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軍冤案蔡學良母親尤瑞敏和資深藝人郭美珠,不斷控訴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不幫忙處理案件、靠洪仲丘的死而選上卻忽視軍冤家屬⋯⋯等等。而洪慈庸也回應,並沒有忽視軍冤家屬。而是自從上任以來,所接受到的陳情案堆積如山,所有的幕僚同仁們幾乎沒有一天休息在處理案件。對於尤瑞敏和郭美珠連日的砲火攻擊,洪慈庸仍概括承受,表示要讓軍冤條例完備立法,面對過去的軍冤案,讓家屬獲得遲來的公道。因此需要很長遠的努力,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
然而,洪慈庸受到這些責難是理所當然的嗎?或是說,誰讓洪慈庸只成為一個「軍冤」立委,並且必須要處理「個案」的?其實從這次的案件可以指向一個共同的問題,那就是為什麼立委必須像里長、議員一樣,接受民眾陳情處理單一個案?
一般人發生事情找民意代表陳情、關說是大家習以為常的事。小事找里長,里長處理太慢就找議員,更甚直接跳級找立委看來解決問題。因為一般認知裡面,立委所代表的「權力」最大,好像只要搬出立委就什麼事都能解決;立委也較有名氣,無論是全國性的議題或是個人的小事,只要立委出來「喬事情」就像背後有強大的靠山。
這一直都是台灣政治環境嚴重的陋習,靠關係、靠關說,導致最後所選出來的民意代表都忙著處理「單一個案」,而擱置全國性的問題無法解決。這也不能說這些立委、議員怠忽職守,畢竟地方性的選舉就是「比服務」。只要做好地方、選民服務,要持續選上就不是問題。即使全國性的事務放任不管,也沒有人可以譴責他,因為「地方選出的」民意代表的確為「地方選民」服務。無論他是國會議員還是地方議員。
一般選上立委的人,基本是是累積相當的地方民意基礎,從市議員層級做上立委的職務。但他們大多時間都花在投入地方建設、選民服務之上。相對而言,對於全國性事務、產業、立法的熟悉度和專業就被剝奪去理解的時間。
- 最嚴重也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一般民眾不願意去理解立委的職權。
以這次尤瑞敏緊抓著洪慈庸的議題來看,所謂「508 全國媽媽 消滅司法恐龍活動」所提出的訴求如下:
一、法院開庭網路上直播。
二、消滅司法恐龍民選司法院長、檢察總長、建立陪審團制度。
三、司法院必須監督審判程序,落實當事人進行主義。
四、廢除國賠法第 13 條,建立司法人員問責制。
五、嚴遵當事人主義,未依九十二年新制,判決應准再審。
六、刑事告訴人應為當事人,均可閱覽全卷及詰問權。
七、辯護、代理人應由當事人自由指定之。
裡面除了第四條勉強和立法院(修法)職責扯上邊之外,其餘都是屬於「司法院」的職權範圍。即使今天尤瑞敏真的將洪慈庸逼下台了,也無法解決這些事情,因為根本找錯地方了。所謂三權分立:司法、行政、立法,本來就是相互制衡,而不是立法院坐擁民意基礎就能呼風喚雨。另外,洪慈庸現在所屬的委員會是環境衛生委員會,並不屬於國防外交委員會。但卻因為其身分的問題,必須被冠上「軍冤立委」的名義,處理各種軍冤案件。

蔡學良軍冤案家屬尤瑞敏(圖片來源:三立新聞網)
這種標準的「對人不對事」造就了立法院近十幾年來空轉的情狀。真正在處理全國性議題的除了原本就在關注的立委之外,也只剩下不分區代表的立委,因為他們不用對「地方選民」交代,可以專心處理全國性事務。(但這也只是理想的狀態。一般陳情民眾不一定會找地方民意代表,而是找更「有頭有臉」的明星政治人物)
因此,現行立法院編制上 113 個立委(73 席區域立委、34 席不分區、6 席原住民),如果要處理全國兩千三百萬人的「個案」,那全國性的議題該由誰處理呢?
軍冤的議題不只牽涉到司法改革,更是攸關轉型正義。而這不單是一名立法委員說要改變即可以有成效的,如果轉型正義能夠一蹴可幾,那就不用特地設立委員會還有立法來推進了。而這才是國會議員應該專注改革的議題,而並非忙於針對單一個案。單一個案發生了固然需要社會關注,但絕對不是政治追殺一位立委就能改變什麼的。
面對漫無盡頭的改革或許我們都感到焦慮、絕望,但唯有使整個社會充分對話,共同面對歷史和結構所帶來的壓迫和傷痕,才有辦法杜絕下一個悲劇發生。
(首圖來源:洪慈庸臉書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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