到哪了?

這項投資案必須通過NCC、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投審會和金管會的審查,才能通過。而在今年一月27日(NCC新聞稿),中嘉併購案就已經通過NCC和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審查。然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臉書上指出,馬政府的NCC當時無視公民社會的呼籲,趁著新國會上任前的1月27日,火速允許遠傳入主中嘉。

而在新國會上路後,面對立委的質疑,經濟委員會和交通委員會就做出決議,要求NCC重審、經濟部投審會也不得在新政府交接前,放行這個併購案。在當時多名立委的輪番質詢下,前經濟部長鄧振中也承諾會遵守立法院決議。

然而不料到了林全內閣上路後,NCC卻發表了一紙公文,表明不會重審中嘉案,交由經濟部投審會處理即可。黃國昌認為,這形同實質放水,用「失望透頂」痛批新上任的NCC,罔顧立法院決議。對此NCC則回應,中嘉案若具有新事實、新證據,就會重新嚴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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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今天的審查中,經濟部投審會不知是否聽到立委們的批評,表示委員會決議將此案緩議,並將其退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行重新審議。而NCC也接受投審會決議,發布新聞稿表示,「本會將依據今日投審會會議之結論與函覆意見及本會蒐集調查之事證資料,依法嚴格審查」。

遠傳入主中嘉網路經過:

2015/7/30

遠傳董事會通過決議,以 171.2 億元買進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轉投資的子公司債權。

2015/8

摩根史丹利旗下的荷商 NHPEA Chrome Holding B.V 代表,和台灣代表公司廣欣伍(廣欣伍的負責人黃清苑是鴻海董事)以 745 億向 NCC 遞件申請收購中嘉股份。遠傳因為有政府投資的股份,礙於廣電三法中的「黨政軍條款」,無法直接投資中嘉,所以用 171.2 億元認購 NHPEA 的公司債,規避黨政軍條款。

2015/8/11

立法院台聯黨團舉行記者會,黨團總召賴振昌表示,遠傳依法不得購買媒體,但透過購買「可轉換的公司債」,規避黨政軍條款,以實質的影響力掌握中嘉。台聯黨團副總召葉宜津表示,徐旭東在 2008 年和 2012 年兩次總統大選,共捐贈政治獻金給馬英九高達 9700 萬元,是藍營的大金主。

2015/8/14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與時代力量立委候選人黃國昌共同舉辦記者會。

高志鵬說,因為聽說遠傳要針對報導這則新聞的媒體「抽廣告」,很怕沒有媒體要來。

黃國昌說,目前國內對於有線電視系統的經營採「許可制」,NCC 應該要審查媒體經營者的適格性,並批評徐旭東曾經說過「如果不高興就不要買,如果不高興就不要用」(指之前民眾批評遠通集團做 ETC 做得很爛,徐旭東的回應)

2015/10/28

NCC 宣布,將針對「中嘉案」等外資投資有線電視系統案,最快於下個月舉行聽證會,請買賣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證人等到場說明。

2015/11/22

NCC 宣佈將於 11/26 舉辦「中嘉案」的聽證會。

2015/11/25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痛批,此案爭議性極大,不只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的黨政軍條款,遠傳發言人甚至曾公然在記者會上表示,就是要避免這些條款的規範,才採取以債作股的方式。這樣的的脫法行為讓人無法接受。

高志鵬還說,之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成員曾做出決議,要求 NCC 應舉辦至少一場公開的公聽會,「但 NCC 卻硬是轉一個彎,開閉門的聽證會」。

2015/11/26

NCC 舉辦「中嘉案」聽證會,買方荷商代表在聽證會上表示,遠傳依法不是直接股東,相關董事派任雖會諮商,但沒有拘束力,但也表示會借重遠傳在電信業豐富經驗,擔任顧問角色。

2015/12/30

公平交易委員會以附加條件的方式,通過中嘉案。公平會認為「此案僅涉及中嘉網、全球數位媒體及 12 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之母公司的股權結構變動及經營權之移轉,不影響市佔率,經審酌多角化結合申報案件之考量因素,沒有限制競爭疑慮,但有助於被結合事業引進資金,以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及數位匯流發展等整體經濟利益。」

2015/1/2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05年1月27日第682次委員會議審議荷蘭商NHPEA Chrome Holding B.V.(以下簡稱荷蘭商NHPEA公司)申請多層次轉投資吉隆等12家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案,該案歷時半年審查,經辦理聽證會及公聽會後,NCC依法斟酌前揭審查結果,於荷蘭商NHPEA公司同意履行20項承諾後,許可本案之股權轉讓。

2015/4/27

民進黨立委連署反對遠傳入主中嘉媒體併購案,立法院也在4月29日以72:0通過時代力量黨團提案,要求經濟部投審會在新一屆NCC成立前停審中嘉案。

2016/9/20

原本傳出未排入投審會今日議程的中嘉案,經濟部投審會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今日仍有排入議程,且委員會認為,考量目前遠傳以債作股方式是否違反規定仍有疑義,投審會決議暫緩審議,並退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新審議。

隨著今天投審會決議出爐,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一波三折的遠傳併購中嘉案,未來還會繼續引發社會討論,短期之間是無法通過了。

(本文開放合作單位轉載。首圖來源:黃國昌臉書。)

本文相關資料來源:
民報:投審會決議緩議中嘉案 問題再丟回NCC
東森:遠傳中嘉案審查 經濟部:無中資股東
聯合影音:遠傳入主中嘉 今日股價大漲2.51%
中時:中嘉案要不要重審?NCC這樣說
中央社:遭疑中嘉案放水 NCC:有新事證即重審
NowNews:遠傳併購中嘉爭議未解 徐永明:此案將成政府執政試金石
NewTalk:中嘉案 時力批NCC踢皮球給投審會

延伸閱讀:
馬政府又暴衝?NCC 差點在投票日前三天偷渡爭議媒體併購案──遠傳入主中嘉
無視 NCC 決議,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爆料:遠傳已開始介入中嘉系統人事
中嘉案太多未澄清疑點,新科立委黃國昌:NCC 態度敷衍,公聽會只是一場官方發言的作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