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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 導讀:

國立東華大學學生社團「東華烏頭翁社」長期關注花蓮公共議題,成員郭家瑋 6 日在花蓮縣議會旁聽席用手機直播議員總質詢,被會議主席、國民黨籍縣議員邱永双要求停止錄影,郭家瑋拒絕,邱永双動用警察權將他強行架離,事後更怒罵「東華是爛學校」。

邱永双的言行明顯有很大問題,然而,你知道如果要罷免像這樣舉止不當的官員,門檻有多高嗎?

文/老丹

在大家的努力下,我們總算可以看到國會當中有了一些正向的變化。透過立法院的 iVOD,我們有機會看到振奮人心的質詢,見證社會大眾期待的修法,這絕對是這幾年的社會運動所創造的,屬於人民的勝利!

但是這幾天我們很遺憾地看到花蓮縣議會竟然對旁聽的學生祭出警察權,只因為他在旁聽席直播,就用粗暴的手法將他架離!就算縣議會說這樣的舉措於法有據,但我們要質疑的是,議會中是有什麼見不得光的勾當怕人看到?需要如此拒絕人民的監督,排除人民的關注?

我們也看到縣議員邱永双因為被架離的是東華大學的學生,就輕蔑地說「東華是爛學校!」一個在地的議員,用如此情緒性的惡意言詞貶抑在地的大學,真是讓人無言……

但是你知道嗎,若是我們要因為地方議員的不當言行或是殆忽職守,想以罷免的手段來收回人民賦予的權利,這樣的行動有多困難嗎?

因為 2014 台灣各地興起的罷免運動,在倡議與實作下讓大眾看到台灣的罷免法規是如此不合理,所以目前立法院的內政委員會也正在修法,要降低罷免法規的門檻。目前我們看到的一讀會版本,是提議階段從選舉人數 2% 降到 1%,連署階段從 13% 降到 10%,投票階段從雙二分一(投票數過半,贊成數也過半)修改為多數決(但贊成罷免的票數要超過選舉人數的 1/4)。這樣的修法看似有了不小的進展,但是在實務上是合理的嗎?

讓我們拿邱永双來驗證一下吧!邱永双是 2014 花蓮第三選區選出的縣議員,該區應選 9 席,選舉人數 81,242,邱永双以 4,929 票當選。我們姑且以目前罷免修法的一讀會版本來套用,得出的數字如下:

提議人數門檻 1% = 813
連署人數門檻 10% = 8,125
罷免投票,同意票人數門檻 25% = 20,311

看到沒有?就算現在的修法通過,我們要罷免掉邱永双光是連署階段就要在 40 天內連署到八千多票,比邱永双當選縣議員還難!該選區吊車尾當選的議員只要 3,793 票,但是如果花蓮第三選區很帶種闖過連署階段了,投票竟然還要同意票超過 20,311,比當選前四席加起來的總票數還要多!

有沒有這麼扯!

所以我們要嚴正呼籲,請立法院正視罷免修法,特別是複數選區的問題,從說「東華是爛學校」的邱永双的例子就可見一斑!全面罷免 Total Recall 的主張是,罷免投票階段只能有「簡單多數決」,不能有比例門檻。複數選區要將選舉人數除以應選席次,以邱永双選區來說,選舉人數要先除以 9,再以此基數來計算罷免各階段門檻。

除了找回屬於人民的國會,台灣更需要打造屬於人民的地方議會!因為政治是由下而上的,地方議會的優劣牽涉人民直接的福祉!我們呼籲在現在的政治情勢下,民進黨 以及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的立委不能打假球,要罷免修法就要堅持!因為唯有還權於民,人民才能更有效率地打開地方議會的大門,讓光照進那些黑暗髒污的角落,掃除地方議會中的敗類!請立院中的進步力量正視人民的期望,趕緊提案調整一讀會的修法內容,給我們一部屬於人民的罷免法!

(本文、標題由老丹授權轉載,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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