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入門大補帖第 1 彈】整理了本屆立法院開議至今審議「不當黨產」相關法案的進度,到目前為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了黨版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民進黨團則提出了具「框架性立法」精神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希望能在 520 新政府上台前三讀通過。

目前這兩部草案,分別都還在內政委員會以及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中。

【不當黨產入門大補帖第 2 彈】要介紹的,是 1989 年 11 月 9 日柏林圍牆被推倒後,德國是如何處理前東德共產黨的黨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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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柏林圍牆/來源:維基百科

  • 柏林圍牆倒塌後的一年內,德國迅速完成立法、設立「獨立委員會」、開始抄黨產

先說結論,在兩德統一(1990 年 10 月 3 日)之前,前東德就立刻開始「抄黨產」,這項工作持續了 16 年 6 個月,最後討回約新台幣 700 億的不當黨產。在這段期間,前共產黨也曾向德國憲法法院主張追討黨產的相關法條違憲,但遭憲法法院駁回。

在柏林圍牆倒塌後的短短不到一年之間,他們完成的工作如下:

制定《政黨暨政治團體法》。

舉辦東德 40 年來第一次「自由選舉」(讓共產黨黯然下台)。

由新政府根據前述法案成立「調查政黨和人民團體財產獨立委員會」啟動轉型正義工程。

在兩德統一之後,聯邦政府繼續抄黨產的工作,前後共花了 16 年 6 個月,一共追討回約新台幣 700 億的不當黨產。

參與追討不當黨產工作的德國 Speyer 行政大學憲法學者 von Armin ,對於處理黨產一事的說法是:

這是一個由極權政治轉型到民主法治政治之過程中,一黨專政的政黨,在極權統治之下,其所累積的資產應如何處理,或其「合法歸屬」的確立問題。

德國在處理黨產的過程中秉持兩項基本原則:

1、基於「正義的重建」,對以前遭受不法對待者,回復其權利。

2、讓統一後的德國之政黨競爭,維持「機會均等」。

在共產黨失去政權後,人民會議修正《政黨暨政治團體法》、增訂 20a & 20b 條文,旨在追討黨產,修法理由提到:

1989 年秋天的和平與民主的革命,雖然革除了我們國家到目前為止的權力結構,但在財產權的部分,其不正義仍然存在。SED(前東德共產黨,社會主義統一黨)的統治,導致政黨和國家財產的混淆;其他政黨和人民團體亦然。

在 DDR(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前東德)過去的 40 年歷史中,SED 濫用其獨佔的權力,非法和排除公開的控制,透過沒收財產和攫取國家預算資源,圖利自己。這種不正義,必須加以革除,不能讓其在一個新的貨幣和經濟制度中繼續享有優勢。

為此,1990 年 7 月 1 日以前之政黨和人民團體的財產,必須確認和確保,由政府之信託機構管理,並用於公益用途。這種做法,是邁向建立政黨競爭機會均等的第一步。

立法完成後,新任總理 Maiziere 便依法設立「調查政黨和人民團體財產獨立委員會」,此委員會自 1990 年 6 月成立後,持續運作到 2006 年 12 月 15 日,共 16 年 6 個月,為德國政府追討回約新台幣 700 億的不當黨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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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前東德總理 LOTHAR DE MAIZIERE(左)、前總統陳水扁(中)、前德國黨產調查委員會官員 MALTE FISCHER(右)/來源:總統府

Maiziere 也曾在民進黨上次執政期間、2007 年 7 月 30 日來台,出席「轉型正義經驗比較」國際研討會,並表示:

這次他受邀訪台,是代表當初德東地區數千萬推翻共黨政權的人民。

當初在德東地區進行和平革命有很多目標,其一是要推翻共產政權,第二是建立一個法治政府,最重要的是要追求自由與法治,而後來才有兩德的統一。

  • 在德國政府追討黨產的過程中,保守勢力也曾頑強抵抗

由 SED 改組而成的 PDS 曾向聯邦憲法法庭提出控訴,認為前述的《政黨暨政治團體法》違憲,但後遭憲法法庭駁回,駁回的理由是:

基本法第 21 條賦予政黨因憲法上之地位,而享有不受國家干預和機會均等權利,亦包含對收入和財產之運用權利;至於該項權利之內涵和限制,特別關於政黨因基本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而形成對基本法第 14 條賦予政黨財產權保障之享有程度,在本案中無需進一步釐清。

按一個民主國家,其政治秩序主要係以自由成立、不受國家干預、和享有機會均等權利之政黨為基礎。如果對聲請者 (PDS) 之前身,德國社會主義統一黨 (SED) 在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國 (DDR),違背政黨不受制於國家和享有機會均等權利之基本原則,攫取國家政黨之地位,而獲得之財產的取得緣由,不加以事前的檢視,在當前憲政環境下,就不能賦予聲請者 (PDS) 得以運用此等財產和其收益之權利。

聲請者 (PDS) 既然已成為基本法下之自由政治競爭的政黨之一,就如同其他政黨,其非依實質法治國基本原則取得之財產,就不受基本法第 21 條第 1 項之保障。

世界各國的保守勢力都一樣。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日前就提到,即使《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在立法院通過,國民黨也可能提出釋憲,他也擔憂,現任的司法院大法官全都是由馬英九提名、並由國民黨為多數的國會同意通過,「我無意去說這樣的大法官一定會做出什麼樣的解釋,但在這樣的組成之下,不得不令人擔心。」

德國的憲法法庭有勇氣駁回前威權政黨的釋憲要求,那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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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owNews

  • 德國人手腳很快,但台灣的轉型正義一拖就是 20 年

德國處理轉型正義和黨產的經驗,是許多國家都會參考的範例,台灣也不例外。

德國是在柏林圍牆倒塌後,就立刻啟動轉型正義工程,反觀台灣,若從 1996 年總統直選算起,至今已經 20 年,中間還經過威權政黨班師回朝、完全執政的 2008-2016 年,抄黨產的任務勢必更加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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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Nownews

此外,德國的「兩德合併」是非對等狀態下的「西德吃掉東德」(學者羅承宗的說法),並且「清算」前共產黨體制下的司法人員,由西德人員處理轉型正義;然而,台灣在威權時期掌權的執政黨,至今依然是國會第二大黨。

台灣的轉型正義已經遲到了,而且遲了不少,這段期間國民黨已經出脫了多少黨產?請見【不當黨產入門大補帖第 3 彈】。

  • 最後,附上東德討黨產的大事紀

1989/10/7:蘇聯共產黨總書記 Gorbatschow 於德意志民主共和國(DDR,前東德)建國 40 年的慶祝大會上,公開批評東德領導人 Honecker 不識時務、冥頑不靈。

1989/10/18:SED (前東德共產黨,社會主義統一黨)中央委員會解除 Honecker 一切職務,由 Egon Krenz 接任

1989/11/8:SED 政治局引退,由改革派接管

1989/11/9:柏林圍牆倒塌

1989/11/13:SED 的 Hans Modrow 當選總理,刪除憲法賦予 SED 領導地位之規定

1989/12/8:前東德領導人 Honecker 因濫權和貪污被偵辦,Honecker 在 12/6 已被逐出 SED

1989/12:SED 召開臨時黨代表大會,更名為 SED-PDS,並組成「維護 SED-PDS 財產小組」

1990/2/21:制定《政黨暨政治團體法》,規定各政黨必須公布並說明其所擁有之財產,同時限制各政黨只能經營從事有關「政策形成」之事業。

1990/3/18:德意志民主共和國(DDR)舉行 40 年來第一次「自由選舉」。SED-PDS 僅得到 16.3% 得票,完全失去政權。由「保守聯盟」(CDU 、DSU、民主突破黨等政黨組成)以 47.7% 得票率取得政權。

1990/4/12:CDU 的 Lothar de Maiziere 被選為總理,加上 SPD、自由聯盟,組成大聯合政府。SED-PDS 淪為在野黨。

1990/5/31,人民會議修正《政黨暨政治團體法》,增訂 20a & 20b 條文,條文於隔天 6/1 生效,要求在 1990/7/1 以前的政黨和人民團體的財產,必須確認和確保,由政府之信託機構管理,並用於公益用途。

1990/6:DDR 總理 Maiziere 根據 20a 設立「調查政黨和人民團體財產獨立委員會」,任命 10 位委員。

1990/6/27:黨產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在統一後聯邦政府增加任命委員之前,共召開 13 次會議。

1990/8/31:東西德簽訂統一協定。

1990/9/20:東西德國會分別通過統一協定。

1990/10/3:統一協定生效。

1990/11/28:根據統一協定,聯邦政府在聯邦議會下院議長的同意下,增加 6 位委員。聯邦議會並通過追加預算,設置獨立委員會秘書處,組織上屬於聯邦內政部。

1991/7/10,德國聯邦憲法法庭駁回 SED 繼任者民主社會主義黨(PDS)聲請 20a、20b 條文違憲的控訴,判決文:「聲請者(PDS)既然已成為基本法下之自由政治競爭的政黨之一,就如同其他政黨,其非依實質法治國基本原則而取得之財產,就不受基本法第 21 條第 1 項之保障。」

2006/12/15:委員會結束運作,共 16 年又 6 個月。在這段期間中,分別在 1996、1998、2004 年由聯邦政府向聯邦議會下院提出其中或補充報告,並於 2006/8/24 提出總結報告。

本文多數資料來源引用自:

黃世鑫於台灣教授協會在 4/23、4/24 舉辦的「轉型正義與法律」研討會上,發表的《德國能,我國有何不能!?由政黨競爭的機會均等論中國國民黨黨產和政商糾葛》一文。

  • 【不當黨產入門大補帖】系列文章

【不當黨產入門大補帖第 1 彈】立法院開議兩個月,民進黨的優先法案「抄黨產」進度到哪了?

【不當黨產入門大補帖第 2 彈】不當黨產條例三讀後,國民黨還能頑抗提「釋憲」-德國經驗告訴國民黨:門兒都沒有

【不當黨產入門大補帖第 3 彈】可能討不回的黨產:國民黨做這兩筆無本生意,就淨賺超過 100 億

【不當黨產入門大補帖第 4 彈】開始討黨產之前,一定要讀過的 5 本黨產研究入門專書